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霖木业涉案16亿元被查处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1日17:09 法制与新闻

  【本刊视点】

  “万里大造林,利国又利民”,成立于2004年的内蒙古万里大造林有限责任公司通过这句精炼的宣传口号以及其 他一系列的营销手段,将合作造林模式推广得令人热血沸腾:公司通过租赁、承包或其他方式获取林地使用权及林木所有权, 将林地拆散转让给社会零散投资者,投资者再将林地和林木委托给公司经营,同时,投资者8到10年后会有极高的投资回报 率。这样一个看起来很诱人的双赢计划在短短4年后终于露出其真容:非法经营数额高达13亿多元。在万里大造林有限责任 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等8人被逮捕后,2007年11月初,公安部又连发4张B级通缉令,悬赏万元追捕该公司4名在逃高 管。

  从年初的亿霖木业涉案16亿元被查处,到如今的万里大造林案发,云南、山西、辽宁等地又频频传来造林涉嫌犯罪 的消息,“托管造林”这个曾经被认为是21世纪朝阳产业、“绿色银行”的新生行业正被传销、集资、圈钱、非法经营拖累 得千疮百孔。不少人开始反思,投资巨大、人数众多、影响广泛的托管造林事业究竟谁来监管?

  万里大造林神话破灭

  11月14日,北京。在煤炭大厦里,往日人声喧嚷的万里大造林北京分公司早已人去楼空。60多岁的北京人李大 爷焦灼不已,等候在门外,他试图找到分公司的人,打听自己投资的10亩林地能否退款,但他最终失望了。

  “其实今年上半年就听说万里造林公司要出事”,对自己没能及时办理退款,李大爷后悔不迭。直到今年9月8日, 李大爷闻讯来到煤炭大厦时,看到马路边停了多辆警车,有不少投资者围在楼下,不时有警察下车劝说他们尽快离开。知道情 况不妙的李大爷和这些投资者急得几次想冲进大厦,都被大厦物业人员阻止,此后,李大爷他们得到了确切消息,万里大造林 北京分公司总经理吴国庆已被北京警方带走。

  对于像李大爷这样的普通投资者来说,公司管理人员的命运已经不是关心的重点了,其实早在这之前的2007年8 月22日,内蒙古万里大造林有限责任公司涉嫌经济犯罪一案已被正式立案侦查,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相继抓获该案主要犯罪 嫌疑人陈相贵、刘艳英等8人,冻结涉案资金1.86亿元。9月28日,经检察机关批准,内蒙古万里大造林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陈相贵、总经理刘艳英,涉嫌非法经营被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执行逮捕。

  警方初步查明了陈相贵、刘艳英涉嫌的犯罪事实。自2004年初在内蒙古通辽市注册成立内蒙古万里大造林有限责 任公司以来,陈、刘等人以“托管造林”为名,在全国12个省区市设立了分公司,下设部长、经理、业务员等层级的销售人 员,采取团队计酬的销售方式,以无风险、高回报为诱饵进行虚假广告宣传,诱使全国12个省区市3万余名群众投资林地, 收取巨额公众投资款项,非法经营数额高达13亿多元。

  据本刊记者了解,因万里大造林公司涉及面较广,影响极大,公安部专门为此案召集各地警方进行统一部署,案发后 ,全国其他涉案地公安机关迅速对万里大造林的分公司展开了侦查取证工作。万里大造林辽宁、河北分公司骨干人员纷纷落网 ,闻讯逃窜者也不断归案。2007年10月,公安部通缉的“内蒙古万里大造林案”逃犯刘海飞、于洪涛在辽宁凤城落网。

  29岁的辽宁省风城市人刘海飞,曾担任内蒙古万里大造林公司河南省安阳分公司经理,他以高额回报为诱饵,以集 资造林、高价卖出经营权为手段,涉嫌诈骗17人,涉案金额71万元。案发后,刘海飞于2007年9月畏罪潜逃,10月 18日他刚从沈阳逃到凤城,就被缉拿归案。刘海飞继而交代出和他同在安阳分公司工作的女友于洪涛,警方确认于洪涛也是 通缉在逃犯,于10月23日将其抓获。

  2007年11月初,公安部再次行动,悬赏万元全国通缉4名在逃嫌疑人陈笛、陈晶、陈达、陈奇,4人中3人是 黑龙江肇东人,和万里大造林公司董事长陈相贵来自同一地方,被通缉的陈笛在4人中年龄最小,年仅19岁的他已是万里大 造林的核心人物之一。

  万里大造林公司的行为已严重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内蒙古自治区 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指出:“该案涉案人员多、涉及地区多、涉及群众多、涉案金额大、社会影响大,办 好此案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保护群众利益,消除社会隐患和经济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对于万里大造林被查处,李大爷心情有些矛盾,他的话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希望政府及时查处非法经营行为,但我 们的投资损失怎么办呢?10亩地共花了2.66万元,买了还不到3年呐。”或许因为这样的顾虑,尽管从10月初起,北 京警方就已经开始接受万里大造林北京投资者的报案,但一个多来月(截至记者发稿时),只有20多位市民到北京市公安局 经侦处报案,而记者从各区县公安局了解到,报案市民的数量也不多。

  内蒙古万里大造林公司董事长陈相贵涉嫌经济犯罪的消息也在网络上激起了轩然大波,各种来自投资者的声音混杂其 间,有感谢政府铲除了骗子的,也有犹豫是否报案的,甚至有不少言论支持陈相贵,认为他是做好事的。陈相贵身上一度寄托 着不少人的致富梦想,人们纷纷从自身在万里造林事件中的角色定位发表着自己的看法。

  万里大造林公司董事长陈相贵被刑拘,对北京托管造林行业产生了不小的冲击。记者2007年11月16日对北京 的几家托管造林公司进行采访,结果在5家公司中有两家公司电话无人接听,另有两家公司的人员告诉记者,为避“风头”, 他们基本已经停止开发新的投资户,经营方向也将转向林木流通等服务领域,而只有一家公司声称还在小心翼翼地继续经营, 但把工作中心转移到了“客户维护、后期服务”上来。

  在万里大造林公司拓展业务之时,陈相贵常常对投资者说:目前,我国居民个人的银行存款已经达到13万亿元还多 ,我们通过合法的渠道、合理的方式把其中更多的资金吸引到林业建设中来,国家倡导的全民办林业的绿化之路才会畅通。为 了让更多的荒山沙地重披绿装,为了让大地母亲更加秀美,为给我们的子孙后代留下更加美好的生存空间,万里大造林公司要 “建设绿色万里长城,守护人类美好家园”,他甚至提出了“百万公顷(1500万亩)大造林工程”的近乎神话般的目标。

  是神话总有破灭的一天。只是从2004年成立到2007年被查,内蒙古万里大造林的神话仅仅维持了3年多。

  万里大造林如何造势

  据记者了解,目前操同样经营模式的林业公司司空见惯,但万里大造林公司显得与众不同。有资料显示,从2002 年8月万里大造林公司“前身”——辽宁万里速生丰产林有限公司注册成立至2003年底,只有短短一年多时间,陈相贵很 快成立了39个分公司、19个投资咨询部,而自2004年1月内蒙古万里大造林公司成立以后,全国12个省区市就成立 了100多家分公司,销售人员达9000人以上,这样的发展速度是惊人的。

  万里大造林公司能“异军突起”,显然有其独到之处。

  200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普遍称9号文件)一经颁布,各种林业投资经营方式便应 运而生,合作托管造林是最受关注的一种。“9号文件”颁布之前,陈相贵已成立了辽宁万里速生丰产林有限公司,“9号文 件”一面世,陈相贵于2004年1月7日顺势成立内蒙古万里大造林有限责任公司。万里大造林模式同样是以利诱人,按照 万里大造林公司的说法:10亩投资2.66万元,8年回报13.4万元。这些数字在不同的分公司可能略有不同,如有的 要求投资2.96万元的,有的称回报为10万元的。

  在三四年前,股市低迷,中国人因无好的投资渠道,使这种模式具备了相当的吸引力,前文提到的北京市民李大爷就 这样投资了10亩林地。

  “当时万里造林公司还在隆福寺,招商部的负责人介绍得非常细致热情,我才投的钱。”李大爷恨恨地说道。招商人 员告诉他,万里大造林公司是本着“合作营林,利益共享,谁投资谁受益,多投资多受益”的原则,与投资人合作造林。以每 10亩林地为一个出售单位,以2.66万元的价格向投资者转让,每亩林地植树60株,8年后可获利10万元。公司将与 投资者签订合同并为其办理“林权证”。

  招商人员又极其热情地介绍了详细情况,记者从李大爷保存的资料上,可发现万里大造林公司账算得很细:“公司主 要推广种植的速生杨优良品种有哲林四号、少先队杨、荷兰六四、黑木杨等4种。哲林四号自然成活率及扦插成活率高,适合 于大面积集约化管理。8年后生长的树木高达17.7米,树木的胸径可以达到24.5厘米,每棵杨树进入8年以后的采伐 期可得到0.41立方米的木材,保证100%成活。按照每10亩地600株杨树计算,可得到246立方米的木材,即使 按2005年杨木的最低价格每立方米500元计算,除去投入成本,每10亩可以获利近10万元。”

  “如今,这些资料我都留着呢。”李大爷说,公司说林子在内蒙古,交了钱才能去实地看,投资者还要与公司签订两 份合同,第一份是林木转让合同,第二份是林木管护合同。签完这些合同,投资者就什么都不用管了,从植树到采伐都由公司 负责。

  为了让李大爷放心,招商人员还保证将发给国家承认的林权证,并且,投资者的收益由国家保险公司承保,预计收益 没有任何风险。还有什么可担心的呢,李大爷于是痛快地交了2.66万元。

  托管经营,林权证,保险公司,零风险,高收益,这几个关键词基本可以概括出万里大造林公司经营模式的核心,但 万里造林真有听上去这么美好吗?实际情况是,其中隐患重重,造林赚钱不确定因素大量存在。

  一位林业专家告诉记者:“‘哲林四号’杨树倒是比较适宜在内蒙古通辽一带生长,但通辽市开鲁县年降水量最高年 份是600毫米,平均只有300毫米左右,降水分布还不均匀。如果造林,每年干旱季节最少得有两次比较通透的灌溉,才 能保证树苗正常生长。但是,即便是在灌溉、施肥等养护完全保证的情况下,沙丘上种植的树苗8年之后每亩地收益也就在8 立方米左右,最多不会超过10立方米。何况沙丘植树无法浇水,8年以后长到胳膊粗(胸径不到10厘米)就不错了。”

  2007年9月4日的《新文化报》报道,吉林省林业厅资源处孙处长表示,国家林业局和吉林省林业厅都多次开会 ,要求全体林业员工不要参与“万里大造林”等民间营利性造林活动。孙处长说:“几年前,‘万里大造林’还是个新生事物 ,他们关于植树造林的宣传铺天盖地,乍一看利国利民,可搞林业的都清楚,在北方种杨树,8年就想得到巨大收益,实在是 太难了。如果是在南方,每年有8个月的生长期,加之土壤、气候等条件适宜,也许还有可能。”

  国家林业局驻长春森林资源监督办事处资源监管处处长、高级工程师杨本廷也对《新文化报》记者分析:“所有造林 企业承诺的高回报都难以实现。”杨处长表示,种树收益慢,而且很难预测风险。大多数树木都在10年以上才能成材,在生 长过程中,树木对土壤、气候都有一定要求,即使达到最佳条件也有可能死亡。

  而所谓的林业保险,只是在林木遭受自然灾害时给投资者以保障,林木8年后的成长规格,树高多少,胸径多少,显 然不属保险范围。另外,即使林木冲破上述种种不确定情况达到了万里大造林公司讲述的最好状况,投资者也拿到了林权证, 收益同样难以保障,因为据记者了解,我国对林业生产实行计划采伐制度,采伐限额由国务院制定,林木并不能随意采伐销售 。

  内蒙古的一位投资者说,万里大造林公司很善于造势,广告宣传力度比较大,他说,有一个时期,在辽宁省沈阳市街 头乃至其周边城市,关于“万里大造林”的广告招牌可谓比比皆是;街头巷尾为万里大造林公司摆地摊招揽生意的宣传人员也 随处可见;“万里大造林,致富带头人”的广告用语被一些人喊得震天响,关于“投资速生杨,比干啥都强”的话题成为很多 人茶余饭后议论的焦点,甚至成为一些渴望发财的人关注和投资的热点。

  中国万里大造林集团公司在宣传中说:“2002年,陈相贵董事长积极响应国家林业局‘以大造林工程带动大发展 ,实现林业跨越式发展’的号召,用20年经营8分钟品牌的原始积累,倾力打造史无前例的‘百万公顷(1500万亩)大 造林工程’。”这百万公顷土地位于内蒙古、新疆、陕西、甘肃、宁夏、山西、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11个省、 自治区。这样的大手笔的确非常具有震撼力。

  另一篇文章则把陈相贵塑造成了胸怀祖国、造福百姓的福星:曾经作为一名森警战士在大兴安岭武警森林部队服役。 当年,因扑救一场森林大火使他萌生了植树造林、绿化荒山的远大理想。退伍后,他一边经商一边密切关注着林业发展动向。 2002年秋天,他凭着一个商人特有的机敏,感觉到我国林业改革的春天即将到来。深思熟虑之后,他带着经商20余年积 蓄下的数亿元资金,开始植树造林,并编织出自己后半生的奋斗目标——在荒漠化土地上营造一道百万公顷的绿色万里长城, 为人类的美好家园阻挡风沙。

  “万里大造林公司让改善生态环境的人富起来!”宣传广告似乎在呐喊:公司采用“合作投资、差异化产权利益分配 ”的先进经营模式,计划用5年的时间完成“百万公顷速生丰产林工程”,实现“建设绿色万里长城,改善人类生存环境”的 创业宗旨。公司本着谁投资谁受益、多投资多受益的原则,愿意和有远见卓识、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投资人合作……公司为其 投资的林木保险,使风险降为零。

  既树立自己爱国奉献的高大形象,又让老百姓看到造林的美丽“钱”景,这种“万里大造林,利国又利民”的高尚信 念无疑为万里大造林的发展起到很大作用,很多投资者都是在参加了万里大造林公司的项目说明会后被打动、决定投钱的。吉 林省工商局相关部门负责人曾向媒体介绍,参加项目说明会的人员绝大多数都是普通百姓,在说明会上,万里大造林公司人员 主要是讲董事长陈相贵如何有能量,如何奉献,如何有背景,如何会赚钱,再就是讲投资回报如何高,讲怎么赚钱,目的是引 诱更多的人投资或加盟,项目说明会的气氛有变相传销的意味。

  在某些重点地区,公司董事长陈相贵、总经理刘艳英也亲自上阵讲解。辽宁沈阳的贾某2003年底来到辽宁万里速 生丰产林有限公司(内蒙古万里大造林公司前身),参加了由公司组织召开的“项目投资说明会”。会上,公司董事长陈相贵 、总经理刘艳英分别讲了话。陈相贵现身说法,从自己当兵服役到下海经商,从当初走南闯北推销洗涤剂到今天横跨5省(区 )万里大造林,整个讲话声情并茂,颇具感染力。贾某依旧记得,个别听众甚至被感动得唏嘘不止。

  陈相贵获得的多种奖励也为他增加了更大的影响力,共和国经济建设功勋人物、感动中国十大策划创新人物奖……尽 管有媒体记者在调查中发现,陈相贵得到的某些荣誉,其公信度并不太高。但这些奖项中有很多都把颁奖地点选在了人民大会 堂,加上万里大造林公司的宣传,在普通老百姓看来,能在人民大会堂领奖,并且得到领导人的接见,绝对是信得过的“能人 ”。

  内蒙古万里大造林有限责任公司几年来急速发展,广告和名人的推波助澜也是重要原因。

  无论是在万里大造林的宣传材料还是在媒体报道中,陈相贵都是一个头顶光环的正面形象,正如他在电视剧《刘老根 2》和《圣水湖畔》中扮演的马书记一样。在“大造林”的网站上有评论说:《刘老根2》中的乡党委书记马明得到了观众的 普遍认同,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坚持原则、一身正气的“乡党委书记”因此成了陈相贵的一张通行证,走到哪里, 人们都对他高看一眼,跑政府、跑工商、跑各相关部门,在不违反原则的情况下,总会一路绿灯。

  为观众熟知的明星夫妇何庆奎、高秀敏担任大造林公司副董事长无疑也为陈相贵加分不少,记者没有联系上“大造林 ”公司的副董事长何庆奎。据媒体报道,何庆奎是在《刘老根2》剧组中与陈相贵结识的,之后陈相贵就积极与何庆奎、高秀 敏商议合作。在这之后,何庆奎、高秀敏夫妇就开始以公司副董事长的身份出现在“大造林”的宣传广告和宣传材料中,不少 投资者说,当初就是冲着何庆奎、高秀敏的明星效应加入大造林公司的。

  为发掘明星效应,万里大造林公司除了马书记、何庆奎夫妇外,一度宣称资深传媒人士杨澜“代言”万里大造林,陈 相贵被逮捕后,代言事件再次引起公众关注。记者从阳光媒体投资集团公关部有关人士处获悉,杨澜其实并非“万里大造林” 的代言人,只是多年前曾允许该公司在一部环保公益宣传片中有限度使用杨澜的肖像。

  该人士表示,“万里大造林”的虚假宣传给阳光媒体及杨澜女士带来了负面影响。事实的真相是,2004年6月, 内蒙古万里大造林有限责任公司委托阳光媒体投资集团所属苏州阳光娱乐媒体有限公司制作以“绿色造林,防治风沙”为主题 的环保公益宣传片。鉴于阳光集团对环保公益事业的一贯支持,阳光集团同意并与该公司于同年8月签署了《委托制作协议》 。该协议第三条第二款明确约定杨澜不作为甲方或甲方相关产品或服务的代言人,并且该宣传片只能作为公益用途使用一年。

  但自2005年4月,阳光媒体发现“万里”公司及其经营产品和服务的宣传册中多处非法使用杨澜肖像,并杜撰使 用“万里大造林形象代言人”、“中国绿色基金会理事”及“中国奥运会绿色形象大使”等称谓。对此,阳光媒体于2005 年5月初正式发律师函要求“万里”公司消除影响,赔礼道歉。2005年5月12日,“万里”公司正式回函致歉,并承诺 将宣传册及其他宣传方式中杨澜作为形象代言人的画面全部撤除。

  虚虚实实之中,陈相贵采取广告宣传的方式充分放大这些资源的明星效应,在媒体上花钱打广告,在一些展会上投入 大量人力进行宣传。据了解,大造林公司在吉林省、辽宁省内很多媒体上都投放了广告,从报纸到电视,一时间,“大造林” 和“马书记”陈相贵成了人们议论的焦点。大造林公司还在很多展会上设置了柜台,宣传该公司的业务。第四届中国长春国际 农业食品博览(交易)会期间,该公司甚至出动了直升机做宣传,很快就做到了“街知巷闻”。

  行业阵痛缘于何处

  2007年11月8日,国家林业局新闻发言人曹清尧就明确表示,国家林业局反对这类托管造林的方式,因为托管 造林存在着很多的漏洞,给人民群众带来很多的风险和隐患。信誉扫地,客户流失,为什么“托管造林”这个看起来利于各方 面的大工程,最后竟成为过街老鼠?

  某位明星一句广告词曾让人印象深刻:“植树造林,首选亿霖。”就是这个发展得热闹非凡的亿霖木业,2007年 4月被北京警方认定为“北京有史以来最大传销案”,亿霖木业18名高管中有9人被批捕,另有9人被刑事拘留。亿霖案涉 案资金高达16亿元,其中4.5亿元被作为提成发给了各级营销人员。亿霖的高层中,提成款超过千万元的有5人,超过百 万元的达18人。亿霖的投资者中,最多的购买了200亩,投资80万元。大多数投资者倾家荡产。

  近年来,“托管造林”的违规事件频繁曝光,据媒体报道,除亿霖、万里大造林之外,先后有云南美联木业有限公司 假造林圈钱案、山西璞真集团涉嫌非法集资、辽宁省“中天集团”涉嫌非法集资,等等。

  中国林业经济学会常务副理事长陈根长介绍说,合作造林行业是一个新兴行业,其发展源于2003年6月25日的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9号文件)出台,该文件提出,国家鼓励各种形式的社会主体从事林业开发, 从而将原来严重制约非公有制林业发展的铁链松绑。一时间,众多的造林公司如雨后春笋般纷纷涌现出来,并逐渐达到高峰。

  一业内人士透露,2004年9月,仅在北京,就相继出现了20多家造林公司,而在内蒙、辽宁、吉林等省区,造 林公司的宣传攻势更是铺天盖地。每个公司都声称要建立十几万亩、几十万亩、甚至几百万亩的林业基地,而万里大造林更是 提出了1500万亩的宏伟计划。他们向投资者许诺,可以获得年收益率高达百分之六七十的回报,并且风险几近于零。这让 人感到,这是个利国利民并且同样利于投资者的“千秋工程”。

  但短短几年时间,托管造林行业就遭到了空前的信任危机,众多媒体的跟踪报道,将这个行业迅猛发展中的诸多问题 暴露了出来,公司信誉扫地,大量客户流失,新兴行业受到了巨大打击。“托管造林”这样一个新兴行业,遭遇的危机和其崛 起的速度一样快得令人惊讶,一个看起来利国利民的行业怎么最后成为吞噬老百姓钞票的漩涡?

  “如何规范托管造林企业一直是一个空白地带,一开始就埋下了今日造林大案伏笔。”曾在国家林业局政策法规司供 职20年的陈根长说。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造林主体的多元化是大势所趋,但这个市场一旦放开之后该如何规范,相关的责任部门似 乎并未准备好,其他部门认为是林业部门的事,而林业部门认为是市场的事。

  国家鼓励林业发展的9号文件出台后,并没有出台对造林市场起到规范作用的相关法规政策,比如关于林木和林地使 用权等流转行为的操作办法,各地在执行过程中因此无法可依,这就为造林公司留下了人为操作的空间。中国林业经济学会常 务副理事长陈根长说,林业部在2004年已起草过“9号文件”要求的流转办法,但没有通过。个中原因是森林、林木和林 地使用权流转以后的收益归谁所有没有协调好,这里面涉及到政府部门、企业等多方面的利益。

  国家林业局新闻发言人曹清尧表示,该局几年来一直坚持“不赞同,不支持”6个字。显然,国家林业局认为发生在 流转过程中的投资行为并不属于他们的管辖范围。2007年9月4日的《新文化报》报道,吉林省林业厅造林处一位负责人 明确表示:“对‘万里大造林’,林业部门从未支持,也没有参与过,因此无论他们采取什么方式造林,都不在我们的监管范 畴。我所能做的,就是阻止我身边每位亲友投资这一项目,理由很简单,他们承诺的高回报,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实际上看,都 是不可能实现的。”

  据记者了解,河北省林业局曾在托管造林之风刚刚兴起时,有意主动加强对该行业监管。从一个托管造林项目开始吸 纳投资户,他们就想通过暗访的形式了解公司内部的经营情况,但这些公司的组织都非常严密,新人都必须经过公司熟人介绍 才能去听课、参观,林业局的人根本进不去。

  合作造林是个新兴行业,无论是林木生长,还是合作模式,众多国人对此还并不了解。由于目前的林业科技水平同人 们日常生活中的传统经验已经大不一样,所以当林业公司向投资者们展示他们的树木生长水平时,缺乏相关知识的普通投资者 自然无法判断宣传内容中的真伪,从而给造林公司的虚假宣传留下了机会。而且,由于这样的合作模式在我国的经济活动中还 不常见,与之相配的风险规避、监督、财务等措施都不完善。多数投资者将钱一交就万事大吉,却忽视了建立对公司的监督、 查询等机制,导致公司在经营中出现“黑箱操作”情况。

  政府监督部门的缺失,也是导致托管造林行业无序发展的重要原因。有法律界人士指出,合作造林中涉及大量的资金 流动,如万里大造林公司声称要造林1500万亩,以每亩收款2660元计,该公司就可能涉及300亿的资金流动,这么 大规模的资金流动,难道相关的金融部门不应该对此进行监督和调查吗?金融部门则称目前的法规还不能认定托管造林就一定 是变相非法集资。因为造林公司与投资者是一种买卖关系,而非纯粹的集资,而人们的投资行为不是消费行为,也难以受到消 费者协会的保护,拥有强制执法权的公安部门往往又都在最后关头才出现。

  从亿霖案来看,类似案件都是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开始,以追究直接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告终。专家认为,这种事后 介入的滞后性,往往难以挽回群众的损失,更无法补救当前金融监管存在巨大真空的制度缺失。

  我国的市场经济依然处在完善过程中,监管不足,经营者又缺少自律意识,急功近利的做法也就大行其道。不少公司 在经营过程中,重点都放在了“将地卖出去”的销售和宣传业务,而忽略了造林、护林、分散风险等方面,即使主观上未有欺 骗客户的意图,事实上却造成了虚假宣传、经营混乱的结果。而普通民众缺乏风险意识,市场经济社会中,一条重要的原理就 是风险同收益相匹配,高收益零风险的事情不可能发生,但众多投资者却轻信了造林公司的宣传,相信一夜暴富的神话。

  中国林业经济学会常务副理事长陈根长始终认为,托管造林行业是一个有着良好发展前景的朝阳产业,现在出现这么 多的问题不是正常现象,目前,合作造林业的“地震”仍未结束,他认为,政府部门应该站出来承担起应有的责任,加强对托 管造林行业的监管。

  2007年11月8日,国家林业局新闻发言人曹清尧介绍说,2005年,国家林业局专门针对托管造林的情况在 全国进行了一遍林权发证的普查,在针对造林和发证的情况进行检查时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有一些地方存在着很多的隐患,林 权证和林地不相符,存在着一地多证的现象,国家林业局应该加强林权证的发放和管理,对林地的流转要加强工程管理。

  据记者了解,国家林业局正试点将银行等专业融资机构引入林权改革中,提供融资支持,这一运作模式让林农手里的 林权证成了最可靠的质押物,让银行资金直接支持到千家万户的林农,让林农对林木经营管护和扩大再生产有了顺畅的资金保 障。曹清尧特别指出,林业部门还要给一些合法的企业造林提供有利条件,让他们真真实实地为国土绿化作出贡献,真真实实 地把老百姓的合作造林事业健康有序地发展下去。

  (本刊记者)仇玉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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