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都不能少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21日09:49 新世纪周刊

  一个都不能少

  -本刊记者/李梓

  航空公司对待飞行员辞职的精神和方针,完全像一部国产励志电影的名字

  几乎在郑志宏案二审开庭的同时,已经僵持了两年的海南航空12名飞行员辞职案,突然获得突破性进展。4名飞行员回心转意,重新回到海航的怀抱。而与飞行员达成谅解后,海航使用租借的形式,让飞行员流动到他们想去的航空公司。这也不失为一种办法。

  转会制的由来

  2004年,民航总局将飞行员的地方性执照改为全国性执照,这一改革使飞行员的流动开始成为可能。 此后便迅速爆发出国有航空公司飞行员跳槽到私营航空公司的事件,而原有航空公司除了索赔,更是抓住飞行员的档案和执照不放,于是,民航总局于2004年10月27日下发《关于规范飞行人员流动管理保证飞行安全的通知》,要求“对辞职的飞行人员,其飞行执照交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民航地区管理局暂存保管;飞行记录和航空人员健康记录本,由用人单位封存保管六个月后,交所在地的民航地区管理局暂存保管。”

  2005年5月,民航总局等五部委推出“转会指导价”,以遏制民航公司向飞行员的天价索赔,其中规定招聘飞行员的航空公司,应支付70~210万元左右的转会费,且必须征得原单位的同意。

  “转会制”刚刚推行的时候,已经有航空公司开始此类协商制度。2005年9月,一名四川籍海航飞行员,以照顾家庭为理由申请转签,并以100万元的转会费成功转签鹰联航。而从2004年10月一直和国航西南分公司打辞职官司的李建国,也于2005年10月成功协商转签,新东家为此拿出了300万元的补偿金。但很快,这一文件就成了制约飞行员自由流动的新法宝,航空公司反而以此作为法律依据,坚决不同意飞行员转会。而急于得到有经验的飞行员的民营航空公司,则将此操作由地上转为地下,让飞行员先去打辞职官司,完成辞职后再签合同,然后一次性补贴飞行员一笔补偿款。

  “拖”字诀的胜利

  以海航12名飞行员辞职案为例,在解决此事件中,海航充分施展了“粘”和“拖”字诀,一方面不松口放人,另一方面继续向飞行员抛橄榄枝,宣布飞行员只要愿意回来上班,随时可以回到海航。航空公司心中有数,只要将与飞行员的纠纷拖到一定的时候,大多数飞行员就会放弃辞职。在庭辩中,海航代理人用了一句在离婚诉讼中常用的辩词,来描述他们与飞行员之间的关系:“海航与飞行员的感情还没有破裂。”

  按照民航有关规章规定,飞行员辞职纠纷未解决前,不允许在其他航空公司执勤。同时另一个规定是,停飞23个月后,飞行员执勤原机型的,必须重新培训,并重新参加考核。也就是说,从一个飞行员对原单位提出辞职,到彻底解决此问题的时间周期,最多只能有23个月,否则重新培训相当麻烦。

  而在中国,解决此类民事纠纷的程序是:提出辞职(《劳动法》有一个月缓冲),提出劳动人事仲裁(从受理到调解大约需1~2月),提出民事诉讼(一审和二审,每次从受理到审结,无特殊原因为不超过6个月)。整个过程走下来,大约为15个月,其间催促法院执行又需要时间。所以,对于飞行员来说,可用于辞职的时间很紧,而航空公司的目标是,尽量地拖。

  2006年1月开始,海航陆续有12名飞行员辞职,到2007年10月,也就是快到23个月的时候,飞行员公推彭业明等人为代表,前往北京寻求解困之道未果。而最新的消息是,就在2008年的4月,彭业明和其他3名飞行员已经与海航和解,飞行员撤回辞职报告,继续履行与海航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直至法定退休年龄时终止。

  去哪里都一样

  尽管知道辞职困难,选择辞职的飞行员仍然是前赴后继。于2008年1月正式递交辞职申请的海航飞行员郭岳炳说,他在2001年转业时,特地选择了承诺“三年解决北京户口”的新华航空。因为他的妻子也在部队,而按照北京市军转安置要求,配偶取得北京市户口满四年后可以转业安置北京。

  在签订合同6年多的时间里,新华航空没有给和郭岳炳同批招入的任何飞行员解决户口问题,而郭岳炳的妻子此时已经面临转业难题,他们发现,按照政策,以他们家目前的情况,郭的妻子别说北京,就是想把户口转回山西老家都不行。

  “由于户口问题越来越迫切,我提前一年多就明确向飞行部领导反映,如果到2007年底不能解决户口我只能选择辞职。而公司的回答是:‘你的情况我们都了解,但是,你去哪里也解决不了你家庭团圆的目的,你还是要做好长期战斗的准备’。”

  对于飞行员来说,流动的困难不仅仅指第一次流动,如果到了一个新单位,发现不如想象中完美,想要再换一个东家,则意味着辞职大战再起,这种可能性动摇了一些飞行员的辞职信心。实际上,一些跳槽到民营航空公司的飞行员,在换了新东家后,一旦发现存在承诺不兑现,能想到的,就只有请假、绝食等招数。3月遭遇飞行员集体请假的民航公司当中,就包括一家还在到处挖人的东星航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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