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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商大陆融资再开闸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10日01:47  21世纪经济报道

  台商大陆融资再开闸

  当叶耀仁于大陆苦撑待变之际,台海两岸的互动格局已悄然掀开了新的一页。

  2008年5月20日,中国台湾地区中国国民党上台之后曾经紧绷的两岸关系开始全面转暖。

  当年6月,中断已久的两岸海协会、海基会的两会协商在京重启,达成数项协议。两岸双方秉持“建立互信、搁置争议、求同存异、共创双赢”的精神,相互释放善意,妥善处理了一些敏感问题,两岸关系呈现良性互动的新格局。两岸周末包机、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如期实施,推动两岸直接通航和人员往来实现重大突破。

  10月,陈云林率海协会协商代表团首访台湾,同海基会签订两岸空运直航、海运直航、邮政合作、食品安全等四项协议。12月15日,两岸“大三通”终告实现。

  而在两岸金融领域合作方面,双方也陆续推出利好政策。为了落实“拼经济”的政策,台湾新当局首先从松绑台湾企业投资大陆40%上限的规定入手来推动变革。

  其实,早在2008年4月22日,马英九在拜会岛内八大龙头科技企业巨头时,就曾明确表示,5月20日他就任台湾地区领导人之后,会立即更改台湾投资大陆上限的相关规定。

  “未来要做的,包括对外投资净值40%上限的松绑,包括两岸直航,还有包括能够引进高科技人才,以及其它有关投资和税务方面的改革。”马英九称。

  2008年7月17日,台“行政院”通过“大陆投资金额上限松绑及审查便捷化方案”,规定非中小企业赴大陆投资上限由净值或合并净值的40%放宽为60%、个人赴大陆投资上限从现行8000万元新台币放宽为每年500万美元等松绑方案,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

  台商丁鲲华对马英九此举深以为然,他给记者算了这么一笔帐:

  以前有40%的投资上限,假设实投资本额有1000万的话,事实上只有400万,可能400万还不到,因为它是要求净值的40%对大陆投资。

  但是台商大部分都是以大陆为生产基地,生产基地事实上它所用到的基金,像厂房、场地、设备跟原物料的购买,可能在台商所有的使用资金当中,要将近有80%、90%用在这块上。也就是说40%投资上限,已经限制了台商的规模,减小了一半。

  “这项政策的改变,对我们来说意味着资金的取得,以及在大陆投资资金的宽裕量,都会更好一些。”丁鲲华表示。

  除了松绑台企投资大陆上限之外,台湾新当局开始重拾“亚太资产管理与筹资中心”的发展目标。

  台湾“金管会主委”陈树曾数度公开表示,打造亚太金融服务、亚太筹资、亚太资产管理三大中心,是“金管会”未来四年工作的首要目标。

  为了使得这种的发展目标能够得以实现,台湾“行政院”在2008年6月26日还通过“调整两岸证券投资方案-短期计划”,主要内容包括:

  基金型态之外国机构投资人免出具声明书;开放台港“指数股票型证券投资信托基金”(Exchange Traded Funds, ETF)的相互挂牌;开放香港交易所挂牌企业的来台第二上市(柜);开放赴大陆投资证券期货业;放宽基金投资涉陆股之海外投资限制等。

  对于台湾方面放松“西进”的相关动作,大陆方面也给予了积极的反应。

  2008年9月7日,国台办主任王毅在参加“第三届海峡西岸经济区论坛”时明确提出:

  “我们愿与台湾方面就建立两岸银行业、证券业监管合作机制,尽快展开协商。继续鼓励和支持台资企业在大陆资本市场上市,推动建立两岸货币清算机制,为台湾地区的银行和券商到大陆设立经营机构逐步创造条件。”

  2008年11月初海协会会长陈云林访台之际,亦亲自参与了台湾所举办的“两岸金融座谈会”,认真倾听了岛内金融界人士的诸多声音。

  在2008年12月20日举行的第四届两岸经贸文化论坛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更就全面扩大和深化两岸经济交流合作提出了5点建议,其中明确提到要“积极促进协商,推动两岸金融业合作取得实质进展”。

  会后国台办主任王毅宣布的10项政策措施中,包括了台商最为关注的“解决融资难”一项。

  大陆多家银行纷纷扩大专项融资额度,拿出真金白银,以纾解目前台商融资难的现状。其中,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分别决定,在今后2-3年内各自为大陆台资企业包括中小企业安排500亿元人民币的融资;国家开发银行则在原有专项融资支持台资企业300亿元人民币的基础上,3年内再追加融资支持台资企业包括中小企业300亿元人民币。

  “中国银行在大陆每年对台商的融资额总计有400亿元人民币左右,个别年份的额度还要大于这个数,”中国银行副董事长、行长李礼辉对本报记者表示,“我们将在未来三年内给在大陆经营的台商、尤其是中小企业增加500亿元人民币的融资额度,希望新增的额度能对台商有所帮助。”

  叶耀仁注意到了这则消息,他表示,希望这些新出台的政策“能够尽快落实到位”。

  MOU猜想

  相对于叶耀仁关注自己是否能落实一笔贷款以解眼前的燃眉之急,两岸的金融业者们则看得更为长远——他们期待着能够建立起一个良性的两岸金融合作机制。

  而MOU的签署,就是这个机制中重要的一环。MOU是英文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的缩写,翻译成中文就是“备忘录”的意思,意指陈述双方或多方协议的文件。

  还是在第四届两岸经贸文化论坛上,国台办主任王毅在一次早餐会上向在场的媒体记者透露了一个重要的信息:两岸金融业主管部门都有非常积极的意愿,通过协商在两会的框架下,来签署有两岸特点金融监管的协议,包括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

  “2009年的两会协商,如果双方商谈顺利的话,MOU将可望签署。”王毅表示。这番表白,第二天即成为台湾各大报章的头条。由此,可见MOU为岛内各方所关注的程度。

  “MOU通常使用在双方无法有法律承诺或是无法创造合法执行之协议的状况之时。”台湾金融研训院院长、台湾大学经济学系教授许振明向本报记者解释。

  许振明表示,一般合作契约通常在正式签署合约前,会先签备忘录(MOU)、意向书(Letter Of Intent,LOI)及保密协定(Non-Disclosure Agreement,NDA),而MOU及LOI是合作双方在早期阶段所签署的合约形式,不算是正式的合约类型,除非内容有特别约束规范,否则在法律上不具效力,而NNDA为一个独立存在的契约,有独立的法律效力。

  虽然MOU没有法律效力,但两岸之间若没有这个备忘录,金融领域的很多合作将无从开展。

  以银行业合作为例,根据国际清算银行(BIS)有效银行监理的核心原则,银行监理的一个关键内容就是采用“合并监理”和“母国监理”的原则。

  这就要求两岸银行互相设立营业分支机构时,必须建立起监理合作机制,即签署银行业监管合作备忘录(MOU),这样才能开展相应的金融检查、资讯交换以及共同打击金融犯罪等合作。

  “此外,两岸一旦建立起金融监理机制,将加速两岸直接投资业务的松绑,包括台湾银行、券商直接到大陆申设分支机构,或大陆银行、券商直接来台申设分支机构等。”许振明表示。

  台湾“国政基金会财金组政策委员”韦伯韬也表示了相同的看法,在他看来,两岸签署MOU可以使双方都“益处多多”。

  2008年11月5日,海协会会长陈云林参与了台湾所举办的“两岸金融座谈会”,会后达成了几点共识,其中就包括了“双方应尽速签订金融监理合作备忘录,且应于2008年年底之前开始协商”。

  而据台湾“金管会副主委”李纪珠近日与岛内媒体座谈时透露,两岸将签署银行与证券两项金融监理备忘录(MOU),而原不必签备忘录的保险业,大陆保监会方面也有意签署,因此可望签“二加一份备忘录”。

  目前两岸关于MOU的协商,仍以通行的监理备忘录为结构,包含信息交流、实地检测、信息保密、后续联系、名词定义及一般性条款。

  在一直关注两岸金融合作的赵锡军教授看来,“签下这个MOU,象征的意义更大一些”。

  金融业是政府管制非常严格的一个行业,很多业务的拓展、机构的互设,实际上都是管理部门在里面起主导作用的。金融业MOU一签下来,势必造成两岸监管部门之间密切联系,这就突破了目前两岸官方间没有往来的现状。因此,如果金融MOU最终得以签订,其背后就体现了两岸官方对于监管机构之间互相开展合作的认可。

  至少在大陆央行以及银监会这个层面,就要同台湾的相应的监管机构之间开展密切的接触,双方时刻交换信息,时刻要对方在各自领域的金融机构和它们的动向掌握得清清楚楚。

  “这在两岸互动的格局中,属于一次大的突破。”赵锡军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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