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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柳钦
改造“城中村”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顺应工业化、城市化规律,稳步推进“农业向工业转、农民向市民转、村 庄向社区转”。
在我国城市化过程中出现一种很特殊的“城市包围农村”的现象。即在城市化过程中,为了扩大城市规模,借助于城 乡二元结构,低价征用城郊农村的土地,逐渐将一部分村落包围在建成区内。这些村落起初还在城市郊区,进而位于城乡结合 部,随着城市的持续扩张,最终蜕变为“城中村”。
“城中村”,一个现代城市中流行的名词,一个兼有城市和农村性质的元素,成为政府和各界学者普遍关注的对象。 在城区以外的农村看来,它无疑是城市的一部分,就如同是城市中的一个社区;从城市居民看来,它俨然仍是农村,仍是与城 市格格不入的特殊的“乡巴佬”居住点。在“城中村”有很多既像农村又像城市的现象,诸如:人们生活方式像城市,但人们 的思想意识却像农村;追求土地产出更高的经济效率像城市,但无规划的土地管理仍然像农村等。
“城中村”是中国城市化过程中的独特现象,是我国城乡不统筹的产物。“城中村”最早出现于深圳、珠海等新兴城 市,而后在北京、广州等历史悠久的城市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也出现了不少的“城中村”。
与城乡二元结构相联系的“城中村”,有着它所特有的一种特殊现象:“一村两制”。哪里有城中村,哪里就有“一 村两制”。由于城市在征地过程中,往往只能将部分农民“农转非”,而把其他村民和整个村庄纳入农村管理体系,这种“一 村两制”的现象源于用招工进厂的“农转非”方式,来代替村庄、村民的城市化。伴随市场取向改革的深化,城市居民(主要 指近年来农转非的居民)依附在户籍制度上的社会福利保障的含金量明显减少,这种意义上的征地带来的既没有解决“人”的 城市化,也没有解决“村”的城市化,并且会带来“城乡差距倒挂”现象的出现。
散布在我国各大、中、小城市周边城乡结合部的数量众多的“城中村”,实际上绝大部分已处于繁华的闹市之中了, 其人口数量、村落规模、土地面积、坐落范围和经济条件等虽不尽相同,但普遍地都存在着一些较为严重和十分突出的共性问 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城市二元管理体制的存在和行政、管理体制的混淆与散乱。第二,规划滞后、管理落伍 、建设混乱、市政建设和公共设施严重缺乏。第三,精神文明建设疲软,村民思想道德观念陈旧落后,社会治安问题十分突出 。第四,“城中村”集体经济和村民个人未来的发展方向不明,后劲不足,城市化的经济和规模效益受冲击。
改造“城中村”是实现农村城市化、推进城市现代化的需要。中国要全面实现小康,就必须实行“城中村”改造,通 过土地、人口、经济、社会、环境、规划、建设、管理等各方面的调整,采取有力措施综合整治,实现土地资源的高效配置, 提高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通过“城中村”的改造能提高城市土地利用率,改善居住环境、投资环境和生态环境,更好地建设 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构建和谐社会。“城中村”的改造是一个农村向城市、农民向市民的转型过程,是一场深刻的 由量变发展到质变的社会变革,不可避免会遭遇到阻力和困难。浙江省绍兴市对经济开发区内17个行政村、4363户的“ 城中村”的改造是比较成功的。它的基本做法是:在查明开发区内“城中村”的现状以后,在充分听取乡村干部和广大拆迁户 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城中村”改造的拆迁安置政策,主要是采取了统一拆迁(而非一村一户单独拆迁)、统一规划、统一 设计代建、统一安置的“四统一”政策,我们可以将其称为“城中村”改造的“绍兴模式”。
改造“城中村”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顺应工业化、城市化规律,稳步推进“农业向工业转、农民向市民转、村 庄向社区转”。在未来的很长一段时间内,“城中村”问题仍将层出不穷,成为城市政府面临的一项艰巨任务。政府必须因地 制宜,全盘考虑,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才能使城市健康发展。
“城中村”问题昭示我们:推进城市化健康发展,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人为本,统筹城乡关系,实现城乡 协调可持续发展。这就是,要加强对城市发展和建设的前瞻性预测,做好将纳入城市范围的乡村建设规划,促进城乡规划与建 设的协调;要着力在解决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上下功夫,增进城乡经济的融合度;要从各方面进行制度创新,促进城乡社会管理 的接轨;要提高农民向市民转变的素质和能力,促进城乡居民共同的全面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