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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委会主任被“弹劾”的台前幕后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11日15:44  《法律与生活》杂志

  本刊记者/盛学友

  提要:王海给他指出两条路:要么卖掉房子走人,离开这个小区;要么通过法律程序,首先证明自身清白。而证明清 白的过程,至少要两年时间。

  7月7日,北京市的天气依然闷热、潮湿。

  何东宁的心情,比天气还要憋闷。“如同着了火”——整整两年了,如今和政府有关部门还是走到对簿公堂这一步, “其实这并不是我所期望的”。

  7月7日上午,何东宁将起诉宣武区房管局“行政不作为”的诉状递到了宣武区法院。

  两年前的7月,何东宁遭遇“弹劾”,成为北京市第一个被罢免的小区业委会主任。两年后的7月,何东宁扯开了他 有生以来第三场官司的帷幕。

  出国3周,小区里发生了“政变”,“猝不及防”。为了讨回公道,何东宁踏上诉争之路。

  有着海外学习工作经历的何东宁,经历了这场磨难之后,内心有太多感慨:“用西方思维方式思考、处理问题,让我 栽了一个大跟头。”

  烟雾缭绕中,何东宁的眼睛里,尽显迷茫和困惑……

  遭遇“弹劾”

  何东宁,50岁,北京博纳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从事德国奔驰公司对华军品项目的战略策划和协调工作 。

  何东宁居住的恒昌花园小区,有5栋居民楼,600多户居民,这些住户由包括中国银行北京分行、国家烟草专卖局 、中国社科院、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在内的4个产权单位和散户居民组成。

  业主1997年入住后,和物业公司矛盾不断,“但没有一个喉舌代表业主”。在召开管委会筹备大会时,“说得比 较多”的何东宁,被广大业主看好。

  2001年9月,从海外归来不久的何东宁,被推举为管委会主任。

  2004年年底、2005年年初,恒昌花园业委会换届选举,何东宁连任主任。这届业委会另外4位委员,分别为 4大产权单位的代表,其中包括中国银行北京分行的业主代表徐颖。

  2006年5月,何东宁接到一封匿名举报信。匿名信称:小区物业每年都要从物业费里转走100多万元挪作他用 ,业委会一位委员私下从物业公司借走数万元未还。

  接到这封匿名信后,经过初步调查,何东宁得知“一位业委会委员和物业有金钱往来”。

  结合物业公司一直不能完整如实地公开账目等问题,何东宁和业委会成员多次讨论9月份物业公司服务合同到期后通 过招投标重新改选物业公司等议题。

  5月29日,何东宁主持召开了有部分业主代表和居委会一位副主任参加的业委会扩大会议,“徐颖也参加了这个会 议”。

  在这次大会上,何东宁通报了匿名信中揭发业委会一位委员拿物业公司的钱的“黑金”问题、物业公司数年来瞒着广 大业主将数百万元物业费挪作他用的“黑洞”问题。为此,业委会应当加快公开招投标的进程,防止“黑洞”问题愈演愈烈, 防范类似“黑金”问题再度发生。

  在场的业委会委员都没有反对何东宁的提议,“唯独徐颖说了一大堆话,虽然没直说反对,但话里话外是不支持”。

  对于举报信问题,何东宁当即表示:“我马上要出国。回来后,一定查清问题,绝不姑息!”

  何东宁出国前两天,徐颖给他打电话,要用业委会公章,“说是5号楼的问题,要召开临时大会,写通知书用公章” ,何东宁没多想,把公章给了徐颖。

  何东宁原计划到德国出差一个月,因为事情办得很顺利,3周后的6月22日提前回到了北京。何东宁在小区见到了 物业经理邵迎军,“‘你怎么回来了呀?’邵迎军见到我非常吃惊,说这话时的表情,让我觉得特别奇怪,好像我不该提前回 国似的”。随后,何东宁接到徐颖通知,让他参加6月26日召开的临时业主大会。

  6月26日,何东宁按时进入会场,“气氛相当不对”。他发现,“所有的人都对我怒目而视”。这时,徐颖给了何 东宁一个纸条,“是大会议程”。

  让何东宁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大会议程中有一项议程是为业委会提意见和建议。“没想到,这些与会者把矛头完全指向了我,说我贪污、受贿,大 赚黑心钱”,何东宁一下子懵了,面对五六十人的“开炮”,一个人一时无法回应。

  这时,业主姜耀俭站了起来:“我要揭发何东宁。”姜耀俭说了五六条,“描述十分逼真,有鼻子有眼儿的”,何东 宁说,如果姜耀俭所说都成立的话,“判我20年都不多”。

  姜耀俭话毕,徐颖站了起来:“现在,我宣读小区4大产权单位关于罢免何东宁业委会委员资格的建议书。”

  持续了一个多小时的会议,“基本上都是在批判我,好像‘文革’重演”。

  “坚决拥护罢免贪官何东宁,让其交代五年财务账目”、“何东宁此人不地道”等手写的诽谤、谩骂何东宁的言辞, 开始在小区里出现。

  之后,罢免程序启动。

  业委会主任何东宁被“弹劾”,徐颖成为业委会新的主任。

  “我被罢免以后,‘黑洞’和‘黑金’相关问题的调查,就无法再进行下去了”,何东宁狠劲抽了一口烟,又使劲把 烟雾吐出来,“如果我当时不出国,如果我不把公章借给徐颖……我相信就会出现另外一种局面”。

  讨要说法

  接到匿名举报信后,何东宁进行了调查,但调查过程中的有关情况尚不能及时公布,“业主不知道怎么回事”;在启 动罢免程序后,业主投票的参照物只有一个,“就是4大产权单位的罢免建议,这个建议很蛊惑人心,因为都加盖来了部门公 章”。

  何东宁心里很不是滋味:“穆处长本来很支持我的工作,她为什么要盖章呢?”

  何东宁打电话约请中国社科院财务基建计划局房管处处长穆林霞见面,决定解开心中疙瘩。

  见面后,穆林霞第一句话就是:“何先生,我对不起你!”

  穆林霞介绍,她是在被蒙蔽的情况下,极不情愿地在另外3家产权单位已盖了部门公章的建议书上盖了章。

  穆林霞不知道物业经理邵迎军请求加盖公章的真实目的,但后来何东宁被罢免,她却没想到,穆林霞后来在一份《调 查笔录》上说,“我对此感到抱歉”。

  何东宁心里清楚,如果罢免成功,“很多问题会不了了之”。为此,在好友王海的建议下,根据《物业管理条例》有 关规定,他向宣武区建委物业科等部门递交行政请求书,请求撤销业委会召集7月16日罢免何东宁业委会委员资格的临时业 主大会的决定。

  7月11日,何东宁到物业科递交这份申请时,物业科一位负责人表示:“调查的事情,我管不着,你说人家是坏人 ,人家还说你是坏人呢。”

  何东宁请求调查完匿名信举报的问题后再启动罢免程序,这位负责人说“程序合法”。何东宁强调,业委会没有决议 ,“决议要有会议记录,我作为主任也没参加会议,更没有看到这个决议,因此程序不合法”。

  这位负责人说“不见得没有”。

  第二天,何东宁再找这位负责人时,他拿出一张纸:“这就是决议,他们传真过来的。”何东宁看到该“决议”记录 上只有3个人签字。

  何东宁不知如何是好了,于是又找到王海。

  王海给他指出两条路:要么卖掉房子走人,离开这个小区;要么通过法律程序,首先证明自身清白。

  何东宁选择了法律。

  何东宁给姜耀俭打电话,并同时录了音:“姜耀俭,你揭发我5条罪状,你为啥要诬陷我?”姜耀俭回答:“说了怎 么地?就是说了!”

  何东宁认为,姜耀俭在6月26日临时业主大会上和7月16日临时业主大会期间接受北京电视台采访时,没有任何 证据,公然以索取“回扣”、“干股”等言辞对其诬蔑、诽谤,严重损害了他的名誉权。

  8月8日,何东宁一纸诉状将姜耀俭告上法庭,请求被告为原告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5000元。

  在法庭上,姜耀俭依然坚持“我就这么说了,没证据也这么说”。

  10月18日,宣武区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姜耀俭以书面形式向何东宁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1000元。

  姜耀俭不服判决,上诉至北京市一中院。

  二审开庭时,姜耀俭又多了一个代理人,此人是恒昌花园新任业委会主任——徐颖。

  12月18日,二审法院依法驳回姜耀俭上诉,维持原判。

  徐颖因为在接受某报记者采访时使用了“渎职”、“拿干股”等言辞,和姜耀俭如出一辙,被何东宁以侵犯名誉权为 由告上法庭。但因为何东宁未将发表文章的某报列为被告,导致诉讼主体缺失,因此“在法官诚恳建议下”,撤回了对徐颖的 起诉。

  2007年1月18日,宣武区检察院侦查后认为,恒昌花园物业经理邵迎军将本单位1.57万元非法占有,构成 职务侵占罪,但犯罪情节轻微,案发前已主动全部退赃,因此,对邵迎军作出了《不起诉决定书》。

  有了这些“铁的证据”,何东宁再次书面请求宣武区建委物业科查处“罢免中的不法行为”。

  两个月后,物业科未作书面答复,何东宁以“行政不作为”为由,将宣武区建委告上法庭。

  但不巧的是,恰在诉讼期间,物业科不再归属于建委,而是归属于房管局。

  为此,何东宁不得不重新向房管局提出申请,但在法定期限内,宣武区房管局未予答复,2008年7月7日上午, 何东宁将该局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该局履行法定行政职责。

  何东宁经历了两年之久、至今尚未结束的诉争,果真应验了王海说的话,“要想证明清白,至少要用两年时间”。

  自我反思

  “在外企或者在国外,这种情况几乎不会发生。”何东宁开始反思“自己是不是思维习惯和处理问题方法有问题”。

  何东宁思维习惯很西方化,“我做事情,非常naked”。何东宁所说的“naked”,是“裸露”、“暴露” 、“开放”、“不设防”的意思,不但行动而且心思也“naked”。

  何东宁的这种思维方式,与其外企工作和海外留学经历有关。

  1992年,何东宁考取了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MBA研究生并收到录取通知书,但在出国前德国康特公司聘请他担 任该公司驻华首席代表,因此放弃了这次出国留学的机会。

  1996年,何东宁被聘为德国克里斯汀(中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一直没有放下读研心愿的何东宁,在1 998年又考取了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纽伯大学MBA研究生。

  何东宁在外企工作了23年,到德国等欧洲国家出差、旅游“像家常便饭”,从2000年到2001年,又有了在 美国两年的留学经历,“我的思维习惯都已经西方化了”。

  20世纪90年代初期,有一次,何东宁从德国到法国出差,在德国办理签证时,发现那里的大使馆没有围墙、没有 士兵站岗,进去后就填表,“效率之高,令人乍舌,仅用了27分钟,就一切都OK了”。

  还有一次,何东宁从法兰克福坐火车到巴登巴登旅游,在旅途中认识了一位50多岁的女教师,“一起聊得很开心” ,到站时间是后半夜1点多钟,何东宁问她哪里有低档的旅馆,“实在不行就在火车站蹲一夜”。没想到,这位女教师把他请 到自己家,“让我住她家,不要一分钱”,次日早晨,还为他准备好了早餐放在餐桌上,并留下一把房门钥匙,“她就去上班 了”。第二天下午,何东宁准备去另外一座城市。到了中午,女教师回来了,为他做了午餐。

  何东宁既感动又感慨,西方人思想非常单纯,对生人从不设防,总是把复杂问题简单化,“中国人恰恰相反,对任何 人都设防,总是把简单问题复杂化”。

  经常出国的何东宁习惯了“naked”思维和行为,“这样活着不累”。

  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留学的期间,何东宁发现,那里居民小区的社区委员会和物业公司之间,“好像一家人似的,没 有任何矛盾”,业主、社区委员会、物业公司之间的沟通,十分便捷、畅通,每家每户都一个电脑终端,任何一个人通过电脑 终端发布观点和建议、意见,小区里的所有人都可以看得一清二楚,“透明度极高”。

  “但在中国居民小区,不用说透明度了,连沟通都很困难”,何东宁感慨万千,“思维方式也完全不同,在国内要考 虑人际关系,而在国外或外企,根本就不用考虑”。

  2001年,何东宁回国,当年9月,被推举为小区管委会主任。

  何东宁发现,虽然恒昌花园外部破旧了一些,但是内部和房间构造却价值不低,如果进行适当改造,“这个小区就会 很容易升值至少20%”。

  何东宁算了一笔账,对小区的基础设施进行适当改造后价格提升20%的话,小区房屋面积约10万平方米,“整体 增值就是1.6亿元”。

  何东宁计划得十分美好,进行改造的内容包括外墙体装饰、小区大门改造重建、所有道路和围墙升级、小区立体化绿 化、大型艺术化照明等5项工程,每项工程需要资金约100万元,每年完成一项工程,“5年后就可以换来1.6亿元的整 体价值提升”。

  “这500万元资金来源,可从物业费中挤出来”,为此,何东宁计划引进竞争机制,对物业公司进行招投标,在物 业公司不提高物业费收费标准的前提下,“谁能保证连续5年从物业费中每年提供100万元资金,就用哪家物业公司”。

  何东宁的这个计划,“让不少业主非常兴奋”,但与业委会委员沟通时“反应却很麻木”;得知何东宁这个设想,物 业公司虽然没有反对竞标,“但毕竟5年要减少500万元收入”。

  有人曾规劝过何东宁,不要用西方人的理念来做业委会的事情,凡事不要太直接,要学会提防,“明枪好躲,暗箭难 防”;也曾有一位业委会委员劝何东宁,要和政府部门搞好关系,“定期请他们吃饭、旅游什么的”……

  但是,何东宁认为,让每户房产增值20%、小区整体升值1.6亿元和这些吃喝、旅游没有太直接的关系。

  “回过头来想一想,吃喝和工作有关系,能把人际关系喝熟了,人际关系熟了,就可能没有这么多事情发生了。”经 历了这些事情之后,何东宁似乎想明白了一些道理。

  何东宁也坦诚地告诉本刊记者,他在生意场上很难被打败,但在做业委会的事情上却失败了,“自我反思之后,我学 会了‘戴面具’,也学会了设防——尽管这不是我的初衷”。

  (摘自《法律与生活》半月刊2008年8月上半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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