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诉讼小贺梅回到亲生父母怀抱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5日11:28 青年参考

  本报特约记者霄辰

  一对中国留学生夫妇在美国生活期间,将不足月的女儿“临时寄养”在一个美国家庭里。然而,当他们想接回女儿时 ,却遭到了拒绝。经过长达7年的马拉松式诉讼,他们才索回了女儿的抚养权。这起案件不仅引起了中国民众、美国华人社群 的强烈关注,也引起了美国主流媒体的持续关注。据美国广播公司和凤凰卫视报道,2月10日,这起案件的主角——9岁女 孩贺梅随亲生父母返回中国,开始了全新的生活。

  1.中国留学生夫妇陷入困境

  “其实这个案子再简单不过了,就是一对父母要求归还自己的孩子,现在要回来了,仅此而已。但我在贺绍强的律师 那里看到的卷宗,叠起来比我还高。”采访过“贺梅案”的美国《侨报》记者蔚宇的话,充分反映了这起“简单”案子的复杂 程度。

  贺绍强是小贺梅的亲生父亲,原先是重庆一所大学的教师,1997年开始在美国田纳西州孟菲斯大学攻读经济学博 士学位。他获得了孟菲斯大学提供的全额奖学金,还在学校中有两份兼职工作,在中国留学生群体中属于生活较宽裕的一族。 1998年,贺绍强将妻子罗秦接到美国,两人满怀希望地开始了在异国的生活。

  然而,就在此时,一个意外事件完全打乱了这个家庭的生活。1998年10月的一天,贺绍强与一名中国女留学生 在校内独处了一段时间,事后,这名女生指控贺绍强对她实施了性骚扰。孟菲斯大学立即对此事进行了调查,在尚未得出结论 之前,学校取消了贺绍强的奖学金,他同时也失去了那两份兼职工作。后来,当地警察局公布了调查报告,以缺乏相关证据为 由,撤销了对贺绍强的指控。但此时,贺绍强夫妇已经失去了所有经济来源,生活陷入困境。

  2.将幼女“寄养”在美国家庭

  正是在这样的困顿中,1999年1月28日,小贺梅出生了。新生儿带来的巨大花费,使得贺绍强夫妇的经济状况 “雪上加霜”,罗秦不得不在生下孩子仅一个月后就到餐馆里打工。

  1999年2月,几乎走投无路的贺绍强夫妇前往孟菲斯一家有名的儿童领养机构——“中南基督教服务中心”,与 该机构签订了一份为期3个月的临时看护协议,将小贺梅“寄养”在美国家庭里。领养小贺梅的是一个当地白人家庭,男主人 杰瑞·贝克是一名房地产经纪人,他的妻子是一位家庭主妇。两人都是基督徒,已经育有4个子女。

  贺绍强原计划将小贺梅在贝克夫妇家寄养3个月,然后托人将孩子带回中国,自己则留在美国完成学业。令贺绍强没 想到的是,1999年4月,那个曾经指控他的女生,重新对他提起了指控,并将指控由“性骚扰”升级为“强奸”。由于“ 强奸”是刑事重罪,当地警方立即将贺绍强逮捕,在一些朋友的帮助下,他才得以保释出狱。

  由于一时没有找到合适的人将女儿送回中国,自己又要应付官司、完成学业,贺绍强于1999年6月4日同贝克夫 妇签署了一份延长看护小贺梅时间的协议。这份协议由贝克夫妇的律师草拟,由双方在孟菲斯青少年地方法院签署。协议约定 ,贺绍强夫妇将小贺梅交给贝克夫妇临时看护,却没有注明看护时间。此后,小贺梅继续在贝克夫妇家生活,贺绍强夫妇每周 都前去探望。

  3.亲生父母与养父母展开争夺战

  讨人喜爱的小贺梅很快融入了贝克一家人的生活,贺绍强夫妇对女儿的探访似乎开始显得“多余”了,贝克太太也开 始私下记录贺氏夫妇每次探望的时间。随着双方误会和摩擦越来越多,贺绍强夫妇决定终止与贝克夫妇签订的协议,将女儿接 回。

  但是,他们的要求遭到了贝克夫妇的拒绝。贝克夫妇认为,双方当初签订协议时,贺绍强夫妇已经同意将小贺梅的抚 养权“转让”给他们,因此,不同意把小贺梅还给贺氏夫妇。“我们一开始是出于帮助他们的考虑,同意照顾贺梅90天,那 段时间足以让他们决定下一步怎么做。他们两个人,贺绍强与罗秦后来决定,让我们把贺梅留下来,继续抚养她。他们口头上 答应我们,这段抚养期是到贺梅18岁。如果没有这些协议,我们是不会在90天后继续抚养贺梅的。”贝克夫妇后来在接受 中国媒体采访时这样表示。

  而贺绍强夫妇断然否认曾经与贝克夫妇达成上述口头协议。2000年4月,贺绍强夫妇向孟菲斯青少年地方法院提 起诉讼,要求贝克夫妇归还女儿贺梅,从而引发了长达7年的“贺梅监护权案”。有媒体后来分析认为,贺绍强夫妇当初与贝 克夫妇签署协议时,并没有自己的律师在场,他们对美国法律又不熟悉,从而导致了对协议的不同解读,以至于不得不通过“ 争夺”的方式索回女儿的抚养权。

  4.争夺战代价沉重中国使馆派人旁听庭审

  2000年6月,孟菲斯青少年地方法院驳回了贺绍强夫妇的诉讼请求。法官认为,贺绍强涉嫌的强奸案官司仍在进 行,也无法提出自己的经济条件已经改善的证明,因此,不适合抚养小贺梅。

  2001年1月28日是小贺梅两岁的生日,当贺绍强夫妇前去探视女儿时,遭到了贝克夫妇的拒绝,双方当场发生 了冲突。

  2001年4月,贺绍强夫妇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收回女儿的抚养权,此后,便开始了旷日持久的诉讼。官司 历经孟菲斯青少年地方法院、孟菲斯高等法院、孟菲斯地区巡回法院、田纳西州最高法院,甚至一直打到了美国联邦最高法院 。为了获得小贺梅的抚养权,贝克夫妇不惜花费重金,聘请美国南部的知名律师裴瑞许为他们打官司。2004年,官司尚未 完结,昂贵的诉讼费用已经使年收入达40万美元的贝克夫妇捉襟见肘,他们不得不卖掉房子,全家挤住在租来的房子中,贝 克太太还在家中帮人带孩子以补贴家用。

  贺绍强夫妇同样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他们一直在餐馆打工,每月的收入勉强维持一家人的最低生活开销。在漫长的庭 审期间,罗秦多次哭倒在法庭上,夫妇俩的身心遭受着残酷的煎熬。令他们深感宽慰的是,许多人对他们的遭遇表示同情,并 伸出了援手。当地一位名叫戴维·西格尔的美国律师,“义务”担任了贺绍强夫妇的律师,在案件中极为投入,甚至因此遭到 了所属律师事务所的警告。中国驻美大使馆多次写信给受理此案的法官以及移民局官员,维护中国公民在美国受到平等对待的 权利。庭审期间,中国大使馆派专人列席旁听,许多华人自发赶到孟菲斯,给贺绍强夫妇加油、打气。

  5.终于获得“迟来的正义”

  马拉松式的诉讼一波三折。孟菲斯高等法院和孟菲斯地区巡回法院先后宣布,终止贺绍强夫妇对女儿的抚养权,由贝 克夫妇继续抚养小贺梅。

  许多来自贝克夫妇一方的“证据”听起来相当荒谬,譬如:贝克夫妇的律师称“罗秦要把贺梅送到每月只有25美元 生活费的重庆,贺梅会饿死”,“贺绍强夫妇现在有不止一个孩子,贺梅又是女孩,一旦回到中国大陆,会被绞死”等。由此 也可见一些美国人对中国的无知和误解有多深。2007年1月23日,美国田纳西州最高法院将贺梅的抚养权判给了贺绍强 夫妇。贝克夫妇不服此判决,向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提出上诉,但被驳回,从而不得不将抚养了8年的贺梅送还给贺绍强夫妇。 在此期间,贺绍强涉嫌的那起“强奸案”也尘埃落定,他是清白的。

  2008年2月,贺绍强夫妇决定返回中国。回国前,他们特意邀请贝克夫妇和贺梅见了一次面。“说实在的,贝克 对我女儿很好,但他的爱是自私的,没顾及他人的感受。如果我不主动邀请他来见一次面,我担心他会在机场对着贺梅号啕大 哭,给贺梅留下心理阴影。”贺绍强说。

  贝克夫妇与贺梅单独待了20分钟,临走时,送了一双网球鞋给贺梅,原因是他们认为“中国生产不了网球鞋”。

  2月10日,贺梅随父母抵达北京,而后前往贺绍强夫妇的老家湖南和重庆。据报道,贺绍强可能在长沙一所大学任 教,而9岁的贺梅目前正在努力学习汉语,试图尽快熟悉和融入全新的生活环境。

  相关报道

  美国《侨报》:“迟来的正义”是情、理、法的统一

  “贺梅案”终审判决后,美国《侨报》发表社论指出,这“迟来的正义”是情理的胜利,也是法的胜利,情、理、法 在此案的判决中得到了美妙的统一。社论还总结了此案留下的教训:

  第一,贝克夫妇的行为以及孟菲斯某些法庭的判决,有种族主义的阴影。以经济能力作为抚养权归属的依据,无疑是 种族和阶级的优越感在作祟。

  第二,这起官司是抚养权的争夺战,也是对贺梅爱的争夺战。贝克夫妇对贺梅有执著的超越亲情的爱,这种爱却走向 了极端,走向了排他和仇恨。这也凸显了中美文化的冲突。

  第三,中国人到美国生活,除了要克服文化差异外,尊重和熟悉美国的法律也是非常重要的。

  第四,在“贺梅案”诉讼过程中,贺家得到了从中国大使馆、华人团体到华人媒体的鼎力支持。美国主流媒体注意到 了这一点,华人舆论在潜移默化中对此案起了作用。

  “贺梅案”催生相关法案

  据美国《侨报》报道,“贺梅案”被认为是近年来美国田纳西州的一个大案,也是田纳西州有关儿童抚养权的首个案 例。鉴于这一案件的重大意义,田纳西州众议员G·A·哈德威向州议会提交了名为“贺梅法案”的提案,以确保亲生父母权 及领养的父母权不再受到不必要的干扰。目前,该提案已在田纳西州众议院获得了通过,正在参议院接受审核。如果最终获得 通过,它将成为田纳西州首部用华人的名字命名的法案。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Powered By Google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新浪特许频道免责公告 ·企业邮箱换新颜 ·邮箱大奖等你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