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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主任:国企高管薪酬应该与业绩挂钩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10日01:40  新京报

  引言 1月13日,财政部下发相关办法明确要求,金融企业负责人基本年薪最高为70万元,最低为5万元。金融企业负责人总薪酬不应大于其对应的基本年薪的四倍,其最高为280万元,这被外界称为中国版“限薪令”。

  随后,人保部表示今年计划改革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规定国有企业高管薪酬与职工薪酬的比例,必须控制在10倍到12倍。

  本报讯 (记者杨华云) 随着国际金融危机对中国实体经济影响逐步显现,不断有人提出,应降低国企高管薪酬,以应对国际金融危机。

  对此,列席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国资委主任李荣融昨日表示,不能笼统说要给国企高管限薪,高管薪酬应与其经营业绩挂钩。

  对于平安高管马明哲700万的年薪是否合理,李荣融巧妙回应,“因为他不归我管,所以我不好发表意见”。

  此前,全国人大代表、联想集团董事长柳传志曾建议,政府应收回国企一半利润用于增加居民消费能力,对此,李荣融表示,各个企业有不同的情况,面对金融危机,有的企业可能是很大的机会,但有的企业是很大的灾难,“所以用我的话,企业员工的薪酬也好,包括领导的薪酬也好,都要跟企业和企业产品的竞争力挂钩。”

  他还提到美国通用、福特的教训,指出“现在美国通用、福特为什么困难?职工薪酬这么高,怎么竞争?没法竞争,因此我们要牢牢汲取这些教训,把我们的薪酬和我们的长期竞争力挂钩。”

  国有保险公司高管已“限薪”

  薪酬组成:基本薪金、绩效薪金、福利、股权激励

  2007年拿了6000多万元年薪的中国平安董事长马明哲,在金融风暴下喊出“零年薪”,随后又立即传出了其底薪至少还有300万以上,马明哲的所谓薪酬到底是什么?而外界也开始关注保险企业的薪酬体系。

  据了解,目前平安管理层的薪酬由底薪、与业绩挂钩的奖金、虚拟期权三部分组成。奖金与公司利润挂钩,虚拟期权与公司股价挂钩。其中底薪的金额相对固定,在平安高管薪酬中占比很小。引起薪酬较大变化的是另外两部分,特别是与股价挂钩的虚拟期权。

  相比平安的薪酬,几家国有保险公司并没有这么大的“灵活性”,2007年同期,中国人寿董事长杨超的年薪为199万元。事实上,去年保监会对国有保险公司高管薪酬出了暂行规定,五大国有保险公司主要负责人的薪水按照保监会的标准,由基本薪金、绩效薪金、福利和股权激励四部分组成。

  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基本薪金“主要根据公司经营规模、所承担的责任和所在地区保险行业薪酬水平,及本公司薪酬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绩效薪金以基本薪金为基数,根据年度经营业绩完成情况确定,最高不得超过2.5倍。福利则包括法定福利和补充福利,而股权激励将另行规定。同时,公司负责人的年度薪酬增长率应低于公司薪酬增长率。

  中国人寿在海外上市后,两次对高管进行超过5700万股H股股票增值权的激励;在A股上市时,也曾公布了一项股权激励的计划,不过不了了之。去年财政部则明确发文暂停国有金融企业的股权激励计划,等新政策制订出台再定,因此现在国有保险公司的高管薪酬也并没有相应的股权激励部分。本报记者 殷洁  

  人大代表、湖南省政府参事秦希燕:

  薪酬接轨国际不能先于企业

  对话代表

  “一个人就把成百上千人的饭碗都端了,势必引起病态的无序攀比,影响企业长远健康发展。”全国人大代表秦希燕在今年两会小组发言上炮轰国有企业高管高薪,并提交了《关于限制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高薪酬的建议》,记者就此采访了秦希燕。

  新京报:你今年提了一个关于国企高管限薪的建议,主要是从哪方面考虑的?

  秦希燕:现在在国有企业里存在这样一种现象,往往一个企业高管的薪水是总经理、董事长自己决定的,尽管通过了企业的董事会,但是一般都是高票通过,所以等于是自己给自己发工资,“钦定”现象较普遍,这种制度应该改变,我觉得应该要由职工代表大会来决定,报国资委审查批准。同时,我认为应该建立一种公开制度,公开薪水。

  当然,国有企业负责人并不是说不能高薪,但是他们的高薪要合理、科学、公平,合理、科学、公平体现在哪里?他们要带来真正的效益,要有付出。而且应当统筹兼顾中央与地方之间、地方与地方之间的薪酬标准,同样一个行业,这个老总十万,另外一个老总上百万,这样就缺乏公平性了。

  新京报:如果对高管进行限制,会否影响到企业老总的积极性,觉得干好干坏一个样呢?

  秦希燕: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的薪酬激励,应根据竞争性还是垄断性而区别制定,不能依据行业垄断赚取的暴利作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薪酬标准。现在有些说法将国企高管的高薪解释成与国际接轨,我觉得若企业经营质量尚未与国际接轨,其负责人薪酬就不能先与国际接轨。

  新京报:你觉得目前普遍讨论的给国有企业老总限定一个薪酬上限是否可行?

  秦希燕:各个行业差别较大,不能单独的考虑上限,这样操作起来也比较困难。我刚才也说了,真的把企业做好了,高管拿高点薪酬是没问题的。

  不过,在与效益挂钩的同时,还要与国家的工资水平挂钩,不能太高。尤其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面前,应当限制和降低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的高薪酬。由职工代表大会决定薪酬水平,并公开化、公平化,这样才是解决之道。

  本报记者 苏曼丽  

  金融企业薪酬已汇总上报

  政策跟进

  记者昨日从财政部获悉,按照财政部的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已汇总所管理的金融企业薪酬情况,在2月底前上报到了财政部。针对此次上报,财政部此前发通知称,2008年以来,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国外金融企业普遍调低了负责人薪酬水平。在当前特殊的形势下,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要带头保持员工队伍稳定,规范薪酬管理。

  实际上,财政部正在制定中的一项薪酬管理办法更被关注。目前,该管理办法已经结束了意见征集阶段,据财政部金融司称,相关条款正在进行调整中,不过没有明确具体的实施时间。 

  本报记者 胡红伟 

  国企高管应参与市场竞争

  本次“两会”上,有不少代表和委员对高薪表示质疑,并提出相关意见,建议合理解决国企高管报酬问题。

  昨日,对国内外薪酬制度研究较多的上海荣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郑培敏表达了另外一种观点。他表示,目前公众对于这个问题有些太道德化、政治化,实际上应该推行企业家的市场化,让国有企业的企业家充分参与市场竞争。他解释说,包括金融企业、央企以及地方国资委等企业,高管自身并无权力自定薪酬,而是来源于董事会决议,来源于市场竞争的结果,因此自定薪酬说法是伪命题。

  他补充说,关键是要堵住一些“无风险切换的路径”,如企业家可变身政府官员,薪酬不存在潜在风险,以及干好干坏一个样,薪酬没有差距等情况,这些才是真正值得关注的内容。本报记者 胡红伟  

  本版图片/本报记者 王申 韩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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