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家住户不满一审判决据理力争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07日17:33 法制与新闻

  斗智斗勇民告官,七旬老人据理不屈服

  “高楼侵犯了我们的采光权、通风权和相邻权,有关部门坐视不理,应该承担主要责任。”2002年1月18日,居民们推选性格耿直、办事认真细致的祝蔼祥为代表,写诉状、请代理律师,将给予亚大数码港大楼规划许可证的长沙市规划管理局告上法庭,要求补偿每户权利受到侵害的居民5万元损失。

  长沙市规划管理局收到法院的行政起诉书后,答辩称:颁发给数码港大楼建设工程的规划许可证,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国家标准)中关于间距的要求,即长沙市为三类气候地区的大城市,大寒日日照时间不低于2小时,旧城区改造不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亚大数码港处于五一中路繁华地段,且系从原东区少年之家购地修建,应属于旧城区改造。请求法院判令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2002年4月3日和9月23日,岳麓区法院两次开庭审理此案。控辩双方在庭审质证中针锋相对,矛盾的焦点是:亚大数码港建设工程规划的审批适应范围,到底是不是属旧城改造区。

  原告认为,1990年12月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修订小组编订的《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第十四章规定:“旧城区位于市中心地区,面积74平方公里,西临湘江,东至建湘路,南至城南路,北至北站路”。位于袁家岭西北角的“亚大数码港”,明显不在此旧城区范围内。

  被告辩称,《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中新旧城区的界定,事实上已被其后实施生效的《长沙市城市拆迁安置标准》及《实施细节》所替代。《拆迁安置标准》和《实施细节》已将亚大数码港所处五一路位置划归一类地区,与1997年3月1 8日规划局送呈市政府《关于要求调整长沙市建筑间距控制分类的报告》中有关地域划分一致。因此,应确认亚大数码港所处地域按旧城区标准执行。

  由于双方意见分歧,法院拖到2003年10月20日才作出“维持被告市规划局给第三人亚大科技公司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驳回原告的诉讼要求”的判决。

  一审败诉后,73户居民不服,上诉到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为了进一步证明被告的违规事实,居民们大量搜集证据。70多岁的祝蔼祥在被告的答辩状中发现了这样一个事实:市规划局2001年9月才给亚大数码港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该工程项目却早在3月份便开工了,即开工在前,颁证在后。他还仔细看了亚大数码港总平面设计图,发现这张图纸设计极不科学:没有剖面图,且只选了一户阳台做日照分析,这怎么能够得出73户居民的日照情况呢?

  祝蔼祥到省图书馆借来日照测算方面的书籍自学,按照紫金山天文台的计算公式,丈量受影响房屋的角度和距离,用照相机拍摄大寒日日照情况,然后又买来绘图纸、铅笔、圆规等工具,一个个地选点测绘,制作出一张包括73户居民在内的详尽的日照剖面图。为了更确切,他还请住同一栋的张岱鑫老人设计了3栋住户的电脑演示日照分析图。结果都证明,73户居民的日照都未达到2小时。

  为了掌握有关法律知识,祝蔼祥还到新华书店买来《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民法通则》等法律书籍仔细研究。通过系统学习,他认为规划局向亚大数码港建设工程颁发规划许可证的行为,除违反了建筑间距标准和日照标准外,还存在两项违规之处:一是违反建设用地标准:《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高层建筑高度大于50米,最小占地面积为 4000平方米,小于最小面积的,一般不能单独建设。亚大数码港的占地面积仅3323平方米,仅有法定最小面积的83 .1%。二是违反法定程序:建设单位报建时没有红线图,未经查勘,被告即出初审意见并下达了规划设计通知单,在亚大数码港分别取得各职能部门的审核意见前,被告即放线定位。

  祝蔼祥原以为掌握了这些证据后,官司应该打赢。不料,中院二审认为他们提交的日照分析图、现场电脑演示图没有权威机构鉴定,照片也不能证明拍摄时间就是大寒日,不足以推翻被告提交的证据,仍然维持了一审法院的判决。

  “民告官,理由再充足也枉然。”二审败诉后,原告中的10户居民在失望中退却了,有的连判决书都不愿去拿。

  “法院说我们的证据没有经过权威机构鉴定不予采信,被告提交的证据同样没有经过权威机构鉴定,为什么就能采信呢?”祝蔼祥认为,二审法院作出这样的判决极不公平。

  “这场官司还没完!”不服输的祝蔼祥带着申诉材料到湖南省高级法院行政庭申诉,要求对一审、二审法院不公正的判决进行干预。

  二审判决10天后,长沙市中级法院向市规划局下发了一份“司法建议书”,郑重指出了原告在诉讼中列举的市规划局向亚大数码港建设工程颁发规划许可证时存在的违规事实。建议尽快要求市政府对规划局提交的《关于请求调整长沙市建筑间距控制分类的报告》予以答复,以便在规划管理过程中能够以此作为合法依据,同时要求规划局今后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管理。

  中院这份“司法建议书”,证明判决确实不公。

  2004年12月16日,长沙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四家联合组织万人工作队下基层排忧解难时,祝蔼祥向芙蓉区工作队负责人反映了司法不公的情况,要求工作队向市委、市人大反映,依法改判。

  然而让祝蔼祥没有想到的是,有人知道他四处上访,几次扬言要他小心一点,否则没有好下场。

  得知有人要报复,祝蔼祥的老伴郑亚飞非常焦急地劝阻说:“老祝啊,官司输了就输了,你都七十好几了,别一个人去较真,命要紧!”

  “有理谁也不怕,不讨个公道决不罢休!”祝蔼祥毫不胆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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