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水电气价格近期不得上涨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6日02:44 北京晨报

  发改委年度计划报告(草案)

  11种收费近期不得涨价

  报告:今年严格控制政府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对中央管理的成品油、天然气、电力价格,地方管理的城市供电、供气、供水、供暖、公共交通等公用事业价格,以及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近期一律不得提高,各类各级学校的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不得提高,继续稳定医疗收费价格。对必须调整的资源性产品价格和公共服务收费也要严格控制。

  解读:北京市发改委主任、全国人大北京团代表张工告诉记者,北京除增加与外埠的战略合作,还高度关注低收入群体的保障工作,对低保人群的临时补助延长至今年6月份。目前北京仍在不间断地测算物价波动对困难群体生活影响程度,“如果超过底线还会采取措施进行补贴。”

  中央将力推工资协商制度

  报告:明确提到要继续提高中低收入居民收入。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推动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从今年1月1日起,连续三年进一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

  解读:所谓集体协商制度,就是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依法就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每月从公司领多少薪水,老板“一支笔”的极端情况将得到缓解,对于自己的钱袋子,员工自己有关键“一票”。

  考虑制定社保关系转续办法

  报告: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扩大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提高统筹层次,制定和完善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以及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养老保险办法。

  解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王东进谨慎地表示,实现社保关系转续是必然的趋势,但因此项工作涉及财政体制,目前实现全国转续还很难做到,比较可能的结果是先实现养老保险关系省级转续。

  晨报记者 朱烁 罗德宏

[上一页] [1] [2]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新浪特许频道免责公告 ·诚招合作伙伴 ·邮箱大奖等你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