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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拉OK版权费之争终于有了最后结果。最近,国家版权局正式公布了各地卡拉OK著作权使用费收费标准。其中, 收费最高的地区是上海。
按照标准:上海为每个包间每天11.1元,北京11.0元,浙江、广东、天津为10元左右,江苏 、福建 、 山东、辽宁为9元左右,其他省市自治区为8元左右。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总干事王化鹏表示,对于缴费的经营者, 可以享受一定程度的优惠。对于拒不支付的卡拉OK经营者,将按国家版权局规定的最高限额,即每包房每天12元收取,拒 不执行还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008年全国各地区版权使用费收费标准(天/终端):上海11.1元北京11.0元浙江10.3元广东10 .0元天津10.0元江苏9.7元福建9.3元山东9.2元辽宁9.2元云南8.2元四川8.3元安徽8.3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