江苏政协委员剖析劳动就业三大难题(2)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7日11:25 现代快报

  职工为什么不愿意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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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研】在一家知名的餐饮企业,公司老总告诉汪旭东,企业通知员工一起签合同交保险,开始员工都挺高兴,可一听说自己也要出钱,一个个都不愿意。职工对汪旭东说,“1000元的工资,交了保险之后,感觉拿到手的现钱就少了。另外,因为工资是社保的缴纳基数,老板跟我们说,交了保险,以后就不再涨工资了!那我们还不如不交呢!”有个职工甚至说,他情愿自己降低工资也不愿意交保险,“如果把1000元工资降一些,那我拿到手的钱说不定还要比交完保险多一点呢!再说,在这里交了保险,回老家就没用了!”

  【分析】社会保险本来是保障职工权益的,现在却被职工自己所抛弃,汪旭东认为,一方面是职工观念上存在误区,认为这钱交了是白交,其实不然,社会保险关系到职工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等多方面的权益,并不是白交钱。另一方面,国家目前在社会保障体系上还未能完善,各地的社保体系不能联网,也是一大障碍。如果政府在保障体系上能统一起来,职工到哪儿保险都能续接得上,相信职工也就不会不愿意交钱了。

  “有效的平等协商基础上的劳动合同,既是劳动者权益的保障,也是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的基本保障,”汪旭东说,“劳动合同作为一种法律契约,是劳动关系形成的基础。既要尊重劳动者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有效维护劳动者的正当权益,也要充分认识到单位是就业岗位的提供者,是生产经营和创新服务的组织者,单位和职工可以针对工资、合同期限等进行充分协商。在目前情况下,工资的集体协商制也是值得推广的一种方式。”

  汪旭东认为,随着《劳动合同法》的正式实施,劳动监察和执法中,要及时纠正和处理违反《劳动合同法》的各种行为。应该使劳动者、用人单位的利益均能平等的依法得到保护,切实发挥法律对社会关系的调整、保护和指导作用。同时,政府应该认真调查和正确把握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状况,实事求是分析企业发展需求与员工利益之间互为保障的客观关系以及存在的问题,完善各种社会保障制度,为职工维护法定权益保驾护航。

  快报记者 都怡文

  建立平等协商的有效劳动合同

  推广工资集体协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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