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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家4人均被起诉有罪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2日15:45  台海网

  台海网12月12日讯 台湾“最高检”特侦组今天侦结起诉“国务机要费案”、竹科龙潭购地案、南港展览馆弊案和跨国洗钱案等四大弊案,扁家四口包括陈水扁、吴淑珍、陈致中、黄睿靓全部遭到起诉、入罪。

  但跌破外界眼镜的是,检察官并未具体求刑,在陈水扁、吴淑珍建议“依最严厉之刑量刑”。

  今天被起诉的被告包括陈水扁、吴淑珍、陈致中、黄睿靓、马永成、林德训、陈镇慧、李界木、吴景茂、陈俊英、蔡美利、蔡铭哲和蔡铭杰、郭铨庆、李界木等人。

  下午3点15分在“法务部”一楼举行的记者会,由“检察总长”陈聪明、特侦组发言人陈云男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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