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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鱼水法官等7名代表谈推进司法公正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12日23:31  国际在线

  [国际在线]3月12日晚8时,全国人大十一届二次会议新闻中心邀请7位从事法律工作的全国人大代表,结合审议“两高”工作报告,与网民在线交流,如何进一步推进司法公正。国际在线对本次在线交流活动进行了现场直播,敬请关注!

  [国际在线]参加今天在线交流活动的7位代表是: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一级法官宋鱼水;河北省邯郸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贾春梅;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文显;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湖南省秦希燕联合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其宏;湖南省秦希燕联合律师事务所主任秦希燕;广东省广州市律师协会秘书长陈舒;民建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刘庆宁。

  [宋鱼水简历]宋鱼水 女,汉族,中共党员,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现任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一级法官。曾任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经济审判第一庭审判员、经济审判第一庭副庭长、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审判员。先后荣立一等功两次、二等功两次,荣获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五四青年奖章、全国三八红旗手、人民满意的好法官、中国法官十杰、全国模范法官、首都巾帼十杰等荣誉称号。

  [贾春梅简历]贾春梅 女,汉族,中共党员,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现任河北省邯郸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曾任河北省邯郸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荣获全国劳动模范、中国十大杰出检察官称号。

  [张文显简历]张文显 男,汉族,中共党员,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现任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曾任吉林大学法律系副主任、法学院副院长、法学院院长、吉林大学副校长、吉林大学党委书记、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员会委员、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吉林省人民政府首席法律顾问、吉林省政府立法咨询委员会,吉林省政协委员、最高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李其宏简历]李其宏 女,汉族,中共党员,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现任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曾任河南省泌阳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少年法庭庭长。曾荣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全国维护妇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中国优秀青年卫士、 全国优秀女法官、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全国模范法官等荣誉称号。

  [秦希燕简历]秦希燕 男,汉族,中共党员,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现任湖南秦希燕联合律师事务所主任。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首届全国十佳律师、首届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

  [陈舒简历]陈舒 女,中共党员,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现任广东省广州市律师协会秘书长。曾在陕西省黄陵县桥山公社张寨大队插队知青、陕西省黄陵县人民法院历任干部、法院秘书、审判员、副院长;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荣获广州市三八红旗手标兵、广东省三八红旗手。在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5年期间,共提出议案、建议30件,其中在闭会期间提出建议6件。特别关注物权法、劳动者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食品安全。

  [刘庆宁简历]刘庆宁 男,壮族,民建会员, 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现任民建广西区委会副主任委员,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曾任广西防城港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防城港市政协副主席。第九届、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十多年来,刘庆宁积极建言献策,共领衔提交议案47件,建议、批评和意见140多件。其中关于尽快制定海域使用管理法、农民权益保障法、自然保护区法、社会保障法、海岛保护法、战略储备法和关于修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改律师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政府采购法等28件议案被列入全国人大的立法或法律修改议程。海域使用管理法、政府采购法、港口法、公务员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5部法律已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颁布实施。

  [主持人赵立兴]各位网民朋友,大家晚上好!继前三次“代表与网民在线交流”活动收到良好效果、获得众多网友积极响应后,“代表在线”活动再一次跟广大网友见面了。目前备受关注的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已进入第八天。昨天上午,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如何进一步推进司法公正是会内会外共同关注的问题,也是广大网友谈论最多的话题之一。为此,大会新闻中心邀请到7位全国人大代表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

  现在我把7位代表介绍给大家: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宋鱼水代表。

  河北省邯郸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贾春梅代表。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文显代表。

  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李其宏代表。

  湖南省秦希燕联合律师事务所主任秦希燕代表。

  广东省广州市律师协会秘书长,陈舒代表。

  民建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刘庆宁代表。

  与前三次“代表与网民在线交流”活动的问答方式相同,本次依然是7位代表与10家网站的网友进行交流,轮流回答网友的问题,其他代表可以做简单补充。下面第四场代表与网民在线交流活动开始。

  首先请中国网提出网民的问题。

  [中国网网友英雄本色]通过今年对“两高报告”的解读,代表们感觉印象最深的是哪个方面?相比去年的两高报告,今年的工作重点是什么?

  [贾春梅]2008年,检、法两院坚持服务大局,以人为本,改革创新,接受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各项工作实现了新进展,成果丰硕,亮点很多。我感受最深的是以往的“两高”报告都比较强调司法权威,强调司法处罚的权威,这次强调的是以维护人民的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两高”报告中都提到这句话,这个转变是执法观念上的转变,是社会主义法制理念的充分体现。

  大家知道2008年全国检察机关把确保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安全顺利举办作为重中之重的任务,全力维护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社会治安大局的稳定,认真履行法制监督责任,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问题,加大了监督的力度,增强监督实效,从高检院的报告中可以看到,有一组数字格外的引人注目,那就是全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3546件、41179人,完善和推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共向工程招标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提供查询达到了27630次,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刑事案件,督促立案的是20198件,增加了15.9%。法院的报告也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去年全国各级法院受理案件突破1千万件,审结案件数量是1978年的19.5倍,在全国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中,排除地方部门保护主义的各种非法干扰,加大了监督的力度,累计执结有财产案件262189件,占有财产可供执行积案总数的79.24%,累计执结标的额约达到2357亿。和去年相比,今年检、法工作的重点是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提供有利的司法保障。

  检察工作继续坚持检察机关的宪法地位,全面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努力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和规范监督,维护司法公正。进一步加大对民事审判、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力度,切实纠正裁判不公的问题,严肃查处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维护司法廉洁。重点关注和保障民生,严厉打击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等犯罪,严肃查办社保、医疗、教育等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逐步开通全国统一的12309举报电话,体现了便民、利民、司法为民,同时也进一步加强了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建立领导干部廉洁档案和执法人员、检察人员的执法档案制度,以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为目标,提高基层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水平,筑牢司法为民的一线平台。

  法院的审判工作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审慎处理因国际金融和国内外经济发展变化引发的各类案件,及时提出了预防和解决相关问题的司法建议,进一步优化审判和执行职权的配置,规范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监督指导的范围和程序,确保依法独立公正执行行使审判权。进一步加强涉诉信访工作,重视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严格执行五个严禁,全面推行巡视制度和廉政监察制度,继续加强对领导干部、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监督,希望广大网友继续关心和支持检、法的工作,为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而共同努力。

  谢谢大家。

  [主持人赵立兴]就这个问题,我们其他代表是否要发言的。

  [张文显]我非常赞同贾春梅代表的评价,我想补充一下,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给我一个深刻的印象,就是在2008年全国法院系统工作的主旋律非常的鲜明,就是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我觉得这个主旋律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体现了科学发展观,也体现了人民法院的工作指导思想。

  [主持人赵立兴]下面听央视网网友的问题。

  [央视网网友小罗]我听说您组织16名律师成立全国首家“为农民工讨工资律师免费服务团”,拿出20万元资金,设立多部24小时热线服务电话,在湖南、北京等地免费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您的联合律师事务所不仅为农民工花费20多万元,自己还减少收入100多万元,您周围的人就一点怨言没有吗?毕竟律师事务所是个盈利机构,你们全体事务所的人都只靠信念活着吗?

  [秦希燕]这个问题提得很好,我这个律师事务所16名成员是自愿提出来的,自愿来做这项工作。近年来说,我周围的其他律师也没有怨言,我没有碰到过。从实际来说,后面问题越来越多了,那么一般来讲,是没有怨言的。就律师事务所来说,不是一个盈利机构,也不是靠信念就能够活。但是人的信念还是要一些的,作为律师来讲,那么作为农民工需要为他们提供法律服务的时候,在那个时候你就要援助他,不仅需要你的援助,在这个时候你就有社会责任。这个社会责任的价值远远超出20万元甚至更多的经济价值。所以我对这项工作很愿意投入,所以我们能一直坚持下来,每年都投入一定的资金。

  [主持人赵立兴]下一个问题给中新网的网友。

  [中新网网友江苏有问人]张院长,我想问如果您下面的法官审判错了您将如何做到维护申诉人的合法权利,纠正错误呢?能告诉我如何才能让法院纠正错误吗?谢谢!

  [张文显]谢谢这位网友的提问,人民法院针对申诉的案件坚持两个原则,一是维护已经生效的正确裁判的权威性和稳定性,保证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与生活秩序,便于老百姓根据已经生效的判决安排自己的生产与生活。另一个原则是坚持有错必纠,严格依照法律程序,及时正确地纠正确有错误的裁判,为老百姓讨回公道。

  如何从源头上防止错案?我想有两点:一是提高法官的综合素质,法官认定事实的能力,准确的理解和适用法律的能力以及化解矛盾的能力。再一个是一旦出现错案,就实行责任倒查,在纠正错案的同时,严肃追究办案人的责任。

  [主持人赵立兴]下面请法制网网友提问。

  [法制网网友天天法之光]陈代表提议三审终审,请问您提议的出发点是什么?中国案件那么多,如果三审终审的话,势必会让法院更忙碌,这个问题怎么解决?

  [陈舒]非常感谢法制网的网友关注我提的三审终审的建议。其实我想提这个建议,恰恰是想解决网友提出来的现在法院太忙了、案件太多了这个问题。现在提出申请再审的案件法院也是应接不暇,为此民诉法在07年修订的时候,对于再审这块程序做了专门的修订,可见再审问题的严重性。现在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再审,它的程序性仍然是不够严密,而且还有一个很大的前提,就是说认为法院已经终审的判决可能有错误,才能提起再审。这种情况实际上非常有损法院裁判的既判力,就是外面讲我们的判决经常是终而不终,这对法院判决的威信和公信力提出了挑战。所以我们提出来实行三审终审,提出三审终审关键有几个方面:一是希望解决法律适用的平衡性问题。我想这次最高法院的报告里也讲到这个问题,要努力使得我们的法律适用达到一贯性或者有一个平衡。因为现在很多提问题的认为同样的事情为什么判决不一样,这是法律适用的问题。到了三审,省高院这一级,起码在省高院管辖的范围内,我希望他对法律适用问题能够有一个相对统一的标准。第二个问题,我们提出三审以后,提出上诉的相对的不是终审程序,保住了上诉权权力。这样我就解决了我们现在审判监督,说已经终审的判决有错误,但是可以改,这样会保护法院的权威和判决。第三点,我还提出了对于那些无理上诉的,要通过高额的违约处罚金,要通过律师费的支付、诉讼费的支付等市场经济手段对哪些明知自己违约违法,还要坚持浪费诉讼资源的,进行一些处罚措施。所以,我们提出三审终审恰恰是想让法院的案件减少,而不是想让法院的案件增加。

  谢谢。

  [主持人赵立兴]下面请中国广播网网友提问。

  [中国广播网网友小泥鳅]刘代表,您提出了关于修改《刑法》,增设欠薪罪的议案。您认为这个“欠薪罪”的增设,它的现实意义是什么?

  [刘庆宁]这次会议我提了一个议案,是修改《刑法》,增设欠薪罪的议案,目的是为了解决企业拖欠职工的工资。《劳动合同法》出台后,企业用工起到相对规范的作用。但是现在企业用工不签合同的现象还是比较普遍,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的情况也比较普遍。对劳动者来说,在与用工企业的抗争中,无论从社会地位、经济实力还是法律知识都处在弱势的地位,其中还涉及到收集证据等问题,这样的话对劳动者是不利的。在这种情况下,在不增加司法成本的情况下,由违法单位、个人支付司法成本的情况下,国家应该修改《刑法》,对现实情况中的“老赖”要承担一定法律责任,提高《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执行能力,提高政府执行能力,同时这样规定可以减少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主持人赵立兴]下面请国际在线网友提问。

  [国际在线网友小花开了]请问宋鱼水代表,在审理经济类案件的过程中会有哪些方面的压力?怎样才能保证公正公平的审理案件呢?

  [宋鱼水]难度挺大的,主要是两个方面,一个方面,审理经济案件我觉得压力比较大,但是我肯定是公正地判案。还有就是怎样处理我们通常所认为的职、权等等方面,的确有这个现象,我会给当事人做很充分的回答,我跟他说,这个案件肯定你们会有各种各样的想法,但是最关键的是希望你们在诉讼当中,把案理的诉讼展现出来。当案理展现出来的时候,以及到案子审判结束的时候,在这个过程当中,我给他们讲了几点:第一,因为诉讼时间很有限,打官司要有什么样的速度,什么的时限。第二,因为法官毕竟是要带着法律的的学问来解决案件的。对一个经济纠纷案件,我能不能有一个全面的掌握和掌控,比如对公司的破产问题等等、股权转让等等一些问题。另外,经济快速发展,法律也在跟着经济的发展而发展,我能否在法律层面,就经济展现的法律需求有一个掌控,比如我站在学术的角度,站在有社会阅历的法官角度来采纳,所以我们经常会充分的调动当事人对经济的理解,对法律的理解,积极地判断问题,最后的结果我会进行补充。所以诉讼的过程也是当事人感受法律的过程。我有一句话说“一个案件让当事人感受一种觉悟。走向社会后,最终在当事人心中和在我们的心中形成习惯,所以公正的司法虽然有一个过程,但公正的明天依然充满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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