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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集体建设用地流转须招拍挂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13日03:34  新京报

  ■ 报告摘要

  “建立基本农田保护补偿机制,研究制定促进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支持政策,搭建农地流转信息平台。加快制定现状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确权发证管理办法,探索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保障和节约集约利用的具体途径。”

  ———北京市政府工作报告

  ■ 名词解释

  土地流转:即土地使用权流转,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

  本报讯 (记者马力)在郭金龙市长昨天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将加快制定现状集体建设用地的确权发证管理办法。市国土局相关负责人透露,北京已经草拟了集体土地出让转让的管理办法,目前正在征求相关方面的意见。下一步将对集体土地确定权属。这位负责人表示,集体建设用地如要流转,必须与国有建设用地相同,进入土地市场采取招、拍、挂的形式出让。

  据介绍,根据十七届三中全会的精神,农村集体土地可以在依法、自愿和有偿的原则下进行流转,但目前北京很大一部分农村集体土地没有进行过确认权属,这使得土地流转无法进行。

  这位负责人透露,北京已经制定了集体土地出让转让的管理办法,目前正在征求相关方面的意见。下一步将开展集体土地的确权工作,包括集体土地的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权。

  他表示,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权如果要流转,也必须采取与国有建设用地相同,采取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进入土地市场公开出让。同时,他还强调,集体土地即使流转,也决不允许搞房地产开发。

  此外,由于宅基地是农民的基本居住用地,因此宅基地将不在北京集体土地流转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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