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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几何时,公权力机关把社会力量的参与和监督视为洪水猛兽,唯恐避之不及。是把社会力量排除于公共事务之外,还是创造条件让社会力量参与公共事务?是一味怀疑社会力量参与公共事务的能力,还是创造条件提高社会力量的参与能力?四川省纪委监察厅聘请社会监督员,全方位介入抗震救灾款物的接收发放过程,体制内外两种监督力量进行了一次成功的对接与合作。
3名社会监督员的一天
民间力量的标签
无处不在的“第三只眼”
用公众监督遏制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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