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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纪律检查体制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4日10:34  人民网

  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指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工作的领导体制。指各级纪委同上一级党委、同级党委之间的统属关系。 纪检体制在我党历史上经历了一个演变过程:第一是与同级党委大致平行的体制,纪委对党的代表大会负责。如1927年党 的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中央监察委员会就属这类体制。第二是党委单一领导体制。如1949年由各级党委提名产 生的各级纪委;1955年由各级党的代表会议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各级监委;1978年由各级党委选举产生的各级纪委 ,均属这种体制。在这个体制下,各级纪(监)委是同级党委管理之下的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维护、执行党纪。后来,纪( 监)委的职权有所扩大,特别是上级纪(监)委对下级纪(监)委的指导逐渐加强。

  1962年中共八届十中全会规定各级监委有不通过同级党委,向上级党委、上级监委直到党的中央直接反映情况, 检举党员违法乱纪行为的权利。第三是双重领导体制。1982年中共十二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中规定,党的纪律检 查机关实行双重领导体制,即: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的中央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在 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这是在纪检工作领导体制上的一个重大改革,有助于防止和减 少纪检工作受到干扰、遭受打击报复等现象的发生。这一体制一直延续下来。在新世纪面临严峻的反腐形势,2001年,中 共十五届六中全会作出了“纪律检查机关对派出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决定。

  2002年11月,中共十六大提出了“要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改革和完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的任务。20 04年9月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强调了“加强对各级纪律检查机关的领 导,改革和完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全面实行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此后,纪检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入,正式建立了监督领 导干部的巡视制度,加强党内监督和重大案件的查处;改革纪委书记的提名权,实行上级指派或异地调任;纪委派驻机构实行 “垂直管理”,重要情况和问题可以直接向中央纪委请示报告,派驻机构干部的考察、提拔任用由中央纪委直接负责;纪委书 记兼任模式从干部制度中淡出等。均取得较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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