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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人民日报》三月十五日头版头条刊登的张浩同志的来信和“编者按”,在我们这里造成了混乱。已经搞 了以组作业、联系产量责任制的干部和群众,担心又要挨批判了。原来害怕党的政策有变化的人,现在疑虑更大了。有的人看 到报纸好像找到了新论据,把联系产量责任制说得一无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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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安徽各地实践情况来看,实行包工到组、联系产量评定奖惩的责任制,效果很好……
实行包工到组、联系产量的责任制,会不会划分生产队形成一级核算单位呢?会不会滑到分田单干呢?关键在领导。 只要我们严格按照党的政策办事,坚持几个统一,一般是不会的……
事实上,“包产到组”和“包工到组,联系产量计算报酬,实行超产奖励”并没有什么本质不同,它既不改变所有制 性质,也不改变生产队基本核算单位,又不违背党的政策原则,为什么现在却把它当作“错误伯法”,要“坚决纠正”呢?在 “四人帮”横行时,“包”字被视若洪水猛兽,不仅不准包产到组,就连小段包工也被批判,“四人帮”虽然被粉碎两年多了 ,但余毒未除,至今还禁锢着一些人的思想。有的明明是包产到组,却偏说是定产到组,好像“包”就是资本主义,一“包” 就改变所有制性质,集体经济马上就要瓦解了,这种看法实在是站不住脚的。
目前,推行包工到组、联系产量的责任制,大多属于试验性的,群众结合自己的情况提出各种各样的办法,这些办法 能不能促进生产,需要经过实践的检验。应该相信大多数群众是有鉴别力的……
春耕大忙季节已到,我们认为,凡是已经实行了包工到组、联系产量责任制的,应当先稳定下来,以后总结经验。( 这样做我们是赞成的———编者)不管哪种办法,不要变来变去,引起不必要的波动。
1979年3月30日头版———摘编自《正确看待联系产量的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