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环保:如何应对“落实难”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7日10:25 财经时报

  农工民主党的提案认为:应对严峻环境形势迫切需要税收政策支持。现行价格形成机制,主要考虑产品的生产成本,没有将环境资源等外部成本“内在化”,无法改变生产者、消费者破坏环境的行为,无法激励环境治理,不能真实反映经济增长的资源环境代价。

  我国现行税收政策初步体现了保护环境、限制污染的政策导向,与环保收费、财政补贴、环保专用资金等财政手段一起,在治理或减轻污染、加强环境保护、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现行税种缺少针对污染、破坏环境的行为或产品课征的专门性税种,即环境税。它的缺位既限制了税收对污染、破坏环境行为的调控力度,也难以形成专门用于环境保护的税收收入来源。

  通过多年的实施和改革,我国排污收费制度已经建立了一套比较完善的征管体系,包括收费对象、征收范围、计费标准、征收环节等,为我国开征环境税积累了经验。我国开征环境税,可以在排污收费基础上,按照税收的模式进行改革,适度扩大其征收范围,提高征收标准,并纳入税收制度体系,拓宽其调节领域,增强调节力度,增加课征的“刚性”。

  1994年开始的财税改革取得了成功,已经基本建立适合于市场经济的税制。目前的改革重点正在转向地方税收体系的改革以及费税改革。这对引进环境税来说是一个良好的契机。

  同时,经济实力增强也为开征环境税提供了物质基础。随着环境保护部门能力的加强,环保部门还可以提供技术上的支持。综上所述,在我国开征环境税,既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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