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下的渐进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01日11:10 《决策》杂志

  -贺海峰

  不断推动量变,逐渐使该量变方向成为不可逆转之势,那么,质变的到来就是迟早的事。

  “要让观点以事实为依据,而不能硬要事实迁就观点”,这是法国思想家托克维尔的一句警言。1831年,这位26岁的法国青年开始撰写《论美国的民主》时,将此奉为圭臬。

  考察乐清的民主,同样不应偏离这一品操守则。在到乐清之前,我的脑海中不停切换着少数媒体业已勾勒的两个画面:市民代表声色俱厉、政府官员愁眉深锁。这样的“民主”,刺激固然刺激,但其中隐隐呈现的非此即彼、相互对立的斗争哲学,不免让人心生隐忧。

  不过,值得庆幸的是,我所亲眼目睹、亲耳听闻的“乐清的民主”,倒是另外一幅图景:理性、智慧、富有质量,既不乏善意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又兼具雅淡、宽厚的政治风度。赵乐强告诉我,乐清人大阳光监督的最终目标,是让市委满意、让市民满意、让政府满意、让人大满意。“多赢”而非“零和”,决定了乐清的改革路径,不会是狂飙激进,而只能是阳光下的渐进。

  所谓“渐进”,也即“摸着石头过河”,这是一个通过试点试错积累经验循序渐进地、分阶段地、由局部到整体逐步展开的过程,是先易后难、先外围后中心、先微观后宏观的不断取得突破性进展的不可逆的进程。放眼回溯,任何一项成功制度的确立、完善,都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譬如代议制在世界范围内的成型,甚至经历了数百年的历史演进。因此,改革者惟有始终保持对改革的主导权,方能根据改革成效随时对相关方案加以修正调整,从而避免改革陷入不可自拔的陷阱。乐清市人大自然清楚,阳光监督机制的建立和完善犹如登山,无论是创新的边界,还是自身的信息和知识存量,都不是无限的,只能小心翼翼、分步推进。比如第一次先是搭起7位副市长“年初建账、年中查账、年末交账”的制度框架,第二步才临时决定改变会场布局、进行网络直播等,“边学边干”、碎步疾行,迅速走到全国县级人大制度创新的前沿。

  但这些还仅仅只是表象。乐清市人大监督新机制之所以引起全国震动,关键在于改革的发动者具备正确的策略、谋略。赵乐强依靠自己的个人魅力、从政资历,事先已经取得市委书记的支持以及市长、副市长的配合,但诚如他所言,改革“没有阻力,不现实”。这种阻力,既可能来自外界的非议,也可能来自保守力量的掣肘。我们不应忘记,公元1047年一幅精心绘制的《流民图》,居然就成为压垮王安石变法的最后一根稻草。

  然而历史也一再提示我们,成功的改革家,往往能够在旧体制的基础上做出新事,使旧体制的内在潜力得以更新发展,从而化腐朽为神奇。譬如30年前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允许看,但要大胆地试”,刚性和弹性都有,政策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既减少了初期政策不完善所可能产生的负面效应之害,又避免了把思想暂时未通的群众逼上反感的对立面。而“大胆地试”的原则,则强制性地要求官员要有所作为,不能持消极观望态度。

  在这一点上,乐清市人大同样可圈可点。例如,邀请国内知名学者前来讲学、观摩,从而巩固改革的合法性,扩大改革的支持面。又如,主张“不争论,先干起来再说”,耐心地等待改革成效的充分显现,耐心地等待保守力量的转化。而在此过程中,市委书记黄正强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他曾多次在公开场合表态支持改革:“乐清有这样的新生事物不容易,已经迈出第一步不容易,不应该去扼杀它。”

  乐清人大的阳光监督当然有其不足。但平心而论,任何新法都不可能完美无缺,要害在于如何推进和完善。王安石变法中,反对派以新法之不足为由否定改革,激进派为保改革而全力否定异己声音,这二者都失之偏颇,其结果只能是两败俱伤。乐清市人大的高明之处在于“执其中,不害怕批评”,在支持者、批评者之间保持必要的张力,吸取可以为我所用之处以修正完善自我,从而不断壮大自己的力量,继续推进改革,使改革在客观上最终形成不可逆转之势。

  而主导这项改革的赵乐强,非常推崇“大忧患意识”。在《乐清人文史话》一书的序言中,他对那种患得患失、文过饰非的心态不以为然,“正如朱熹老先生所诟病的:遇到高山则躲避起来,见到小丘才往上爬”。由此我揣测,也许早在多年之前,赵乐强就具备这股“偏向虎山行”的韧劲了吧。

  “不遇盘根错节,何以别利器乎?”信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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