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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作敏悲剧的启示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7日11:22  新京报

  -新观察

  大邱庄的历史价值被明显低估了,它是一个解析政治和经济纠葛的典型案例,是一个改革后中国乡村发展的缩影。它 最初以家长制(准确地说是极权制)模式快速发展经济,成为全国第一个亿元村,随后由于“家长”出事而衰落;经过改制, 又重新启动,目前仍然充满活力,发展良好。

  这个“家长”就是一代人耳熟能详的风云人物禹作敏,一个中国三十年改革开放历程中不容忽略的代表符号。他是一 个改革者,当全国还处在计划经济时代,他就率领大邱庄转变观念,“挖社会主义的墙脚”,搞起了集体工业,迅速致富。他 同时又是一个专制者,牢牢控制全村一切权力,拒绝民主和法治,任人唯亲,甚至私设刑堂,终于犯罪,身陷囹圄,死在狱中 ,铸成一段悲剧。

  现在大邱庄的官员,都力赞改制的好处,称禹作敏时代产权不明,包袱过重,依赖银行贷款,如果不改制,肯定走不 到今天。但是也有人怀念禹作敏时代,认为假如他没有出事,那么村民的福利会更好,社会治安会更好。毕竟,现成的例子, 还有南街村和华西村。

  这个假设要成立,只能把禹作敏出事当作一桩偶然事件。当年法院宣判他的罪刑,是窝藏罪、妨碍公务罪、行贿罪、 非法拘禁罪和非法管制罪。

  有人认为,他错在组织武装对抗武警,国法难容。

  但是,如果你从普通百姓立场看,一个专制者必然侵犯和剥夺公民的政治权利。

  禹作敏曾说,“我用的人,群众选出来的一个也没有”,“村里所有承包单位的承包人都由我任命,工资奖金都由我 定”,“(大邱庄)这几十亿资产是我的也可以说”。由此可见,在他的管辖之下,民众没有参与公共事务的权利,也没有拥 有和处置自己创造的财富的权利。

  此情此状之中,只有两种可能:要么国家法律对这些侵犯和剥夺视而不见,要么专权者的出事不可避免。

  政治和经济从来都是一对孪生兄弟,世界上并不存在只有经济往前走而政治原地踏步甚至后退的事情。禹作敏要保持 他的那种经济模式,就只能采用相应的治理模式。

  我并不认为,假如还是禹作敏时代,大邱庄就一定已破产。但是可以肯定的是,村民的政治权利仍然得不到保障。那 么经济权利如何呢?被施舍的福利,不是真正的福利,是村民服从管制换来的一点回报。一旦冒犯权威,这些“福利”就会受 到威胁。

  人的生存目标并非有吃有穿有住治安好就可以了,人应该有拥有自己的财产、把握自己的命运的自由和权利。

  从公民权利出发,禹作敏所犯的罪,几乎所有专制者都会犯。中国乡村的“强人政治”依然是个危险的东西。

  □老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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