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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洗钱案:其子认罪愿将海外资金汇回台湾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21日22:16  新华网

  新华网台北1月21日电(记者李凯 王妍)台北地方法院21日下午继续召开准备程序庭审理陈水扁涉嫌四大弊案中的洗钱案。法庭传唤陈水扁之子陈致中、儿媳黄睿靓夫妇和陈水扁妻子吴淑珍之兄吴景茂等人。陈致中夫妇当庭认罪,表示愿意将存在海外账户的折合逾12亿元(新台币,下同)汇回台湾协助司法调查,并换取认罪协商。

  陈致中夫妇认罪之后通过律师发表6点声明,主要内容包括:愿将国泰世华金库中的5.7亿元和在瑞士的7亿元资金汇回台湾、愿意向检方交代国泰世华账户内一切资金流向;愿意代替其母将寄放在友人处的款项和珠宝,大约价值6亿元,全数交由检方调查是否涉及不法;无日本及他国账户,愿意签署查账授权书;请求审判外协商等。

  陈致中庭讯结束后接受媒体采访说,经过内心煎熬和长时间的思考,决定诚实坦然面对司法。过去一段时间没有辨清洗钱与处理金钱的界限,现在感到非常后悔,希望今后回归简单生活,希望社会给他们一个自新的机会。

  陈致中随后不仅鞠躬向社会道歉,还替吴淑珍向社会道歉,并表示吴淑珍准备到庭面对司法。

  在当天庭讯中,吴景茂也表示认罪。

  另据台湾媒体报道,台北地方法院将于2月10日、11日下午召开准备程序庭,传唤吴淑珍。此前,吴淑珍曾以身体不适连续17次不出庭。

  根据台湾检方指控,陈水扁、吴淑珍与陈致中、黄睿靓,通过吴景茂、陈俊英、蔡美利、蔡铭杰、蔡铭哲、郭铨庆等人的协助,分别以掩饰、收受、寄藏或代为寻觅不知情人士帮忙汇款等方法,将其因重大犯罪所得的款项汇到境外银行隐匿,因而涉嫌洗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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