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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暴力频发,教育怎么了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2日09:50  法制与新闻

  暴力,泛指用强制手段侵害他人身体、财产乃至心理的行为。校园,乃是实施教育的主要场所,然而,近年来校园竟成为暴力的集散地。2008年10月4日晚7时,山西省朔州市第二中学高一年级的教室里,一名男生怀揣3把利刃,向与自己素无怨仇的老师连捅四刀,致其不治身亡;2008年10月21日,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盘溪中学31岁女教师潘伟仙,被自己的学生丁某掐死后弃尸荒野;2008年10月28日,中国政法大学43岁的教授程春明被本校学生付成励砍死在讲台上。一个月内接二连三的弑师案让人感到震惊,平静之后,冷观校园,“校园暴力”已经足以让教育者坐下来思考,是什么让孩子身上充满了暴戾之气?

  (本刊记者)王娈 (本刊实习生)周阳/文

  “校园暴力”频发

  近几年,发生在校园里的恶性事件频繁见诸报端。涉案者殴打、虐待自己同学者有之,侮辱老师者有之,高年级学生向低年级学生收取保护费者有之。可以说,“校园暴力”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近两年网络中与此话题相关的讨论都是各大论坛的热点。

  2008年10月8日晚10点半,河北省衡水第五中学女生宿舍楼603室内。学生小佳手持拖鞋正在对同学小丽实施“掌嘴”惩罚,而站在旁边的数位同学忙着为该项惩罚计数,因为根据“佳姐”的说法要打够50下。面对势力庞大的“佳姐”一伙,小丽没有勇气反抗。终于,小佳住手了,但旁边的“观众”们兴致仍然颇高。“你看你让佳姐生这么大的气,我也看不过去了。”随着一位“佳姐”的追随者这一句话,一伙女生围着这个刚刚被“掌嘴”的女孩子又施以拳打脚踢,直到“观众”们也打累了,小丽才被迫跪在了小佳的床前。正在打电话的“佳姐”根本没有时间理会跪在自己床前的同窗,而其他人也是各忙各事,半小时后,“佳姐”打完电话,又建议12名女生分别对小丽进行“单挑”,打得小丽多次脑袋发懵,直至失去知觉。而这12名女生竟然开始往她脸上泼冷水。

  据事后了解,小佳因向小丽借手表被婉拒,于是“佳姐很生气,后果很严重”。无独有偶,今年4月发生在云南某高校的暴力事件更是令人发指。小雪是昆明某高校的学生。事发当日,她的同学小青怀疑她在背后说了自己的坏话,于是纠集数位“好友”对小雪实施轮番殴打。其间,有人让她用洗脚水洗头,还有人往她头上倾倒吃剩的方便面。各种花样玩腻之后,这帮人竟然当着几位男生的面,强迫小雪脱下裤子暴露下身,还有人用手机给她拍了视频。事过之后,幼稚的“施暴者”还要求小雪写下了保证书,保证当晚发生的事情与她们无关。4月16日,昆明司法鉴定中心给小雪做了鉴定,小雪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挫伤面积累积为1338.5平方厘米,占体表总面积的10.3%,构成轻伤。

  只这两件事,我们可以说这属偶然。即使加上10月份的三起弑师案,人们也仍然可以认为这些都是极个别学生的极端做法,并不普遍。但是,如果打开任何一个网络搜索引擎,输入“校园暴力”字样,结果会让人们立刻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我们会发现,各种各样的校园暴力事件,每天都在我们的校园中上演,而在这些事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更是让人不能掉以轻心。“手段之残忍难以想象,参与学生之多令人震惊,某些老师漠视的态度让人气愤。”这就是北京市朝阳区某中学朱老师对当前一些校园暴力事件的评价。如果我们还以为所谓的校园暴力仅仅只是同学之间的矛盾和小打小闹,那上面文中提到的恶性事件应该让我们改变看法了。如果我们仍然以为孩子们只是一时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那么为了个人安全交了10万元保护费的南宁某高中学生小雨会让人们重新审视自己的观点。

  正视“校园暴力”

  包括教育者在内的许多人并不愿意承认“校园暴力”真的存在。“其实十几年前我们读书的时候,同学之间也经常打架,小孩子不像成年人那么理智,遇到解决不了的问题,或者想不通的问题自然会采取武力方式解决,这很正常,我觉得没必要上升到‘校园暴力’这样的高度吧。”北京市民赵先生对所谓的“校园暴力”不以为然。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赵先生的妻子就坐在他的身旁。听到自己丈夫的观点,她立刻反驳道:“十几年前的学生打架跟现在的学生们打架不一样,现在的孩子们那根本就不叫打架,那简直是虐待,用残忍这个词都不足以形容,有些学生是故意地用变态的手段折磨自己的同学,这些手段连社会上的犯罪分子都很少用,这还不算是暴力?”

  其实“校园暴力”在很多国家都存在。像美国校园枪击事件时有发生,法国等欧洲国家的学生暴力事件也是经常见诸报端。所以,争论“校园暴力”存在与否本身就没有什么意义。重要的是生活在社会中的我们应该正视发生的一切,正视“校园暴力”,才能找到应对的良策。

  在我国,传统校园暴力的定义为:学生在校期间,遭受到校园内的暴力侵害,比如学生对学生的侵害、教育工作者对学生的侵害以及社会其他人员对学生的侵害。之所以说该定义是传统的,是因为它已经不能完全涵盖当前的校园暴力事件了。此定义把校园暴力受害者指向学生,并且把实施暴力的地点限定在校园内。然而,北京博通律师事务所的李律师则认为:“随着校园暴力事件的逐步增多,其种类也呈现多样化与复杂化的发展趋势。所谓校园暴力并不一定就发生在校园内,比如学校周边辐射地区往往也是现代校园暴力发生的范畴。其次,校园暴力实施的主体可能为学生、教育工作者或者校外人员;而被侵害的对象或为学生,或为老师。因此校园暴力可以界定为,发生在校园内或校园周围地区的以口头暴力、行为暴力等方式导致的侵害他人人身和财产权利的攻击性行为。”说到这里,李律师还强调,从目前校园暴力的定义界定,浙江省丽水市发生的弑师案,尽管潘伟仙老师在校园外被学生杀害,但从构成要件来看,此案也属于校园暴力的范畴。

  不仅校园暴力开始呈现多样化,就连范围和发案率也开始上升。据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最近统计资料表明,我国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了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十五六岁的少年犯罪案件占到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其中,校园犯罪所占的比重也在急速上升,据不完全统计,一些学校有10%左右的中小学生受到过不同程度的侵害,如今,校园暴力的受害者从以前的学生,蔓延到老师,现状令人担忧。

  “仅仅因为‘拿走烟盒、家访、撇了一眼、背后议论同学或丢失内衣’这样鸡毛蒜皮的小事,这些孩子就要暴力相向,是什么原因让他们变得如此野蛮、残忍和冷血?”北京市民冯国强很痛心地发问。实际上,冯国强的疑问也是现在很多家长以及群众心中的疑问。长久以来,教育在于“使人为善”,“涵养德性”,“发展人德”和“良知良能”,目前我国推行素质教育的目的是让孩子在德育、智育、体育与美育等多方面全面发展。国人曾一度认为自己的教育方式是世界上最先进的,但随着校园暴力事件的屡屡发生,不少人包括教育工作者们开始思考:如今的教育究竟存在何种问题?从事中学教育工作多年的徐丽雅老师认为,目前中国教育模式带有明显的功利色彩,教师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缺陷以及现代教育模式对教师权威所带来的挑战,或许是校园暴力产生的主要原因。

  学 校

  “许多学校过于重视对学生知识水平的培养,忽略甚至淡化了对学生道德、心理、法律方面的教育。”从事高等教育方面研究的杨老师说。如今,随着社会竞争的日渐残酷,不管是学校还是教师都承受着巨大的升学压力。学生的学习成绩以及升学率的高低成为评价学校和老师教育质量优劣的惟一标准。所谓的素质教育只是停留在纸上的一句口号,因为任何人都无法用一个简单的标准来评判学生综合素质的高低,这样就造成了没有老师愿意把自己的精力花在那些看不到的“素质”上。于是,分数始终可以在教育体制内横扫千军。而“只教书,不育人”的争议也一直伴随着中国的教育者。

  江西省南昌市某重点中学高一年级的晓晴(化名)告诉记者:“现在很多老师都很‘势利’。”当记者对此表示疑惑时,晓晴解释说:“说老师‘势利’指的是他们对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偏心,我接触的很多老师,只喜欢学习成绩好的同学,对他们百般宠爱和包容,只要成绩好,其他的缺点老师都可以忽略。而对于那些学习成绩一般或者不怎么样的同学,态度就比较冷淡。”记者在走访中发现,晓晴说的这类情况,不少同学都有同感。在他们看来,学习成绩的好坏直接决定了老师对待他们的态度。“这也是一些成绩不好的学生产生心理落差的原因,当学生这种落差感与不满积累到一定程度时,也许就会以某种形式爆发。”杨老师如是说。

  以山西朔州的弑师案为例,警方在行凶的学生书包里,找到了一本该学生写下的日记。日记中记载了自己在初中时期因为学习不好备受老师歧视的遭遇,并就此埋下了仇恨的种子。这种仇恨日积月累,终于因为一件小事爆发了。可以说十几岁的年龄对很多事情都不具备充分的判断和接受能力,某个或某几个老师的不当言行一旦在其幼小的心灵中留下阴影,那么就会导致他对整个教师队伍的憎恨。一位青少年心理研究专家认为:学校一些成绩较差的学生长期不被老师所重视,有的甚至备受歧视,随着青少年的叛逆心理和情绪上的波动起伏,某些积蓄已久的怒火就会瞬间爆发,此时矛头往往就指向了身边的学生或老师,使他们成为暴力的直接受害者,这也是当今校园暴力案件不断增多的一个重要成因。

  “老师用分数来区分优等生和差生,这种区别对待固然是造成孩子暴力倾向的一个原因,但学校对学生疏于监管及不作为的态度也是酿成恶果的主要原因。”杨老师表达了这样的观点。诚然,不管是衡水五中还是昆明某高校的暴力事件都是发生在学生宿舍内,且都发生在深夜。值班老师竟然丝毫不知情。“疏于管理尚可原谅,放任不管那就是学校和老师缺乏最起码责任心的表现。”某网友对此发表了这样的观点。近几年发生的多起“校园暴力”事件中,猖狂的“施暴者”在大庭广众之下侮辱老师和同学,如果学校没有发现,显然说不通。不予管理背后的原因也许是复杂的,但是很多学校推卸责任的态度让人心寒。山西朔州弑师惨案发生后,当地记者采访了该校校长柳二文。当记者问及学校应该就此事承担什么责任时,柳校长表示:“这是一起刑事案件,学校没有什么责任。”对柳校长的这种态度,有观察人士评价说:“校园不断发生暴力事件,校方的态度普遍很模糊,要么将责任推得一干二净,认为全是学生的错。要么对此视若无睹,假装看不见,也不采取任何有效的预防措施。”

  法律界有关人士也认为,学校在法制教育方面的缺失也是造成校园暴力泛滥的原因。据了解,目前,教育主管部门已经明确对学生的综合评价中应包含法制教育的内容。但这并没有引起学校的足够重视。许多学校仍然将过多的精力都放在提高学生文化知识方面,一直忽视对学生法律知识的教育。因此有教育学家建议应当尽快建立法制教育领域的评价机制,改变目前法制教育流于形式的现状。同时,针对已经发生的暴力事件,学校应建立一套校园暴力的危机管理机制,包括防范、处理、化解及总结等方面的内容,做到及时发现、随时处理以及经验总结,即使不能完全避免校园暴力的发生,但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削弱它的影响。

  虽然,学校对“校园暴力”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是孩子的成长过程中接受到的教育不止来自学校,社会和家庭对于孩子价值观和行为方式的形成也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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