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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专家卿三华遭劫致死案引质疑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1日17:51 法制与新闻
【庭审现场】 2007年10月26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大厅。参与杀害医学专家卿三华一案的劫匪在这里接受一 审宣判。 但听了法院宣判之后,卿三华教授的家人情绪激动,他们百思不得其解:亲人被劫匪活活打死,抛尸荒野,可罪犯却 无一人因杀人而偿命。 被害人卿三华,国内知名肠胃恶性肿瘤专家,广东省南方医科大学著名教授,博士生导师,在业内享有崇高的声望。 面对法院的一审判决,不仅卿教授的家人不解,卿教授的同事和学生也不解,与卿教授素昧平生的人们也觉得这种“ 杀人不偿命”的事情实在令人不解、让人无法接受。 劫匪是如此猖獗,群众的喊杀声也可谓高昂,可为什么罪犯却无一人因杀人而被判处死刑? 事情的来龙去脉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那还要从去年的一个夜晚说起。 医学专家遭劫致死 2006年8月9日,是一个平常的日子。跟往日一样,卿教授下班后就回到家里,稍有不同的是,这天他的妻子回 四川老家看望生病的母亲,所以卿教授亲自下厨,为正在上初中的女儿洗菜做饭。饭后,卿教授陪着女儿观看电视剧,两人边 看边聊,享受着一个平凡家庭淡淡而又永恒的温馨。 可是,在这个平常的夜晚,这个平凡家庭的温馨生活,却因一场猝不及防的人祸而毁灭。 饭后不久,卿教授突然记起车里还搁着一箱龙眼,他正想把它送给朋友。晚上10点半左右,他离开家,独自驾驶本 田小汽车来到了南方医院。然后,他打电话邀请朋友一起分享龙眼。 与友人相叙之后,已是8月10日零点,卿教授驱车离开南方医院。 时值凌晨,卿教授回家必经之路的广州大道上,灯火通明,他驾驶的本田汽车沐浴在一片亮堂堂的华光之中。可是, 此刻卿教授万万没想到,8名凶如豺狼的劫匪正在不远处对他垂涎三尺。 当卿教授的车经过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临江大道碧海湾附近路段时,他的本田车与一辆金杯牌面包车发生碰撞。经 后来调查,这是一场故意制造的交通事故!但一向为人和善的卿教授怎么会想到这是阴谋诡计呢?他几乎是条件反射般地打开 车门,下车看个究竟。 就在这时,面包车上的劫匪趁机冲下来,强行把卿教授挟持到面包车上。接着,这帮劫匪迅速“兵分两路”,其中2 名劫匪阳志刚和阳锡庚抢过卿教授的本田车后立即逃逸,迫不及待开进了广州市下辖的增城市一家二手汽车市场销赃。其余6 名劫匪刘谋钦、周国华、阳秋勇、刘青峰、尹剑龙、廖纪友则留在面包车上,对卿教授进行洗劫。 卿教授的生命时钟开始了倒计时。 他的嘴巴被封口胶贴住,双手也被早已准备好的绳索反绑起来。劫匪搜出了他随身携带的银行卡后,就大打出手,逼 问密码。无奈之下,他讲出了密码。可是,取款机前却显示密码是错的。拿钱不成,恼羞成怒的劫匪为了得到真实密码,便以 更加凶残的手段折磨他。6名劫匪用衣服扼住他的嘴巴,接着拳脚相加,又用铁管与羊角锤猛烈击打。 卿教授终于在暴力之下当场殒命。 见弄出人命后,为“安全”起见,群匪密谋了一番,便将卿教授的尸体运至广州北面的清远市佛冈县水头镇西一山坡 掩埋。 卿教授那辆价值12.5万元的本田车,被劫匪以2.2万元的价格转手销赃,卿教授身上的现金和值钱的东西也被 洗劫一空。 悲痛与惋惜 当晚,卿教授的家里,女儿正等待父亲的归来。8月10日凌晨3时,她打电话到南方医院值班室,询问父亲是否正 值夜班。得到的答案是“没有”,孩子绝不会想到,疼她爱她的父亲已经被歹徒活活打死了。 医院里,预定上午8时由卿教授主持的手术也在焦灼地等着他来救死扶伤,眼看8时快过,却迟迟见不到他的身影。 院方联系了他,他的两部手机均告关机。 下午3时许,卿教授仍然音讯全无,南方医院感到事情异常,便向警方报案:卿三华教授失踪了。 而早在8个小时前,警方就已经接到一宗报案,报案者是一位姓张的出租司机。该司机称,他在珠江新城临江大道目 睹一起车祸(也就是劫匪与卿教授的撞车事件),接着,本田车的司机被推拉进对方的面包车,而本田车则被开走,这一切让 他觉得很可疑。接着,面包车沿广州黄埔大道逃窜,司机立即报警,并尾随面包车跟踪到广州海珠区的琶洲大桥附近。就在警 方追查这个报案的时候,便接到“卿教授失踪”的报案,警方立即感到其中可能的内在联系,专案组立即开始对这起劫车抢劫 案展开侦查。 在警方的全力侦查下,事情很快就水落石出。两天后,卿教授的尸体被警方发现了。与此同时,卿教授的本田汽车也 在二手车市场被找到了。案发3天后,涉案的8名犯罪嫌疑人有5名被抓获归案,其他3人目前还在追捕之中。 经法医鉴定,卿教授系被他人使用钝器暴力打击全身致创伤性休克死亡。 由于卿教授医术精湛,在同行中享有盛誉,很受人尊敬。他不幸遇害的消息,令许多亲朋好友痛惜不已,也令南方医 科大学及医学界痛感不幸,然而,最大的受害者还是卿教授的家庭。 “51岁,年富力强,不幸去世,惋惜;女儿才12岁,一家痛失顶梁柱,同情;不法分子气焰嚣张,我们生活都没 有安全感,痛恨!”南方医院一位老教授用这3句话表达了他的心情。 对卿教授的研究领域比较熟悉的专家也伤心地表示,卿三华门下带了好几位博士生,还有重点课题在手,他的突然离 世对这些科研工作的损失难以估量。 而当病人问起:“这几天怎么没见到卿教授呢?”医院里的护士还未回答,早已眼睛泛红,喉咙哽咽。 南方医科大学的一名学生于2006年9月19日,在百度网站专门创建了“卿三华”贴吧,其用中英文双语发帖纪 念说:“卿教授是我原来医院普外科的教授。在我的印象中,他是一个非常低调、待人诚恳的长者,脾气非常好,当时我在科 里不过是个实习生,虽然不在他那组,但一样感受到他为人亲切、平易近人。无论是‘绑架勒索’还是‘杀人抢劫’似乎都和 这样的长者、学者搭不上一点关系,真的无法想象罪恶黑手会伸向他。” “死刑”缺位的判决 落网的5名劫匪都是湖南省洞口县人,都是累犯。刘谋钦向警方坦白,早在2006年8月1日和2日两天,他们这 5名劫匪已在广州市天河区连续作案两起,抢劫手机、现金等,由于当时逼问银行卡密码几乎没有受阻,能轻松地从提款机提 到钱,因此,这两次作案后,他们都只是将受害人扔到偏僻的路边,并未造成重大伤亡,只有一名被抢者受了轻伤。 这帮劫匪在尝到挟人抢劫的甜头后,便越加肆无忌惮。2006年8月10日凌晨,这群劫匪又倾巢出动,驾驶面包 车在天河区珠江新城临江大道一带寻找“猎物”。只身驾驶的卿教授就这样被盯上了。 经过侦破和审理,2007年10月26日,这起广受关注的案件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一审宣判: 周国华犯抢劫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刘谋钦犯抢劫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阳秋勇犯抢劫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刘青峰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罚金1万元。 阳志刚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罚金1万元。 5名罪犯无一人被判处死刑! 对此判决,卿教授的家人深表不解甚至不满,同时,社会上的质疑声也此起彼伏。 天涯社区的网友发帖称:“感觉给所有的‘撞车党’吃了定心丸,这样的严重罪行累犯,手段残忍地杀害全国知名教 授,都罪不至死,还怕啥?”“‘杀人偿命’,判决结果不能太过分地超出老百姓的理解力。” 还有网友认为:“‘少杀慎杀’是指‘可杀可不杀’的不杀,有法定减轻情节的不杀,并不是说应该判死刑的不判。 ”“像此案此种情节严重(手段及其残忍,社会影响极大)并且没有法定减轻情节的案件,应该只能判处死刑。” 身在局外的人们尚且深感不满,作为卿教授的亲友,愤愤不平就更不在话下了:他是被非常残忍地杀害的,按照民间 “杀人偿命”的说法,就该有人为如此凶残的夺命抢劫行为偿命,应该有人被判死刑。面对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这一“死刑” 缺位的判决,卿教授的家人说,将经过详细考虑,再决定是否向检察院申请对此案进行抗诉。 法院判后答疑 “撞车党”逼财不成,便把人活活打死,其行径之恶劣有目共睹,但法院却宣判“不杀”。关于判决的纷纷议论在广 州的深秋里汇成了热潮。对此,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黄荣康站了出来,公开向媒体阐释了这次判决的原由。 黄荣康首先对群众的质疑表示理解,称这种怀疑和监督的精神是司法进步的不竭动力: “很欢迎媒体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对法院审判的案件进行监督。人民群众和媒体对法院公开审理的案件进行监督,不仅 能促进法院审判工作的公正、公平,也能促使法院更好地实践司法为民的宗旨。” “此次媒体以及网民对卿三华案件的评论体现了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关注司法审判,传媒为司 法监督广开言路,是社会进步和文明的表现。就卿三华受害一案的判决结果,很多网上评论都理性客观地提出了‘为什么不杀 ’这个问题,这说明很多人已经在理性地对法律问题进行思考。法院有责任和义务通过公开审判、公布判决文书、判后答疑等 方式,说明判决理由、释法明理,并通过案例进行法制宣传,以惩恶扬善、促进社会和谐。” 接着,黄荣康便切入问题的敏感处,解释“不杀”的具体理由: “卿三华教授是国内知名的医学专家,德高望重,医术精湛,他的受害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的轰动。该案起诉到广州 市中院之后,法院对该案十分重视,合议庭、院审判委员会对该案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理。判决是经过认真核查证据后审慎作 出的,经得起法律的检验和时间的考验。” “法院针对案件侦破后各被告人的归案情况,在判决时充分考虑了各被告人在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这些都在判决结 果中有所体现。” “从目前案件证据来看,被害人死亡是由5名被告人和3名同案人共同造成的。判决中对同案人尹剑龙等3人均作‘ 另案处理’,所谓‘另案处理’在判决中的涵义一般是指该嫌疑人在逃,公安机关尚未将嫌疑人抓获归案,公诉机关亦未一并 起诉在逃嫌疑人,法院须待日后同案人归案后另案审理。” “据已归案的5名被告人的供述,均指证因被害人所讲密码不正确,一在逃同案人先后持铁管和羊角锤击打被害人, 被告人周国华协助以拳脚踢打及用衣服扼嘴等方法逼问被害人银行卡密码,导致被害人卿三华死亡。” “从现有证据看,尚不能证实被告人周国华是致被害人死亡的最主要责任人。被起诉的5名被告人中,第一被告人刘 谋钦并非致被害人死亡的直接责任人,且有坦白同种罪行的酌定从轻情节;第二被告人周国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表示 认罪服法;第三被告人阳秋勇并非致被害人死亡的直接责任人;第四被告人刘青峰负责开车,未殴打被害人;第五被告人阳志 刚负责销赃,未殴打被害人,且仅参与一宗犯罪。” “故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现有证据和查明的事实以及前述情节,依法对参与动手殴打被害人的被告人周国华在量 刑时适用了死刑,缓期2年执行。” “少杀慎杀”思想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5名罪犯作出“不杀”的判决,离不开我国坚持“少杀慎杀”的特定司法语境。在我国,判处 罪犯死刑必须坚持的原则之一就是“少杀慎杀”。 早在1948年1月,毛泽东同志就指出:“必须坚持少杀,严禁乱杀。主张多杀乱杀的意见是完全错误的,它只会 使我们党丧失同情,脱离群众,陷于孤立。”1948年2月,毛泽东同志又重申:“必须严禁乱杀,杀人愈少愈好。” 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同志这一“保留死刑、少杀慎杀”的思想一直在司法实践中延续着。而在2007年,“少杀 慎杀”思想的司法实践呈现出标杆式跨越,2007年1月1日这一天,下放了多年的死刑复核权被最高人民法院收回。 “少杀慎杀”在司法实践中会具体表现为一道选择题: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或者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但 如何在这两者之间作出抉择呢?我国刑法学泰斗马克昌教授认为,应从罪行和刑事责任两方面进行考察。对于罪行的推定,要 建立在犯罪事实清楚确凿的基础上,然后再确定罪行是否极其严重,是应该“杀”还是“不杀”。从刑事责任上来看,罪行最 严重的,一般说来要负最严重的刑事责任,但如果罪犯具有法定的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刑事责任就应适当减轻,这时 就不再负最严重的刑事责任,就可以“不杀”。 在卿教授被害案中,多名罪犯都称,是受了刘谋钦及尹剑龙的纠集,并在其发号施令下抢劫行凶。但刘谋钦“主动供 述了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同种罪行,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而另一名指使劫匪作案的关键人物——同案人尹剑龙正逍遥法外 ,要“另案处理”,因此,才没有人被判处死刑。 相关法律专家认为此判决是司法界一直倡导“少杀慎杀”的结果,而广州中院在该项判决中非常谨慎,符合法律精神 。 落网的5名罪犯无一因杀害了卿教授而被处以极刑,倘若有朝一日,其他3名戴罪潜逃的劫匪落入法网,会不会有人 被判处死刑呢? 据最新消息,被害人家属因不服法院判决,已于近日向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请求。记者日前从抗诉书中获悉,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在审查后认为,该判决确有错误,量刑畸轻、不当。目前,该案抗诉书已递交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游春亮叶约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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