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对话
监督财政支出可借奥运经验
昨日,就检察工作中的部分热点问题,记者采访了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慕平。
记者:当前拉动内需政策落实涉及大量投资,是否会借鉴奥运预防职务犯罪的经验?
慕平:我们提出把奥运场馆建设中有效的阳光经验,直接运用到这次政府财政支出的运作方面,前几年大批的奥运场馆建设中,我们和国资委、城建系统联合搞了奥运场馆工程中职务犯罪预防的一系列的计划和案例,也积累些经验,最近在检察长会上已经部署了这项工作。
记者:商务部正司级巡视员郭京毅的案件进展怎样?
慕平:检察机关已经正式立案侦查了,还没有侦查终结,
记者:据说郭京毅案有律师牵涉其中?
慕平:是涉及一些律师,但是涉及到什么程度、是什么关系,因为现在案件还没有最后侦查终结,无法做负责任的披露。
记者:有报道称,你提出在查办企业高管涉嫌犯罪的案件时,要考虑对“企业的影响”。
慕平:我的意思是要在执法方式上更加注意。前提是要严格依照法律和程序。但有些执法方式法律是允许作出调整的,比如一个国有企业的负责人涉及到职务犯罪,检察机关侦查中如果只考虑这个案件,随时可以羁押、可以查封企业账号,可能会给企业的运行造成很大的困难,即便案子办完了,社会效果也不会很好。
- 追访
东城检察院
审委会表决前检察长退席
去年12月16日,东城区检察院与东城区法院签订了《关于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的意见(试行)》。《意见》详细规定了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的范围和程序,以及检法两家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意见》签订当天,东城检察院检察长娄云生首次列席法院审委会,参与了一起合同诈骗案的研究讨论,检察长向审委会介绍了检察机关办理该案的情况,及提起公诉的法律依据和理由,并在审委会表决前退席。
在东城区检法两院签署的《意见》中,规定东城区检察院检察长列席审委会讨论案件的范围包括下列4类:东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后,东城法院合议庭拟宣告无罪的刑事案件;经检察机关抗诉,二审法院发回重审或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刑事案件;经检察机关抗诉或提出再审检察建议,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民事、行政案件;其他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
本组稿件采写/本报记者 杨华云 傅沙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