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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根源不在政府征地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23日13:18   央视《新闻调查》

  【第二部分】

  解说:问题的根源并不在政府征地上,全世界各国政府都是要征地的。但只有用来建医院、学校,这种公共利益建筑的時候才能征。中国早在1954年第一部《宪法》当中就做了这个规定。可是,有人大概统计过,在这些年所征的土地当中,80%都是商业用途,而且都是合法的,这是怎么回事,我们来看看历史是在哪里拐弯的。

  解说:就在《宪法》颁布之后,紧接着就是1958年人民公社开始,土地全部上交国家,不存在征地问题。一直到三十年前一个初冬的晚上,安徽凤阳小岗村十八个农民,冒着他们自认为会有的杀头的风险,开始承包土地。

  陈:那么到了年底的时候,万里同志去了,小岗农民还拿出花生,说这就是资本主义的花生,你敢不敢吃,开玩笑,万里说我不仅敢吃,我还要带回去给省委同志吃,他穿了个棉军大衣,就往兜里揣。

  解说:之后十年中国农村的喜悦,几乎可以从那个年代,这首红遍全国的歌里面,满满地溢出来。1978到1988是历史学家公认的中国农村的黄金十年,也是全社会普遍受益的十年

  我们熟悉的大寨村、华西村的富裕村,那个时候有7000多个。但是,1988年重大的转变开始发生,《土地管理法》颁布,规定农民的土地要变成建设用地,必须经过政府征用变成国家土地,却没有给农民足够的补偿,对农民的长远生计缺乏周全的安排,大量的失地农民处于就业无门、社保无份的境地。

  串场:土地既然已经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为什么一旦要在上面搞建设,就非得征成国家土地呢?我们在档案馆查到,土地管理法的立法依据是1982年的宪法修正案,这里宣布了“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但是我们查了75年的宪法,54年宪法,都没有看到这一条,那么这句话从什么地方来?难道城市土地收归国有这么大的事情,没有政府的任何作为,就由82年宪法直接宣布而成?

  陈锡文:城里头有私有土地,我买了的房子我有地契,城里没搞国土改,所以地契是有效的。但是到了1974年百废待兴,开始搞建设了,发现是个问题,很多地是私有的,你说怎么弄法,在当时的情况下,主要通过法制解决问题。 1982年《宪法》把所有的城市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全部收给国有,所以私人的地契作废了,某种程度也是一个土改,城市的土改,

  解说:这么大的城市土改,居然没有引起强烈的社会反应,是因为80年代初,还没有买卖房屋的概念,大家也就相安无事地住下去了。但谁也没有想到,这句为了解决城市住房的话,误打误撞,埋下了日后中国农村征地制度的一个巨大矛盾。

  采访

  陈锡文:城市难道都是公共利益吗?有没有经营性的利益在里头,肯定是有的,那些地怎么变成城市土地的,《宪法》没有讲。

  记者:讲不清楚变成什么结果?

  陈锡文:讲不清楚就变成多征。

  解说:经济学上有一个著名的规律,叫“巴泽尔困境”,说的是,如果没有清楚界定的产权,人们必将争着攫取稀缺的资源。用大白话说,就是没主的事情,会有很多人来要占便宜。这个困境与道德关系不大,而是一种必然发生的经济行为,中国的征地制度从此偏离了真正的价格和市场。

  采访

  记者:也有人说,中国城市化,通过剥夺一部分农民的权益积累而成的。

  陈锡文:当然, 剪刀差,一个交换产品,还有土地的近乎无偿。

  解说:也许你会有些意外,当时的农民甚至巴不得政府征地,因为80年代,国家把地征走了,要负责安排农民工作,住房也有了,劳保也有,就成了城里人了。而很快,时代就变化了,并且加速,越来越快。

  同期:政府管不起农民的就业了,但过去计划经济这种手段仍然在,土地一定要,这个没有改变。不谈价格,这也没有改变,但是人不安置了。于是巨大的矛盾立刻出现。

  解说:但是,情况在1998年10月30日以前还没有恶化,因为当时的中国农村实施的是“协议征地”,也就是说,用地的人与农民直接见面,双方协商土地价格,政府在其中只起一个中介作用,农民得到的补偿还多一些。但是98年“公告征地”实行,我们都知道公告是什么意思,贴出一张纸,通知你,你的地我收了,收多少?多少钱?不用商量,因为纸上已经写得清清楚楚了。甚至经常连这张纸也被省略了。

  采访:

  记者:有没有张贴出来拆迁的文告?林筑华:没。

  记者:有没有向你们出示安置补偿的方案?   林筑华:没。

  记者:有没有跟你们签补偿的协议? 林筑华:没。

  记者:有没有跟你们协商过怎么补偿? 林筑华:没。

  记者串场:那么补偿的标准是怎么定的呢?既然你原来是种地,就按农地给你补偿吧,这个标准尽管一再上调,但到现在为止安置补偿的最高标准也不能超过土地近三年原产值的30倍,乍一听好象不算低,但问题是农民失去的不光是一块地,还有他原来种菜吃粮养鸡生蛋很少花钱的生活方式。

  陈。如果这块地没有了,我一下变成城里人了,说句坦率的话,喝口水都要付钱,一瓶矿泉水就是两斤稻谷啊,那你补他这点钱,没法过这个日子,对农民的补偿问题,我至今觉得并不太合理

  解说:但是法律却允许政府低价获得土地之后,可以以市场价高价批出。应该看到,与计划经济时期相比,引入市场机制来配置资源,这是一个进步。但是,当时的中国正处在从在一个城市化严重不足、正在急速发展的经济里,一块土地市值的增加何止十倍、数十倍?由于“拿地”的代价越低,胃口越大。于是在1998年之后,几乎是咔嗒一声,征地制度的局最关键的眼咬合了。从此以后,它将自行运转。

  采访

  陈锡文:一个是处在现在这个阶段,占用或者扩大建设用地的饥渴症非常强烈。

  记者:你把它叫饥渴症?

  陈锡文:永远喂不饱它。

  解说:喂不饱的用地饥渴症,就象是一个得了贪食症的人,明知道吃的东西是没有营养,身体消化不良,吸收不了,但是就是停不下来,变成了虚胖的经济模式,尽管中央政府一再调整行政审批权来进行约束,但已经很难控制这种病态的饥渴。

  解说:在福建涂岭,据我们了解,发生在2003年的这场拆迁根本没有审批。

  记者:有批准文件吗? 何伟:既然是确定下来的事情了,这个已经报批了

  记者:镇长,报批跟批准是不是两个概念? 何伟:是一个概念。

  记者:报批跟批准是一个概念吗?

  何伟:啊,是两个概念。

  解说:在广东开平,甚至连报批文件的程序都不用,连国土部门都不必出面,在市委书记以“三大战役”的要求下,土地以打仗的方式,10天一万亩的速度走了。

  采访:

  记者:这些土地在征地的时候是由国土部门去征吗?

  邓建洪(广东省开平市国土资源局局长):都是镇下面自己去征地。 记者:征地补偿标准是你们定吗? 邓建洪:也没有,没定过。

  记者:那么安置补偿方案会有吗?

  邓建洪:都没有。

  记者串场:也许有人会问,为什么不用严格的司法手段来解决这个问题呢?事实是1998年的时候违法批地,已经被列入刑事犯罪,这在世界上都是前所未有的。但是让陈锡文感叹的是,这么严格的法律制定了十年,无数的违法批地案,却没有一个官员因此而入狱。问题出在哪儿呢?违法批地的罪名之前多了四个字,叫徇私舞弊,也就是说如果你抓到一个官员违法批地,但是他没有徇私舞弊,你就拿他无可奈何,而你抓到他徇私舞弊了,判的时候又不能以违法批地判,只能以受贿罪判。到最后,这个罪名变得失去了真正的牙齿。

  同期:所以虽然这个违法批地罪,尽管法律上有,但是它形同虚设,没有用过,于是很多人都不怕。

  解说:不怕的原因还有一个,地方要发展,就要有税收,税收从哪儿来?最大的一块增值税就得靠招商引资,违法批地的人甚至作为发展地方经济的功臣得到舆论支持,但低成本征地,进入的门槛低,企业的科技含量不会高,也用不着高,于是政府从中得到的增值,也不会太理想,而对农民的补偿的钱,又补不上,矛盾越积越深。

  采访

  陈锡文:这个征地制度不改是不行的,国家知道要改,农民知道也要改。

  记者:为什么不改不行?

  陈锡文:矛盾太多,解决不好,引起很多冲突。那么结果可能发展机会也丧失了,发展的成果也可能毁于一旦,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这个制度必须改。

  同期:你只要有一点风险,你就得卖地卖房子,主张这种办法在对待改革上,是极不负责任的一种偷懒的办法。

  【第三部分】

  解说:制度必须要改,这已是全社会的共识。但怎么改呢?有人认为,既然问题出在政府征地权限过大,那么把土地私有,交给农民,让农民跟资本直接谈判,不就行了吗?著名的学者们前所未有地集中在媒体上争吵,甚至都动了火气。自小岗村以后,中国的土地问题还没这么热闹过呢,但是事后证明很多媒体的预测只是对政策的误读,10月12日,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国将保留土地分别由国家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制度框架,土地不会“私有化”。

  采访:

  记者:是因为意识形态的原因吗?

  陈锡文:我觉得不是意识形态的原因,因为很重要的一个是,中国的资源禀赋在全世界来说是非常独特的一个国家。土地人均只有一亩三分八这个状态,小私有是非常快就会分化的,很小的私有制规模,这点土地只能维护温饱,刚过温饱,所以不能有任何风险,遭遇一点风险就得卖地卖房子。

  记者:我们看到很多经济学者说农民有判断自己生活,他能让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你让他自己做判断不就行了吗?

  陈锡文:你判断错误了怎么办呢,最后你无家可归,你流离失所,只有两种选择,一种选择就是政府你必须管,你不管行吗,对吧,第二种选择就是农民把地卖掉了,那就进城了。进城就两种办法,要不政府管起来,要不他自己有就业,有好的机会,否则走第三条这个社会就毁了,就是贫民窟,大城市的贫民窟就一定会造成非常大的社会问题,

  解说:既然私有制不会被执政者考虑,还有一种解决问题的办法呼声很高,认为征地制度让农民收益很小,那么农民能不能在土地上自己建房子卖呢?在北京、成都、济南很多地方都出现了大面积农民连片建设的商品房,比同等位置的商品房要便宜一半左右,因为没有国家房管部门颁发的产权证,被叫做小产权房。

  记者:也有学者提出来说,现在小产权房可以直接让农民从土地上受益,这也是一个方法,您怎么看?

  陈锡文:坦率说我一直不同意叫小产权房这个概念,因为它实际没有产权,有什么产权,不合法的。

  记者:农民可能觉得,既然政府可以把农用地征走,变成商品房,也有很多钱,那我为什么不能在我的土地上赚很多钱。

  陈锡文:你做这件事情首先他是违背法律规定的。第二,你擅自作主,把农地转为非农建设用地,这样有损全民族的利益,都这么做耕地谁保护,怎么弄呢

  解说:即使在美国,在加拿大,任何一个市场经济的国家,农用地转为非农建设用地也是要经过非常严格的法律程序的。

  采访

  记者:也许农民觉得我们没有博弈的权利,没有那么多话语的权利,我们只能在自己的土地上改个房卖出去?

  陈锡文:卖出去的后果是很严重的,卖了首先是一条,买房子的人没有产权证,那这个房子首先面临着你没法交易 你不在(城镇)规划区里头,随着社会的发展要规划,你这个地区是要过一条铁路,你说你怎么办。所以这种潜伏着非常大非常大的矛盾和问题。而且我坦率地说一句,为什么房价便宜,他偷了税了,偷了全体人民的财富了这才让它便宜了

  解说:但是媒体与学界仍有声音,认为当初小岗村改革也是摸索向前,最终得到承认的,这是中国改革“摸着石头过河”的一向逻辑,为什么所谓的小产权房不能是另一个开始呢?

  陈锡文:改革这三十年, 我们改革的成果之一就是三十年来逐步形成的这个(保护全民利益的)法律体系。那么你说现在有很多土地利用土地管理上不合理的,那什么地方不合理你改什么呀,我觉得现在很不负责任的态度就是我不研究,我完全我自己这一套,所以我觉得如果说支持小产权房就是改革,那么现成的法律制度,整个土地管理的法律制度将被颠覆,那么我们整个国土资源的利用就完全无章可循,主张这种办法,在对待改革上是极不负责任的一种偷懒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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