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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杨华云)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慕平昨日向北京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作了工作报告,报告中称,去年在查办职务犯罪方面,全市检察系统立案侦查大案要案188件,其中100万元以上案件28件。
慕平表示,目前北京刑事抗诉案件基本上都做到了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但民事抗诉案件还有个过程,报告中称,检察院去年加强了民事抗诉案件派员出席再审法庭工作,各级院出席再审法庭89次。
去年依法不批捕2299人
2008年,北京市检察系统共审查逮捕各类刑事案件15173件21251人,审查起诉18700件26793人;立案查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82件333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8件30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1亿元。
在涉奥刑事案件方面,批准逮捕涉奥刑事案件91件206人,提起公诉44件80人,办理了假冒奥组委名义诈骗、非法销售奥运门票和特许商品、破坏奥运工程建设、编造涉及奥运会恐怖信息等案件。
对未成年人犯罪和一些犯罪情节较轻、悔罪态度较好的轻微犯罪案件,慎用逮捕措施,严格掌握起诉标准,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2299人,不起诉481人。
林业水利系统被查出窝案
全市检察系统还查处了一批窝案串案,如在国家林业系统深挖出涉及2名局级干部、3名处级干部等11人的贪污贿赂案件,在水利系统突破了9人涉嫌挪用公款、贪污案。
东城检察院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程序
由区法院案件承办人汇报案件情况
由列席的检察长或副检察长,就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及法律适用等情况向审委会作出说明
审判委员会委员讨论案件
审判委员会委员进行表决(区检察院列席人员退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