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司机叫板三乱成“维权专家”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7日10:44 民主与法制时报

  频频遭遇公路三乱后,他并没有像其他司机一样保持沉默,而是保留证据向有关部门投诉。他的行为引起了全国很多 司机的关注,很快成为一名“维权代言人”。如今算来,他已为同行代理投诉公路三乱事件350件。

  □特约撰稿阿峻

  

  40岁的王金伍原来是河南西峡县的一名货车司机,如今当起了“车老板”,有3辆货车,雇了司机跑运输,而他在 县城开了一家货运信息部。王金伍现在大部分时间都在写行政复议书和投诉材料,然后用特快专递发往全国各地的交管部门。

  王金伍在当地大名鼎鼎,虽然只有初一文化,但精通所有涉及交通的法律法规。他之所以如此精通,自称是被公路三 乱(指在公路上乱设站卡、乱罚款、乱收费的行为)逼出来的。

  2008年春节期间,王金伍收到不少贺年的手机短信,也接到不少货运司机的电话,谈的大多是公路三乱。从20 05年3月起,他已经为同行代理投诉公路三乱事件350件。

  被逼成“维权专家”

  2004年10月,王金伍和朋友合伙出资38万元买了一辆货车,往返于河南西峡、湖北和陕西三地跑货运。刚开 始跑运输时,王金伍几乎是天天挨罚,县县挨罚,交警罚了交通罚,超限站罚了运管所罚,运管所罚完还有路政……最多的一 天,他的货车在陕西被罚1700元,在湖北被罚2000元。跑了一趟运输,不仅没有挣钱,反而赔钱。后来王金伍从同行 那里获知,这在业内已经见怪不怪了。

  “落到他们手里,简直是挨宰的羊羔儿,刀刀见血!”王金伍对当初的经历这样形容。

  越来越多的罚款让王金伍感到不平,又觉得奇怪:执法人员常常只罚款不卸货不纠章,他们不听司机的陈诉和申辩, 也不作调查笔录,不勘验车辆,司机只要交了罚款就可以继续上路,但每过一个县就得被再罚一次。交警罚的次数少但数额大 ,交通罚的单次钱数少但次数多,这样的情况令王金伍和他的合作伙伴苦不堪言。

  据统计,全国有1000多万货运车辆,货运驾驶员超过3000万。这个庞大的群体如同社会经济的“血红细胞” ,在各地交通运输动脉线路上奔波忙碌着,然而当遇到公路三乱时,他们大多只能忍气吞声。

  尽管王金伍也觉得这样的罚款有问题,但却说不清存在什么问题。

  为了搞明白这些罚款的依据,王金伍购买了《公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等法规书 籍。此后每次挨罚都要搬出法律条文对照一下,寻找罚款的依据。

  2005年3月,王金伍的货车在河南伊川境内一天两次被交警部门以同样的理由处罚,一次罚款300元,一次4 00元,只有罚款票,没有给处罚决定书。王金伍以程序违规为由向伊川县公安局提出行政复议,当地公安机关非常重视,为 此专门进行了调查,证实了王金伍反映的情况。随后,交警队专门派代表到西峡道歉,并退还了罚款,这是王金伍初试牛刀。

  此后,王金伍就自己遭到乱罚款的事向陕西商州和湖北荆门、孝感等地的交警、交通主管部门提出行政复议。复议提 出后,进展都让他感到满意。从此之后,无论在什么地方遭遇三乱,王金伍都会保留证据,然后向有关部门申诉,维护自己的 权益。

  叫板潜规则

  王金伍的行为立刻在备受公路三乱折磨的货车司机中传开了。2005年下半年开始,不断有同行们向他请教,或者 干脆委托他全权代理。

  河南西峡县有1000多辆货车,前些年主要从事保温材料的营运,最近大多从事煤炭运输。这是一个不产煤却以运 煤而闻名的县,司机们全国各地都跑,所遭遇的乱罚款也是形形色色。2006年很长一段时间内,跑湖北线的西峡司机对襄 樊市襄阳区运管所既恨又怕。据称,当时该运管所上路查车辆改型,只要货车经过就扣到停车场,司机去找扣车的人,却被告 知要去找科长,科长让找副科长,副科长让去找所长,找来找去的结果被罚一两万元。

  当地还有一个怪现象:一些常在襄阳区车管所附近活动的社会闲散人员“神通广大”,花钱请他们出面活动,只需两 三千甚至千儿八百元就能把车要回来。

  当地运管所罚款时并不作调查取证和询问笔录,而是让司机在空白纸上签字,或者抄写一个固定样本的保证书,这个 样本是这样的:我叫×××,因为车辆(空几格,由司机根据要求填写),自愿放弃陈诉、申辩、听证的权利……这些让货车 司机见怪不怪的现象已经成为潜规则,很少有司机去质疑。然而,王金伍却开始较真儿。

  2006年5月,王金伍受30名车主委托代理这一维权案例,他多次跟车到襄樊调查取证、录音、录像,到运管所 大厅拍下那个固定的文本……掌握充足证据后,他将录像制成光盘,到襄樊市交通局投诉。襄樊市交通局批转到襄阳区交通局 ,区交通局表示一定处理。但两个月过去后仍无音信,王金伍只好跑到湖北省纠风办投诉。

  2006年9月16日,王金伍的投诉终于出现了转机。

  湖北省交通厅网站至今仍保留着当时的一些细节:9月16日,省交通厅林志慧厅长在接听“政风行风热线”时,接 到一个投诉电话。来电人自称姓王,受30名货运车主的委托,反映襄樊市襄阳区运管所违规上路罚款一事。林厅长详细了解 了事情的经过,并告诉王先生,进一步查实后给他一个满意答复。

  2006年10月3日,当地交通局、运管所领导及有关责任人到西峡县向当事人赔礼道歉,并无条件退还罚款。同 时,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党纪、政纪处分。

  这件事当时轰动西峡,也轰动南阳,甚至在外地货车司机中都传开了。于是,西峡周边各地,以及河南其他地市,甚 至陕西、山西、江西、湖北、广东的货车司机都纷纷拿着罚款票据,三五成群地去找王金伍,委托他讨回公道。

  渐渐地,王金伍接到不少货车司机的求助,开始帮他们维权,王金伍也一直把自己定位在“货运司机代言人”这个角 色上。

  维权技巧

  同行的信任,让王金伍感到光荣,也鼓舞着他的斗志。

  仅2006年一年时间,王金伍代理的维权案例就有100余起,向全国十余个省市百余家交通、公安部门提起行政 复议、投诉和起诉。小到交警中队、运管所,大到交通部。总体上,他的维权成功率在80%以上。王金伍有这么高的成功率 ,是有技巧的。

  王金伍的窍门是,以行政复议和投诉上访为主,尽量避免行政诉讼,因为行政复议和投诉上访不收费,只要求递交书 面材料,可以节省成本。行政复议作出受理或不受理决定的期限是两个月,而行政诉讼的期限是3个月。

  王金伍觉得,打官司花费上千甚至数千元,即便是赢了官司,对方不服还要上诉,又得很长时间,车主在时间和金钱 上都耗不起。由于各级政府对治理公路三乱的决心日益加强,行政复议和投诉的效果一般都比较好,并且,向罚款方的上级主 管单位提出投诉,往往会比打官司来得更直接,解决得更快。但一个前提是要学会坚持,不能因为一个单位没有回复就放弃, 而是要不断打电话、寄特快专递催问进度。

  还有一个技巧是,在维权过程中一定要学会保留证据。取证是关键环节,王金伍为此专门买了能偷拍的摄像机、录音 笔和数码相机。他的取证过程,很像新闻记者的暗访。而这种证据一旦出现在相关部门的案头时,往往对问题的解决起到事半 功倍的作用。

  2007年2月15日,王金伍组织470名西峡货车车主联名上书全国人大。联名信列举了交通管理法律法规设定 不一致、收养路费的交通部门没有提供基本的通行条件、《道路运输条例》无法律依据三大问题,并指出:3000万货运驾 驶员队伍在现实生活中是弱势群体,在我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无法找到能代表货物运输户和司机的代表和委员。正是这 种客观因素的存在,导致了货运业主及司机反映问题渠道难畅通、问题难解决、维权难的局面。

  2007年5月,王金伍还注册了一个维权网站,专门上传偷拍到的乱罚款录像、照片和票据。每次上传之前,他都 要给罚款单位发去传真或特快专递。在网站开通之初,每篇帖子的点击率都高达5000次以上。网站上传的乱罚款事件一般 都能很快得到解决。后来这个网站因为某种原因被关闭,王金伍又注册了一个“交通维权探讨网”(www. jtwqw.com),继续开展维权活动。

  像和不倒翁斗

  王金伍备受同行们的追捧,成为大家的“维权代言人”,但他并没有为此感到多少兴奋,而更多则是心酸和无奈。王 金伍说,这么多年来,他经常和公路、交警、超限站等部门打交道,看到了很多潜规则,他并没有能力去纠正。一些地方的交 管部门“不讲理”,有时候即便是打赢官司,也没办法执行,甚至还给司机带来更多报复性罚款。

  更令王金伍头疼的是,一些县级交通局、市级交通局对行政复议申请置之不理,或违反法定复议程序,枉法裁定,袒 护下级,推诿扯皮。

  王金伍举了这样一个例子:某市交通委员会不具备上路执法的资格,却上路拦车,以车辆改型为由收取养路费、运管 费。而按照养路费征收办法,养路费和运管费是在车籍所在地征收的,一处交费,通行全国,外地不得重征。据此,王金伍提 出行政复议,对方依然坚持认为“程序合法、证据确凿、处罚得当”。

  接受媒体采访时,出于种种顾虑,王金伍谢绝拍照。这两年多他因为维权而得罪的人实在太多。

  王金伍说,替同行们维权不怕花钱、花时间,可是遇到那些不讲理的政府部门,受到伤害的还是司机。为了保护自己 ,王金伍对外从不留自己家里的地址,信件都是通过一个货运部代收,他也从不在本县范围内维权。

  在百余起维权案例中,目前有八成的成功率,但仍有两成不成功,其中一半是因为个别单位的乱作为,一半是因为不 作为。在这些没有了结的维权案中,王金伍受到的多是推诿、扯皮、枉法裁定。

  还有,王金伍有诸多的困惑:货车到底拉多少才算超载?该听交警部门的还是交通部门的?这是一个令王金伍和广大 货车司机头疼的问题。在货车载重量的认定上,交警部门和交通部门执行的是两个不同的标准:交警部门按照车辆的行驶证核 定载重量,而交通部门是按照车辆的车轴认定的。有时,遵守了《公路法》,就违犯了《道路交通安全法》;遵守了《道路交 通安全法》,货车车主就没利润甚至赔钱。

  让王金伍感到悲哀和愤怒的是,通常在一个地方补交了养路费,换个地方就不被认可,还得重新补交。王金伍感叹, 尽管上面治理公路三乱的决心很大,但这么多年来,三乱总是屡禁不止。斗公路三乱,自己像是在和不倒翁斗。

  2008年初,王金伍的行为被当地媒体报道后,立刻引起强烈关注。人们在关注他个人行为的同时,还对公路三乱 存在的根本原因及如何解决公路三乱进行了反思。

  王金伍说,以后,只要有人找他,只要乱罚款还存在,就会一直坚持下去,他感到这是一种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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