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来源不明”成贪官逃遁之道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7日10:44 民主与法制时报

  出席全国人大会的浙江团代表、中纪委原副书记刘锡荣说,我国目前法律规定,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最高判刑5年。 一些腐败官员就钻法律的空子,死不开口,以逃避法律的制裁。而在国外,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则以贪污论处。这一点上刑法应 该修改,加大对财产来源不明的惩处力度。(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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