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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务公开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2日10:12  人民网

  村务公开村民委员会把村民普遍关心的和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按照规定的时间、形式和程序向村民公开 ,并由村民参与管理、实施监督的制度。扩大基层民主的制度之一。1998年11月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 会组织法》第22条规定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9条规定的由村民会 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其实施情况;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方案;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情况;水电费的收缴以及涉及本村村民 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其中涉及财务的事项至少每六个月公布一次,接受村民的监督。村民委员会应当保证公布内 容的真实性,并接受村民的查询。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 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有关政府机关应当负责调查核实,责令公布;经查证确有违法行为的, 有关人员应当依法承担责任。2004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 度的意见》又提出要根据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情况,及时丰富和拓展公开的内容,并进一步规范了制度。我国农村基层 组织的公开制度是我国最早推行的公开办事制度,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期。1997年4月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天 津市宝坻县召开七省市村务公开工作座谈会,推广了宝坻的经验。1998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了《关 于在农村普遍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通知》,在全国全面推行。各地把推进村务公开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 来,与全面推进村民自治结合起来,与农村财务清理、干部廉政建设结合起来,成为加强农村民主管理、实施对村干部监督的 一项重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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