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地震后无主遗物认领等物权问题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27日07:52 法制日报
专家解读地震后无主遗物认领等物权问题
在汶川地震灾区绵竹市汉旺镇,一户受灾的农民家里十几间房屋全部倒塌。程洁摄

  地震造成受灾地区大量房屋倒塌人员伤亡财物无人认领 权威人士分析

  在汶川地震灾区绵竹市汉旺镇,一户受灾的农民家里十几间房屋全部倒塌。程洁摄

  新闻快读

  当我们从废墟中站起准备重建家园的时候,一系列和物权有关的法律问题摆在了我们面前:买卖的房屋已经交付,所有权已经过户或者没有过户的,由谁承担风险责任?已经灭失的房屋,还要按月交纳月供吗?地毁了,人没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怎么办?遗失物、无主物如何处置……

  □农村承包经营权不因家庭个别成员遇难而消灭

  □意外灭失标的物的所有权人应当承担风险责任

  □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法律后果由使用权人负担

  □无主物不能先占取得遗失物所有权不归拾得人

  本报记者 袁定波

  在向遇难者寄予最沉痛的哀思之后,我们依然要擦干泪水奋力前行。然而,面对破碎的家园,我们也许要面临更大更复杂的考验。

  5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重点研究部署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杨立新今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物权法方面,地震涉及到的最主要问题,是物权标的物的意外灭失风险责任分担。围绕这个基本问题展开的诸多法律问题,将是考验我们的又一重大课题。

  地毁了人没了

  土地承包经营权怎么办

  这是四川省彭州市龙门山镇九峰村遭遇地震时的真实写照:5月12日14时28分,九峰村所在的银厂沟风景区树木带着整座山垮塌下来,几乎将整个风景区填平,村庄如同坐过山车般突然先下陷然后猛地升起,之后成为一片废墟,随之而来的山崩和泥石流几乎掩埋了整个村庄。

  实际上,在受灾地区,相当多的耕地和宅基地都不是原来的样子了。面对这种情况,应该如何处置呢?

  杨立新认为,地震灾害中,农村土地权利涉及土地所有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问题。只有确定土地是否存在、权利人是否存在,才能确定权利是否存在。

  “地震后,土地会出现灭失、改变、不变3种现状。”杨立新说,土地灭失,其权利也就消灭了,不仅所有权消灭,承包经营权也消灭了。如土地经过地震后变为湖泊,或者两个山靠在一起,原来的“川”没有了,或者耕地变为荒地、废墟。土地改变,可能从大的范围内土地现状不变,所有权也不会改变,但具体的个人承包经营权可能会发生变化。

  据了解,绝大多数村集体震后仍然存在,只是个别村民在地震中遇难,杨立新认为,这种情况下,承包经营权并不消灭,原则上也不能因为这个农户的人口发生了变化,而减少其承包的土地。因为我国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以户为单位,以户为权利人的。如果一个农户的成员全部遇难,则承包经营权消灭,土地可以另行进行调整。

  杨立新说,如果集体土地所有权发生全部消灭而村民集体还存在,国家应当对村集体的土地进行调整,或者调配新的土地归村集体所有,或者集体安置农民进入城镇。如果是部分消灭,则应当根据村集体的土地和人口的实际情况,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适当调整。

  房倒了屋塌了

  房贷还不还风险谁来担

  汶川大地震在造成大批人员伤亡的同时,也摧毁了大量建筑物。

  25日16时21分,四川省青川县发生6.4级余震。据当地初步统计,此次余震造成7.13万间房屋倒塌,损毁20多万间。而此前截至16日16时的统计显示,青川县80%以上房屋垮塌。受灾严重的北川老县城80%、新县城60%以上建筑垮塌。

  楼在人不在,人在楼不在,房贷怎么还?地震发生后,关于灾区个人住房按揭房贷是否继续支付余款的问题,引起社会的广泛讨论。有人认为,银行和贷款者的债务关系,并不会因房屋损毁而解除,贷款者仍需还清余款。但也有不少人认为,屋倒人亡还需要还款是件让人难以接受的事情。

  那么,对于已经灭失的房屋,还要按月交纳月供吗?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渠涛认为,虽然不能因为所贷之物的灭失而导致贷款债务的消灭,但在某些地震频发国家的地震险投保中,就有对贷款尚未清偿的建筑物的一些专门规定。由于国内解决这个问题基本上没有现行法律可供适用,因此可以研究出台一个政策性的文件,规定贷款人可延期还款,不因逾期违约承担责任等,作为临时解决措施。

  记者了解到,5月23日,中国银监会已经发出关于因地震无力偿还的债务应予核销的通知。通知指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根据《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08年修订版)》的规定,对于借款人因本次地震造成巨大损失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或者以保险赔偿、担保追偿后仍不能偿还的债务,应认定为呆账并及时予以核销。

  通知明确,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核销贷款过程中,若不能取得法院出具的债务人无财产清偿证明的,可依据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以及内部清收报告和法律意见书等作为核销呆账的依据。

  记者获悉,中国银行已在四川广元市受理了首例个人客户提出无力偿还住房按揭贷款的申请。

  5月25日上午,广元一位普通市民陈丽艳来到中行广元支行。她告诉银行工作人员,自家的三居室被震坏没法住了,2001年买这套房子时从中行贷了5万元,至今还有2万元贷款没还。但现在她一家三口还有双方的老人、亲戚们都挤住在帐篷里,生活很艰难。银行人员当即指导她填写了一份《零售贷款地震受灾情况登记表》,受理了她的申请。

  那么,陈女士欠银行的2万元还用不用偿还?中行四川省分行行长白志中告诉记者,由于“紧急通知”刚下发没多久,目前正在等待总行出台实施细则,“这个过程应该会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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