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纷呈和对立是民主政治的本质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7日10:44 民主与法制时报

  □张镇强

  今年两会期间,出现了以往未有过的某种新气象,即一些代表和委员敢于独立思考,按照自己的判断,提出不一般的 议案和提案。譬如全国政协委员张茵提出了三个提案:劳动密集型企业应取消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降低富人税负,把月薪1 0万元以上的最高累进税率从45%减至30%;鼓励企业进口先进高效的节能环保设备,给予5至7年的免征进口关税和增 值税的过流期限。

  显然,这些议案和提案都比较敏感,要么将得不到官方认可,要么会遭到舆论强烈反对。而笔者认为,不管人们对其 持何种态度,这些表达本身都是积极的现象。因为意见表达是每一个公民的天赋权利,何况这些表达者是民意代表。只有积极 表达才能体现民意代表们在履行职责,只有代表委员积极履行职责,才能体现政协、人大的功能和作用。而要体现政协、人大 的功能和作用,就绝不能只有一个声音、一种观点,或只是一致同意政府的报告和政府提出的政策、法令等。因为全国人大和 全国政协是全国最高权力机关、民意代表机关,而全国人民的利益和意见是绝对多元和不一致的。因此,汇集到民意机关的民 意必然是多种多样甚至根本对立的。不是这样,反而不正常了。

  以张茵的提案为例。她的三个提案建议中的问题在媒体上早有涉及,多数人持反对态度。张茵恐怕也知晓这种情势, 但她仍然提出这些提案。张茵正式公布提案后,又立即招致新一波汹涌如潮的舆论反对,并有另一全国政协委员公开批评她“ 不可以这么做”,“政协委员不能只代表所处的利益集团”,“历史要求我们要兼善天下”。即使如此,张茵还是声称要坚持 这些提案,“觉得有一个责任,不能完全用我这个企业去看。”笔者不评断对立双方的观点谁对谁错,而在判断这种意见对立 的性质和是否正常。张茵坚持不动摇是对的,是她的职责所在,也是她作为公民和政协委员的权利所在,显示她是一个负责任 的民意代表。同样,那位不同意张茵提出这样的提案并批评她不能只代表所处的利益集团的政协委员的行为也是对的,也是在 履行职责,行使权利。虽然她们所主张的内容和要求是对立的,而这正是反映了人民内部利益的矛盾性和观念的多元性。民主 政治正是要通过不同利益和观念的相互碰撞与妥协而达成相应的统一或兼顾。没有这种碰撞和妥协反而不正常,或者就不是民 主政治了。过去的两会恰恰缺少这种公开碰撞与妥协,从头到尾一团和气,一边倒。

  民主政治的本质,除了政府主要官员必须由人民通过竞争性选举产生,官员权力必须由反映基本民意的宪法和法律明 确授予这个前提外,就是允许任何人讲他所要讲的话,提他所要提的要求,特别是政府或多数人不愿听的话和不能接受的要求 。至于最终是否被采纳,是另一回事。但一定要允许对立方辩论和博弈,允许保留意见,不以权力或暴力压制和扼杀不同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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