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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公布乳制品三聚氰胺临时管理限量值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09日11:36   CCTV《第一时间》

  来关注其它方面的消息。为了打击乳制品掺假行为,昨天,卫生部、工商总局和质检总局、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5部门联合发布公告,制定三聚氰胺在乳制品及含乳食品中的临时管理限量值。

  公告称,三聚氰胺不是食品原料,也不是食品添加剂,禁止人为添加到食品中。对在食品中人为添加三聚氰胺的,将 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公告规定,婴幼儿配方乳粉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为1mg/kg,高于1mg/kg的产品一律不得销售 。液态奶(包括原料乳)、奶粉、其他配方乳粉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为2.5mg/kg,高于2.5mg/kg的产品一律 不得销售。含乳15%以上的食品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为2.5mg/kg,高于2.5mg/kg的产品一律不得销售。规 定从昨天起实施。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研究员陈君石:为什么要定1mg,因为环境当中有,不能规定为 零,怎么样判定是掺假的还是不掺假的,如果超过1的话,我们有理由认为是掺假的,假如低于1的话,很可能是环境当中有 的。

  卫生部表示,三聚氰胺可用于塑料、涂料、粘合剂、食品包装材料的生产,可能从环境、食品包装材料等途径进入到 食品中,而国际上尚无其残留量标准。制定限量值是应急状态下的一项行政控制措施,是为了打击乳制品掺假行为的临时手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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