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在拉萨事件中未使用杀伤性武器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5日08:29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3月24日讯 (记者王斗斗 赵阳) 公安部宣传局局长、新闻发言人单慧敏今天透露,在整个依法处置拉萨“3·14”事件中,公安民警和武警官兵始终保持了极大的克制,没有使用任何杀伤性武器。在处置此次事件中,共有242名公安民警和武警官兵受伤。

  公安部通报说,拉萨市公安机关近日先后抓获了拉萨市“以纯服装专卖店”纵火案和达孜县摩托车专卖店纵火案的5名犯罪嫌疑人。经初步审讯,5名犯罪嫌疑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单慧敏在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了拉萨市“以纯服装专卖店”纵火案和达孜县摩托车专卖店纵火案情况。

  3月14日,拉萨市发生了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当日下午14时30分许,其美拉宗、边吉等3名犯罪嫌疑人来到位于拉萨市北京中路“以纯服装专卖店”。当时该店的卷帘门已被其他犯罪分子砸开,店内的大部分财物已经被洗劫一空。其美拉宗、边吉等3名犯罪嫌疑人用打火机先后3次点燃了被抛弃在店内的牛仔裤,并将商店内未被抢走的其他衣物、衣架等易燃物投入火中,导致在很短时间内形成巨大火势。犯罪嫌疑人见火势已经形成,随即离开了现场。根据现场勘查和其他确凿证据证实,3名犯罪嫌疑人进入“以纯服装专卖店”作案,导致“以纯服装专卖店”内的5名女售货员被烧死。3月24日,其美拉宗,边吉(日喀则)和边吉(尼本县)因涉嫌放火罪,已由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3月15日22时许,犯罪嫌疑人洛亚参与拉萨市达孜县德庆镇的聚集闹事,对商店和执勤民警进行打砸。此后,又用石头对该县粮食局“民和商店”进行打砸,并伙同他人纵火烧毁该商店。随后,洛亚又跑到摩托车专卖店,伙同另一犯罪嫌疑人刚组,将该店的卷帘门强行砸开,并点火焚烧该店。店面被点燃后,洛亚又跑到隔壁馒头店内,将两个液化气罐扔到摩托车店内,导致躲在店内二楼的5名受害人死亡,其中包括一名8个月大的男婴。

  3月22日、23日,公安机关分别抓获了犯罪嫌疑人洛亚、刚组。经初步审讯,犯罪嫌疑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案件审查工作还在进行中。

  单慧敏指出,这两起纵火案件再次以铁的事实表明,“3·14”事件绝不是什么“和平示威”、“和平抗议”,而完全是严重的暴力犯罪事件。

  “发生在西藏拉萨的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是达赖集团有组织、有预谋、精心策划煽动的,是境内外藏独分裂势力相互勾结制造的。”单慧敏说,其险恶用心就是要制造动乱,干扰、破坏以和平为主题的2008年北京奥运会,破坏我国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以达到分裂祖国的罪恶目的。

  据悉,目前,“3·14”事件已经得到了平息,拉萨的社会秩序基本得到了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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