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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正龙案二审审判长曾参与审理邱兴华案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16日22:08  中国新闻网
周正龙案二审审判长曾参与审理邱兴华案
  九月二十七日,“华南虎照”造假者周正龙因诈骗罪和非法持有弹药罪在陕西旬阳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审理,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半,并处罚金两千元人民币,返还所得两万元奖金。中新社发 程成 摄

  中新社安康十一月十六日电 (冽玮 景荣) 记者从陕西省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人士得到消息,将于十七日在此间旬阳县开庭审理的周正龙案二审,由曾参与审理“邱兴华特大杀人案”的安康市中院刑庭审判员杨康波担任二审审判长。

  二00六年七月十六日,邱兴华在陕西汉阴县平梁镇凤凰山山顶上的铁瓦殿持刀斧砍死九男一女,逃亡三十五天后,邱兴华返回家时,被守候的民警当场擒获。十月十九日,法官当庭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邱兴华死刑。十二月二十八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邱兴华被执行枪决。杨康波曾与安康市中院副院长赵晓旭和另一名法官共同组成了“邱兴华特大杀人案”的合议庭,赵晓旭担任案件审判长,完成了案件的审理。

  此外,安康市检察院赵静将作为检察员参加十一月十七日的庭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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