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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法修正案草案明确精神损害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3日16:47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0月23日电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23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国家赔偿法修正案草案首次提请审议。草案修改有关规定,明确精神损害赔偿。

  修正案草案规定,符合法律规定情形,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草案还修改规定确定双方举证义务,明确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提供证据。草案增加规定,以保障赔偿费用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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