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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超良:完善资产托管立法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7日10:25 财经时报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存在的比较突出的问题是,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托管业务方面没有全面、明确的法律予以统一规范。现有的规定散见于不同监管部门颁布的行政规章或办法,该等规章或办法的效力层次不及法律;且规章或办法在托管、结算、风险管理等方面对托管银行职责的界定也不够清晰,商业银行作为托管人开展信托、保险、企业年金和资产证券化等资产托管业务缺乏统一、明确的法律依据。 鉴于目前我国资产托管业务缺乏统一、完善的法律依据,建议立法部门尽快完善信托法律,将不同监管部门制定的相关行业规则予以统一,制订统一的行业规则,充实对于托管银行的权利义务界定,从而使托管银行更好地履行托管职责,最大限度地保护投资者和委托人的利益,确保受托资产的安全、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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