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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南安河村委会私自出租2000亩土地引纠纷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13日09:32  中国新闻周刊

  向外出租2000多亩土地这么大的事,按照法律规定至少应该经过2/3以上村民同意,而“村委会决定根本没有经村民同意”

  ★ 本刊记者/杨正莲(发自北京)

  “我想,这两千多亩地是能要回来的。”11月8日,王瑞茹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她和村民近期将继续通过法律途径追回2000多亩土地。

  王瑞茹他们想要追回来的土地是指,2004年2月南安河村村民委员会与北京汇通诺尔狂飙运动休闲有限公司签订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中所涉及的2000多亩地。

  确权风波

  南安河村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西北阳台山脚下,村域面积有8480亩。该村传统的耕作方式是果粮间种,水果收入是村民重要的经济来源。

  2004年,南安河村开始按照北京的政策,对村里的耕地林地进行“确权”“确利”时,村民被告知,全村实际可分的农地只有一千多亩,“1500多口人,人均一亩地”。

  所谓土地确权,是指按照中央要求将所有的农地都分配给每个农民。这是在2003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规定的。

  北京市在2004年具体落实了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南安河村村委会主任张彬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全村可利用农地有一千多亩,1500多口人,2004年开始确权时,人均一亩地。但当时由于部分农地被用于长期租赁,实际可分配的农地并没有那么多,最后村里每人实际只分得4分地。“不过我们还是明确每人有1亩地的地权,差的6分地,我们按每亩每年300元的标准确利。”

  村民认为,应该有更多农地可用来确权。之后,王瑞茹等5人被选为村民代表,寻找村里“可以确权的土地。”今年51岁的王瑞茹是该村特吉祥床上用品有限公司董事长,被村民认为见多识广,法律意识较强,故顺利入选代表村民维护农地权益。在这个过程中,南安河村村委会租给本村私营业主王令的2000亩地也被村民认为,应该确权分给每个村民。

  王瑞茹和代表们发现,该村南山一块空地被村委会租给狂飙公司,并盖起了豪宅。

  狂飙公司的老板王令是本村人,在上世纪80年代末以家庭式的锻造加工厂起家,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创办了北京汇通诺尔狂飙机电有限公司,并于2002年启动游乐场项目,命名为“北京汇通诺尔狂飙运动休闲有限公司”。同年7月,该项目被海淀区政府确定为重点发展项目。王令本人先后当选为海淀区政协委员、人大代表。

  2004年2月25日,村委会和北京汇通诺尔狂飙运动休闲有限公司签订了《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出租土地东至南安河地界、西至南安河村地界、南至部队禁区、北至西小山,范围包括荒山及荒山上的一切附属设施,土地使用年限为60年,年租金为70万元。

  据村民回忆,2004年2月份村委会把土地承包给王令之前,召开了一次村民代表会议。不过,王瑞茹他们认为,村委会所说的“讨论通过”的事实是:当时村里召开村民代表会,应到52人,实际只参加了30多个人,这些与会者被告知“把地租给王令是上边儿决定的”。村委会主任张彬就让村民代表签字,质疑的声音并没有得到合理答复。

  王瑞茹说,向外出租2000多亩土地这么大的事,按照法律规定至少应该经过2/3以上村民同意,“村委会决定根本没有经村民同意”。

  在2004年南安河村开始农地确权时,土地的价值已经开始显现。村委会主任张彬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村里种植的果树中,樱桃产值最高,每亩收入2万元左右;杏树在年景好的时候每亩收入也有四五千元,而桃树每亩均产值也就六七百元。

  “现在大家都想要地,怎么可能同意租给他60年呢?”王瑞茹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2000亩地一年才70万元的租金,相当于一亩地350元钱,现在北京哪里有这么便宜的地?”

  起诉国土局

  王令在租用的土地上建起了占地526.8亩的狂飙乐园,兴建了跑马场、马厩、售票房、豪华大饭店、人工湖和游乐公路等建筑,村民还发现了树林中的别墅。

  “一次次找政府,上法院,我们知道耕地上搞建筑是违法的。”李德禄告诉《中国新闻周刊》。

  2005年5月10日,北京市海淀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法规监察科的立案审批表中记载的违法事实是:“2004年5月至6月,北京汇通诺尔狂飙运动休闲有限公司未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房,连同院落占地6741平方米。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北京市海淀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法规监察科的询问笔录显示,南安河村村委会主任张彬在2005年5月11日说,对于狂飙乐园建房之前有无批示、是否跟村里打过招呼等,他都不清楚。

  而王令在同一天向北京市海淀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法规监察科的工作人员表示,他是在2003年底从南安河村租下2000亩地,所建房屋暂时还没有批示,“我已经跟乡里打招呼了。”他说,“整个院落所占用的面积一共有6700多平方米,实际建房用去了1700平方米。”

  据王瑞茹回忆,就王令租用的土地上所建的豪宅以及其他破坏国土的行为,村民在2006年9月10日曾经向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海淀分局提交了控告书,认为村委会主任张彬和村支书冯国立犯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请求该国土部门对张彬、冯国立及其租赁者进行监督检查和现场勘测,并要求追究张彬和冯国立的刑事责任。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在2007年1月23日给南安河村信访群众的《国土资源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中写道:“经初步调查,你们反映的南安河村张彬、冯国立将集体土地出租给本村私营企业主王令,并将部分土地建起了豪宅一事,情况基本属实。”

  北京市国土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对北京汇通诺尔有限责任公司的处罚意见,本应是“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但因“土地所有权为南安河村集团所用,而没收的地上建筑物则为国有”,“如此造成的矛盾不易解决,全国尚缺乏如此处理的先例。目前正在协调具体操作问题”。

  因此事久拖不决,并对处理结果不满意,村民们以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为被告在东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在2007年3月30日的《行政裁定书》中认为:被诉处理意见涉及不动产,该不动产位于海淀区,裁定将该案移送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在2007年6月14日的《行政裁定书》中以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为由,驳回了王瑞茹等人的起诉。

  王瑞茹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法院驳回行政诉讼请求时说这是合同纠纷,所以先要让合同作废,然后上面的违规建筑由公安局治安科接管。

  王瑞茹说,从法院回来之后村民又联名去海淀法院起诉,告南安河村委会和狂飙乐园,要求这2000亩土地的合同作废,“现在一年多过去了,海淀法院山后法庭也已经开庭三次了,到现在国土局不出证明,调不出南安河村《集体土地所有证》,法院也没法判。”

  同时,王瑞茹他们请求公安局治安科处理违规建筑,“公安局海淀分局治安支队队长答应近期和我们见面,共同解决这问题。”

  耕地怎么变成了荒山?

  《中国新闻周刊》还注意到,王瑞茹等人认定王令租用的土地属于耕地,而南安河村委会和北京汇通诺尔狂飙运动休闲有限公司王令签订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中,界定的却是荒山。王令租用的这块地到底是荒山还是耕地?

  村民们认为,这2000亩土地不是荒山,而是耕地,是应该发包给村民的责任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村委会无权出租、转让应承包给村民所有的耕地。

  王瑞茹向《中国新闻周刊》提供了几份证明材料,这些材料表明被出租的这片土地并非荒山荒地,而是果粮兼种的耕地,被出租之前曾经抛荒多年。

  例如,自1955年至1974年,曾担任南安河生产大队党支部书记的李秀在证明材料中写道:“我们村有耕地3100多亩,如果执行《土地承包法》,人均可分得两亩多地。王令租用的1700亩土地,多山坡地不假,但没有一亩是荒地或林地,全是粮果兼种的耕地。”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在2007年4月6日的《行政诉讼答辩书》中认为,王令租用地块的性质是“林地”,并认为,“该案占用土地在规划上为建设用地”。但据王瑞茹回忆,公安局海淀分局治安支队队长曾告诉村民,“海淀国土局说是建设用地,得要有国务院的证明才行。”

  狂飙乐园是一个小有名气的赛车场,有资料显示,自2002年至2008年的全国越野摩托车锦标赛北京站的比赛,都是在狂飙乐园举行的。

  在汇通诺尔狂飙运动休闲有限公司于2005年8月26日向有关部门出具的情况说明中,有这样一段话:“该项目(狂飙乐园)被海淀区政府于2003年7月确定为重点发展项目,在海政发(2003)104号文件重点发展名录中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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