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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2008年法制事件:社会矛盾凝聚改革共识

  色彩2008

  2008年即将谢幕。年初时,即使是最天才的预言家也不会想到,中国人会以这种大悲大喜、上天入地的极端方式度过2008年。

  在回顾这一年之际,我们发现,2008年,在奥运会取得巨大成功的明亮背景下,有经济危机这样的灰色阴影,有汶川地震、南方雪灾、三鹿奶粉这样的黑色记忆,有像拉萨“3·14事件”、瓮安“6·28事件”、陇南“11·17事件”这样罕见的冲突场面,还有杨佳袭警案、波及全国的出租车罢运风潮……

  在经历了30年经济高速发展之后,我们突然发现,经济发展和财富膨胀所带来的问题有时并不比它所解决的问题少。面对由发展带来的失衡和日益深刻的社会矛盾,我们需要重新凝聚改革共识。

  在年终岁尾的时候,我们一起回顾2008年的法制事件,或许我们在其中能够找到扣开和谐之道的密码。

  与此同时,《法律与生活》也向读者打开窗口,展示编辑部的风景。

  法律印迹

  本刊记者/刘爽

  2008年即将谢幕。

  在本刊2007年的年终报道中,我们对当时民众普遍乐观期待的2008年保持了一种谨慎的态度:“2008年,百姓有太多的期待、太多的梦想,只是在这个变幻的年代,到底会发生什么,‘不是我不知道,这世界变化快’。2008年注定是个多事之秋。改革开放30年来积累下来或者暂时隐藏的那些矛盾会不会爆发出来?”

  我们的担忧不幸被言中。2008年,在奥运会取得巨大成功的明亮背景下,还有经济危机这样的灰色阴影,还有汶川地震、南方雪灾、三鹿奶粉这样的黑色记忆,还有像拉萨“3·14事件”、瓮安“6·28事件”、陇南“11·17事件”这样罕见的冲突场面,还有杨佳袭警案、波及全国的出租车罢运风潮……

  在经历了30年经济高速发展之后,我们忽然发现,经济发展和财富膨胀所带来的问题有时并不比它所解决的问题少,面对由发展带来的失衡和日益深刻的社会矛盾,我们需要重新凝聚改革共识。

  在年终岁尾的时候,我们一起回顾2008年的法制事件,或许我们在其中能够找到扣开和谐之道的密码。

  红色——

  《劳动合同法》初试水

  实施条例姗姗来迟

  《劳动合同法》在2008年1月1日实施前后,曾引起不小风波,甚至出现极少数企业违法实施经济性裁员,一次性解除职工的劳动合同等现象。由于该法本身只是原则性规定,在实施中还需要配套和补充性立法,所以,在经历了最初的喧嚣之后,各方都在等待和观望实施办法的出台。

  其实,早在《劳动合同法》表决通过后不久,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就已经决定制定劳动合同法实施办法了,目标是在年底前通过,与母法一起实施。不过,由于企业界的激烈反弹,高层决定暂缓劳动合同法实施办法的出台,并提高立法层级,由国务院制定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几经酝酿之后,今年5月,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条例草案一出,又引起一场轩然大波,主要的质疑是认为这部“倾向于劳方权利”的法律,其实施条例草案有“向企业妥协、弱化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倾向。

  9月18日,经过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正式公布实施。新条例有针对性地澄清了一些对《劳动合同法》的误解,并弥补了原来《劳动合同法》部分规定的不足。条例对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劳务派遣、法律责任等作出详细规定。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是“铁饭碗”、用人单位滥用劳务派遣是否侵权、经济补偿和赔偿金是否同时适用等有争议的问题进行了规定。

  由《劳动合同法》所引起的纷纷扰扰则启示我们:让劳动者获得集体与资方谈判的力量,以改变自身的弱势地位,这是中国发展无法回避的尖锐课题。这一点,政府无法大包大揽,法律也无能为力。

  黄色——

  “两会”换届

  “两高”换帅

  2008年是“两会”换届之年,除了选举国家主席、人大委员长等国家机构领导人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双双换“帅”同样引人注目。

  3月16日,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王胜俊当选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曹建明当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对于学者出身、担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达9年之久的曹建明,人们并不陌生,而公众对王胜俊则略感生疏。今年62岁的王胜俊长期在政法委系统工作,此前任中央政法委秘书长长达10年。

  4月10日,新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在与珠海市中院法官座谈时,提到了当前人们较为关注的死刑问题。王胜俊说,对待判不判死刑的问题要考虑三个依据:一是要以法律的规定为依据;二是要以治安总体状况为依据;三是要以社会和人民群众的感觉为依据。由于2007年最高人民法院收回死刑复核权,死刑问题一直是近几年司法界和社会舆论的一个热点问题,所以,王胜俊关于死刑“以社会和人民群众的感觉为依据”的论点在法学界引起了热烈讨论,发出质疑声音的还不乏知名法学家。

  2008年正值司法改革推进已届10年之际,如何在推进法院、检察院内部体制改革的同时,回应社会公众对于司法公正的呼唤,将是两位新帅面临的重要挑战。

  灰色——

  “瓮安”不安

  群体性事件震动中国

  6月28日下午至29日凌晨,贵州省瓮安县部分群众因对县公安局针对该县一名女学生死因开列的鉴定结果不满,聚集到县政府和县公安局,随后,引发大规模人群聚集围堵政府部门,发生了打砸抢烧县委、县政府和县公安局办公大楼、焚烧车辆的严重暴力犯罪事件,造成财产损失、民警受伤的严重后果。

  在奥运前夕发生如此规模的恶性事件,让国人震惊。事件发生后,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立即赶赴瓮安指导事件处置工作,直接到街头走访群众,倾听群众呼声。他表示对全体瓮安县人民感到愧疚,先后三次向瓮安的父老乡亲鞠躬致歉。随着各种信息逐步公开,对当地主政官员的问责程序也迅速启动,7月4日,瓮安县委书记王勤、县长王海平、原公安局局长、政委均被免职。

  “瓮安事件”之后,很多地方政府纷纷将其作为政府处理群体性事件的一个反思样本,力争从中吸取教训,但这却未能阻止更多悲剧的发生。

  7月19日,云南普洱市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发生一起暴力冲突事件,执行任务的民警被数百名群众围攻、殴打,致使多名民警受伤、多辆警车被砸。民警被迫使用防暴枪自卫,致多名村民受伤,2人死亡。

  11月17日,甘肃陇南市武都区东江镇30多名拆迁户集体到市委上访,要求对陇南市行政中心搬迁后可能导致的住房、土地以及今后生活方面的问题作出答复。当晚及次日,部分人员向维持秩序的武警投掷砖块、石头、酒瓶,并冲进市委后院,手持铁锨、棍棒、砖头、石块等攻击公安民警和武警,纵火焚烧办公设备,砸毁车辆。

  开辟新的官民对话渠道,保证它的畅通性非常重要。这是我们在处理一系列群体性事件过程中应该学到的经验。

  黑色——

  三鹿奶粉事件襄汾溃坝事故

  引发高官问责风暴

  9月17日,三鹿三聚氰胺事件及中国乳业的三聚氰胺丑闻被全面揭开。还沉浸在奥运成功举办喜悦中的国人震惊无比,一夜之间,奥运的辉煌转瞬黯淡下来,中国制造的信誉被摧毁殆尽。近年来,一直被遮遮掩掩的食品安全问题最终形成一个不可收拾的局面。截至11月27日,全国累计报告因食用三鹿牌奶粉和其他个别问题奶粉导致泌尿系统出现异常的患儿,达到惊人的29万余人。另外,作为问责对象,三鹿集团原董事长田文华被刑事拘留,河北省石家庄市市委书记吴显国、市长冀纯堂、副市长张发旺被免职,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李长江也引咎辞职。

  9月8日,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新塔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发生特别重大溃坝事故,由于瞒报,事故真相几天之后才被揭露出来。该事故共造成277人死亡,33人受伤,4人下落不明。这起迄今为止世界上最大的尾矿库事故直接原因是由非法矿主违法生产、尾矿库超储导致溃坝引起的。9月14日,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同意接受孟学农同志引咎辞去山西省省长职务。5年前因“非典”事件辞职,刚刚“东山再起”的孟学农再次谢幕,这位部级高官的戏剧人生,再次引起社会关注。

  就像孙志刚事件推动了《收容遣送办法》的废除一样,三鹿事件直接导致国家免检制度被废止。而孟学农再次引咎辞职,让我们看到了官员们在享受着特殊位置带来的权力感之外,还应背负与之相应的巨大政治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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