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四级交通管制”模式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5日09:53 中国经济周刊

  没有观念上的多次撞击,亦无需付出沉重代价,较为科学的、具有前瞻性的安全畅通工作在我国的某些地方早已实践,并为其他地区提供了思路。

  1月中旬,沿着京沪高速公路前行,在同样遭遇冰雪灾害袭击的江苏境内,《中国经济周刊》记者看到,满脸笑容的收费站人员不断将“恶劣天气警示卡”递给司机;一路上,“前方结冰,实行一级交通管制”等提示牌不断出现;身着黑白相间反光背心的交警不断打着交通手势;路政人员不断地用高音喇叭提醒过往司机“减速慢行”。

  据江苏省交警总队办公室负责人介绍,江苏早在2003年底就率先在全国开始尝试“四级交通管制”模式,即:一是能见度不足30米,不能保障车辆完全通行时,实行特级管制,除特别紧急公务、紧急抢险救护等车辆在警车带道下通行外,禁止其他车辆驶入,并限速20公里/小时;二是能见度在30米以上50米以下、路(桥)面部分路段结冰,不能保障车辆安全通行时,实行一级管制,管制路段限速40公里/小时;三是能见度在50米以上100米以下,坡道、弯道等路(桥)面有积雪尚未冻结时,实行二级管制,管制路段限速60公里/小时;四是能见度在100米以上200米以下时,实行三级管制,管制路段限速80公里/小时。

  同时,在确定管制程序及确定等级标准上,首先是由路面执勤的交警、路政及公司三方的一线人员根据现场情况,逐级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最终汇总至江苏省交通厅和江苏省公安厅后,经过审核作出相关级别的管制决定。

  “方案设计的初衷,尽可能做到科学、高效与实用,尽可能充满人性化,在恶劣天气下尽可能地不封路,保持高速公路的畅通。”该负责人对《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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