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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大王”被平反电器业重崛起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7日11:03  新京报

  温故知新

  “八大王”被平反电器业重崛起

  乐清电器业的发展最早可追溯到1969年。但是,随后,在极左思潮泛滥的年代,有的五金电器制配厂职工被扣上 “做私工、搞投机倒把,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帽子。从此,乐清电器业转向分散、“地下”生产。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乐清的电器业得到快速发展,到1981年,柳市电器企业已达300家。

  1982年4月,乐清(主要是柳市)的一些电器企业被作为重点对象遭到了打击,柳市“八大王”被关押,乐清的 低压电器业跌入了低谷。1983年12月8日,《人民日报》发表《农村商品生产发展的新动向》,肯定了乐清五金电器生 产的情况及新经验。1984年3月,中央明确提出了“热情支持、积极引导和管理”的发展乡镇企业的总方针,柳市“八大 王”于1984年前陆续被平反释放,乐清电器业重新开始崛起。

  ———摘编自人民日报

  2001年1月26日《“中国低压电器之都”的发展之路》

  新闻背景:投机倒把罪,根据1979年新中国第一部刑法典的规定,是指违反金融、外汇、金银、物资、工商管理 法规,非法从事金融和工商活动,破坏国家金融和市场管理,扰乱经济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1985年7月18日《关于当前办理经济犯罪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试行)》中,将投机倒把行 为概括为八个方面的表现。比如:倒卖外汇;倒卖金银;哄抬物价,扰乱市场;在生产、流通中,以次充好,掺杂使假等等。

  由于投机倒把罪的行为内容过于庞杂,变成了当时刑法的三大“口袋罪”之一(另外两个是流氓罪和玩忽职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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