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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郴州老汉向法院院长发决斗书引发激辩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07日06:06  中国青年报

  本报记者 王俊秀

  “本人彭北京,现以55岁之身,郑重、正式地向尔等青壮年之躯公开提出决斗!”近日,湖南郴州私营企业主彭北京在网上发布《决斗书》 ,要求与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晓龙及该院执行局局长郑建华进行决斗。彭北京在《决斗书》及另一篇题为《我为何要与法官决斗》的文章中称,他在一起股权纠纷转让民事诉讼案中,被郴州中级人民法院违法判决和违法执行,损失数千万元,虽经连续8年的申诉、控告和依法维权,终未有结果。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他只好选择向法官要求“决斗”,“以原始丛林法则决一生死”。

  决斗书事件在网上引发激烈争论,对彭北京,同情者有之,赞赏者有之,批评者更有之。许多人认为这是一个“荒唐”的举动,采取决斗的方式解决法律纠纷,首先就是违法,彭的这一行为属于“藐视法庭”。但更多人认为,正是因为当前一些地方司法不公,导致部分百姓对法律失去信任,彭北京是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做出这一行为的。彭北京的《决斗书》引起舆论普遍关注,在社会各界也引发了热烈争议。今天,众多法学专家就此事举行研讨会,认为“决斗事件”将对中国法治进程产生深远影响。

  究竟是“决斗”损害了司法权威还是司法失去权威引发“决斗”?法学家们对此意见不一。

   彭老汉下《决斗书》损害了司法权威?

  有评论称:“不管郴州中院有多大的错,都应当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去纠正。即便彭北京有一万个理由,都不能向法官决斗……这份决斗书对中国司法的危害性在于,它表面上看是一个具体案件的当事人针对某几个法官的决斗,但实质上却是向整个司法权威提出挑战,如果这种现象蔓延,中国近十多年来努力建设的司法权威可能就会毁于一旦。”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易延友认为,彭北京这种做法不可取,很“悲壮”,但同时也很“悲哀”。

  “欠钱不还,简单的办法就是提一把刀,不还就杀人,但在一个文明社会,不可能以这种方式来解决。如果大家都以梁山好汉式的方式来解决问题,这个社会肯定是要乱套的。”

  易教授说,现在网上有很多人支持彭北京,是“同情心站错了立场”,是对野蛮方式的纵容。“在一个法治社会,就要通过文明理性的方式来解决争端。”

  但北京大学法学院的王磊教授却认为,是当前一些地方司法不公导致司法公信力下降,逼着许多彭北京这样的老百姓采取各种“非理性”方式。“多少百姓被一纸错案逼得家破人亡?上诉,驳回,再上诉,再驳回,重审,官司打了七八年,最后绕了一圈又回到原路,你让他通过正当的司法途径,可许多人正是因为正路走不通才走歪路的。所以,我认为这是一个公民在无奈之下的一种呐喊,对司法不公的一种本能的抗争。”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兵认为,正是当前确实存在的司法腐败导致司法不公,造成许多冤假错案。“你认为彭北京不尊重法律,损害了司法权威,可那些收受贿赂,贪赃枉法的法律工作者尊重法律了吗?司法权威正是因为他们损失殆尽的。”

  多名法学专家感叹,当前的司法腐败问题已经非常严重,决斗事件应当为我们敲响警钟,必须进行深入的司法改革。“过去是法官的法律素质不高造成错案,现在是一些法官把法律作为以权谋私的工具,通过收受贿赂或与官场勾结来胡乱判案,严重影响了司法的权威。”中国政法大学民事诉讼研究所所长宋朝武说。

  但也有专家认为,不能因一些个案否定我国整体司法进程。“和30年前相比,我们在法治上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今天能这样开放地讨论,也正是法治进步的一种体现。”

  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陈光中说,当前的司法环境确实不容乐观,但也不能因此整体否定我们的政法队伍。因为法院不可能做到让双方当事人都满意,必有一方认为不公,任何一个国家都不能保证所有的个案公正,但如果整个社会认为存在大量案件不公,就说明当前的司法有问题。“法律权威要靠司法公正来维护,要最大限度地保证司法判决达到公正。”

  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研究会会长陈桂明说,“有时法律事实是不等于社会事实的,法官只能依据相关证据来判案,有的当事人出法院自杀了,并不能证明法官一定判错了,有可能是他掌握的证据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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