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获得通过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07日02:48 南方都市报

  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通过

  我解释,特区是中国的,只是设在广东,所以,广东的特区条例是中国的条例。王守江向叶帅报告,叶帅说“明白了”

  南都:按说,《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只需要广东省人大通过就可以了,后来为什么在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呢?

  吴南生:我跟谷牧同志讲,我们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搞特区法、特区条例。这个法一定要拿到全国人大去通过,不然,有一天杀了我们的头,还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也找了叶帅,叶帅是全国人大委员长(五届全国人大:1978年3月-1983年6月)。这时他正好在广东视察。我当面请求他把条例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讨论通过,叶帅很支持。他回到北京后不久,要王守江(叶帅办公室主任)打电话给我,说北京的同志说,全国人大常委会不审议地方法规,无须讨论广东的特区条例,那怎么办?我请守江转告叶帅:特区是中国的,只是设在广东,所以广东的特区条例是中国的条例,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要办特区,没有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正式授权,我们是无法去创办的。守江向叶帅报告后,给我回了电话说:老帅说,“明白了”。从电话里,我隐约觉得他很高兴。

  叶帅亲自主持全国人大常委会议,江泽民同志(时任国家进出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国投资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代表国务院在会上作了有关建立特区和制订《特区条例》的说明。1980年8月26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批准国务院提出的在广东省深圳、珠海、汕头和福建省的厦门设置经济特区,并通过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直到现在,很多人知道特区是1980年8月开始创办的,其实,从1979年4月起到1980年8月正式宣布,有一年又四个月,我们都一直在紧张地筹办特区。这或者就叫“怀孕时期”吧,这个怀孕可是好难受的啊!

  江泽民同志在这次人大常委会议上所作的说明,即是已出版的《江泽民文选》第一篇。

  偷渡外逃现象突然消失了

  《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公布后的几天,最困扰着深圳,其实也是最困扰着社会主义中国的偷渡外逃现象,突然消失了!

  南都: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至此,中国经济特区正式诞生,并有了法律保障。

  吴南生:《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公布,意味着中国正式揭开了试办经济特区的序幕,也使人们看到了国家的希望。在特区条例公布后的几天,最困扰着深圳,其实也是最困扰着社会主义中国的偷渡外逃现象,突然消失了!那成千上万藏在梧桐山的大石后、树林里准备外逃的人群完全消失了。这使我们感到非常意外和高兴。

  108人的规划设计团

  我兼任特区的工作后,即着手组织三个特区,制订特区总体规划。1980年5月,深圳市从全国各大城市请来一流的规划设计大师、专家、学者和工程师

  南都:深圳经济特区总面积达327.5平方公里,当时是怎样规划的?

  吴南生:我兼任特区的工作后,即着手组织三个特区,制订特区总体规划。1980年5月,深圳市从全国请来了一流的规划设计大师和工程师共108位,组成一个庞大的规划设计团,先实地考察深圳全貌,然后分成若干工作机构,借鉴世界先进城市的规划设计经验,进行总体规划,分项研究;分组、分片、分段设计和多种方案的比较,精心绘制经济特区建设的蓝图。

  建设深圳特区的方案,经过多次的讨论、比较,最后确定北面以山为界,南边以深圳河为隔,西部至珠江口岸,东部把可能辟为旅游区的小梅沙也划了进来,总面积约为327.5平方公里,形成一个东西长49公里、南北宽7公里的狭长地带。

  一场大雨改变了计划

  原先打算开发上步或福田区,一场大水使我们认识到,工程师们的意见是正确的,深圳应该先开发罗湖。这是深圳特区的决定性战役

  南都:据说,在创办深圳经济特区时,最初的计划并不是首先开发罗湖,而是其他地方。

  吴南生:对,我们首先打算开发上步或福田区的土地,通水、通电、通车、通电讯,平整土地。但一场大雨促使我们改变了初衷。

  1980年7月27日,一场大暴雨把罗湖一带淹成一片汪洋泽国,我和来参加深圳城市规划的专家租住的新园招待所水淹到腰际,专家们呕心沥血制作的规划设计图纸也受到很大的损失,低洼地带到处是告急、喊救声。我卷起裤腿,趟着没膝的大水,找到了分管基建的副市长罗昌仁,急切地要求他一定得把水治住,否则难以建设特区。刚考察灾情回来的罗昌仁,与我深有同感。我们和工程师们一起,不断探讨有关规划的大大小小的问题。工程师们粗略估算一下,深圳特区光搞“五通一平”,每平方米投资最少要90元以上,第一期开发4平方公里,投资预算也在10亿元以上,而根治罗湖水患,则需要巨额资金。刚酝酿建立特区时,邓小平已在全国多个地方说:中央没有钱,你们自己搞,要杀出一条血路来!我为钱而发愁,深感巧媳妇难为无米之炊。我于是找到谷牧,提出没有“酵母”做不成面包。深圳现在还没有条件向国外贷款,能不能给点国家贷款,作为酵母?谷牧当即慨然答应可以帮助要点贷款,并询问用途及还贷办法。

  我解释道,深圳特区原来有先开发上步和福田的方案,但都是“老虎吃天,无从下口”。这回一场大水使我们更认识到,工程师们的意见是正确的,深圳应该先开发罗湖。这样,可以改变国门的面貌,解决年年危害的水灾;罗湖最接近香港,最能吸引投资者,又可以节约开发成本。接着,我介绍:第一步在罗湖开发0.8平方公里,每平方米投资90元搞“五通一平”,要7000万元。开发后,可以拿出40万平方米土地作为商业用地。每平方米土地收入5000元港币左右,总计可以收入20亿港元左右。

  谷牧是位建设行家,他认为我提出的这一做法切实可行,答应先帮助贷3000万元。我喜出望外,对谷牧说,有了“酵母”,特区的建设可以做到不用国家的投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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