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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检方起诉陈水扁请法院依最严厉之刑量刑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2日15:35  中国新闻网

台检方起诉陈水扁请法院依最严厉之刑量刑
特侦组侦结扁家弊案,“检察总长”陈聪明与特侦组主任陈云南召开记者会。

台检方起诉陈水扁请法院依最严厉之刑量刑
“检察总长”陈聪明记者会前先到“法务部”一楼等候陈云南。

台检方起诉陈水扁请法院依最严厉之刑量刑
所有记者为这份扁家弊案侦结起诉新闻稿挤破头。

  中新网12月12日电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最高检”特侦组侦办陈水扁及其家庭所涉及的“国务机要费”、洗钱、龙潭购地、南港展览馆等四大弊案今天侦结。特侦组下午召开记者会宣布,对陈水扁等14人提起公诉。

  起诉书并未对陈水扁家人具体求刑,但请求法院对陈水扁“依最严厉之刑量刑”。据解读,“最严厉之刑”可以与“无期徒刑”划等号。

  检方指扁妻吴淑珍恶行重大,要求“从重量刑”。

  各路传媒早已众集在“法务部”一楼大厅等候世纪大案的起诉书。据悉,起诉书正文约有209页、59页表格及13页的图,合计约28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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