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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在线报道(记者 刘轶瑶):备受中国社会各界关注的《社会保险法》草案日前再次提交立法机关审议。最新的法律草案确立了中国社会保险制度的基本法律框架,最重要的是,明确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方法,提出基本养老保险逐步实行全国统筹。这一规定将解决中国人数庞大的跨省区打工者的后顾之忧。
目前,中国的社会保险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五个险种,国家以此保障公民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必要的物质帮助。一年前,《社会保险法》草案从无到有,初具雏形,接受了立法机关的初次审议。经过一年的修改完善,目前十二章、91条的新草案不仅在体例结构上有较大变化,在内容上也更 为细化和具体,许多规定都是针对现实问题设计的,操作性更强。
在具体制度方面,最引人瞩目的是对基本养老保险异地转移接续方法的细化。中国幅员辽阔,省区众多,跨地区就业劳动者数目庞大。据有关部门统计,目前全国在城镇务工就业的农民达1.3亿以上,城镇灵活就业人员达到数千万人。人力资源市场呈现出流动性强、就业方式多样化等新特点。但目前,各地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能随本人流动实现异地转移接续,致使很多劳动者无法足额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特别是在那些收入低、流动性大的进城务工农民中,甚至因此而出现退保的现象。两个月前,在外来打工者密集的南方城市东莞,陈晓燕女士就曾表示过:“因为我是做人事人力资源的,很多员工都会到我这里来反映问题,比如他们很多是外省来的,他们希望社保能实现全国联网。这是他们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
《社会保险法》草案中的最新规定旨在解决转移接续制度缺失所带来的困局。草案明确提出养老保险可以随本人转移。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柏林22日介绍说:“草案修改为,个人跨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个人退休时,基本养老金按照退休时各缴费地的基本养老金标准和缴费年限,由各缴费地分段计算、退休地统一支付。”
是什么导致养老保险难以实现异地转移接续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孙宝树曾经解释说,社保统筹层次底是主要原因:“大家反映问题说不能够转移接续,正是因为我们的保险统筹层次低造成的。养老保险它涉及到国家统筹的部分和个人账户的部分,所以你们转移的时候,只能转个人账户部分,拿不到统筹部分,这样就不合理了。”
目前,在中国大部分地区,养老保险停留在市县级统筹的层面,统筹层次低,基金管理分散,调剂力度小。近年来,逐步提高社保基金统筹层次是大趋势。最新的法律草案就此增加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省级统筹(即在省一级范围内统一征集、统一调剂费用,并统一计算基数与缴费比例。)并逐步实行全国统筹。而据了解,中国政府已提出了2009年底将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筹、2012年实行全国统筹的目标。评论认为,中国的社保制度正从政策措施上升到法律高度。
不仅如此,草案还规定,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将根据物价上涨情况等,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除了这些规定外,草案还将农村居民纳入了社保体系,并强化了政府对社保事业的支持。如规定政府在社保基金不敷支出时给予补助,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等所需家庭缴费部分,由政府予以补助。
此外,草案明确提出,国家对社保基金实现严格监管。具体而言,将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社会保险基金的核算,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各项社保基金分别建账、分账核算,不得相互挤占或者调剂使用。
目前,中国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四大险种的参保人数分别都已超过1亿,生育保险的参保人数也达到7000万;中国正在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在《社会保险法》这部与13亿中国人的幸福安康密切相关的法律去年进入立法程序之初,中国总理温家宝就曾这样表述这部法律的立法目的:“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