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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春梅:做一名称职的女检察官更不容易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12日23:31  国际在线

  [主持人赵立兴]下面请人民网网友提问。

  [人民网网友 85岁维权老太]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张文显院长您在报纸上公布了电子邮箱,请问您对邮寄的申诉材料是怎么样处理的?您亲自看吗?

  [张文显]在去年人代会期间,吉林日报的城市晚报报纸发起了一个征集民意代表的活动,我当时非常乐意地接受了邀请,作了一名民意代表,并在报纸上公布了我的电子邮箱。我这个民意代表在这个位置上是被动的,主要是社会各界有什么问题可以向我的邮箱里面发材料。我通常是这样的,如果是举报法院内部法官的违法违纪问题,我亲自来约批、亲自受理。如果是一般的案件,就批转相关的法院或者我们院内的审判庭室来处理。如果是有关政府或者其他社会方面问题的,就转给有关机关和社会团体。我不能说每一封邮件都看,但重要的,我都是亲自看。我的法官助理也是非常负责任把这些材料分门别类送给我,我再重点来看,对重要的东西做批示。

  [主持人赵立兴]下面请新华网网友提问。

  [新华网网友 浪迹江湖我无恙]贾春梅代表,女检察官好当吗?你当检察官感受最深的是什么?

  [贾春梅]首先感谢这位网友对女检察官的关心。能提出这个问题,说明你对女检察官的甘苦有一定的了解。的确是这样。做一名称职的检察官是不容易的,做一名称职的女检察官就更不容易了。大家知道,职业女性在工作的同时,还担负着生儿育女、照顾家人等更多的责任和义务。有的时候我感到自己很累,甚至有撑不住的时候,但我没有丝毫的懊悔。因为作为一名女检察官,我感到很自豪,同时作一名优秀的女检察官也是我的追求。我感受最深的是工作和家庭总是很难协调起来。30年来,我在工作上付出了很多的努力,对家庭有太多的遗憾和抱歉。我经办了数以千计的案件,这当中有一般案件,也有重大疑难案件或者颇具影响的案件。在办案过程中,无论是什么样的案件,我都能够认真对待,如履薄冰,全身心投入。无论遇到什么情况,总是恪守职责,客观公正,严格地按照法律的规定,不敢有丝毫的懈怠,行使法律赋予的职权。由于女人特有的细腻和对工作几近苛刻的要求,我常常是昼夜奋战,遇到大要案的时候,也是经常连续几个月不能回家,全身心的投入到办案当中去,使办案的质量保持着比较高的水平,工作也始终保持了比较高的水准。为此,各级组织给了我很多的荣誉和鼓励,使我受到很大的鞭策。我不会辜负各级组织对我的鼓励和支持。一定要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做一名称职的女检察官。现在作为一名人大代表,不仅要履行好代表的职责,更要发挥好代表的作用。在履职过程当中,以认真负责的精神,审议好大会的报告,以积极主动的姿态提交高质量的议案和建议案。以高度的政治觉悟来完成好大会的各项任务,以良好的作风来展示检察官代表的风采。“三八”节刚刚过去,我想借此机会向全国检察战线的女检察官们,向全国各条战线的姐妹们致以诚挚的问候和衷心的祝愿。谢谢。

  [主持人赵立兴]下面以中国经济网网友提问。

  [中国经济网网友丁满]秦律师您好,您是全国十佳律师,请您从律师的角度谈谈人大代表的履职作用和人大的立法作用。

  [秦希燕]作为一名人大代表的话,特别是全国人大代表,它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组成部分。代表着全国人民管理国家。所以代表的地位非常高。责任很大,使命光荣。所以,我感到作为人大代表的意义有几点:第一,要积极的掌握和学习,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科技等等各方面的知识,提高自己的能力。第二,要珍惜这个权力。要特别关注老百姓反映的焦点问题、热点问题,特别是一些民生问题,提出卓有成效的建议。第三,要充分的行使好代表的职权,认真执行议案的建议权、执行权等等。开会不能只开会不发言,只视察不调研,只鼓掌不建议。要充分发挥自己的职能。

  那么人大作为立法机关,要确定法律、制定法律。同时要对法律进行修改。要修改法律、完善法律。我们现在国家有231部法律,由于有一些法律是上世纪八十年代、九十年代制定的,所以有一些法律与现在的法律有一些矛盾。有一些法律在实施过程中有一些缺陷,必须要修改,以适应社会的需要。通过制定、修改、完善、加强我国的法律体系。现在我们国家的法律体系分三个层次: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人大立法,确定法律,在法律的实施保证了经济平稳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和谐。

  [主持人赵立兴]下面我们听听法制网网友的问题。

  [法制网网友日出东方]请问宋庭长,在您审判过的案件当中,有很多都做到了判决结果原告被告双方都满意的结果,做到了当事人服判息诉,实现了司法公正,您是怎么做到这一点的,请您介绍介绍经验。

  [宋鱼水]有一个当事人给我送了一面锦旗,上面写着“辨法析理、胜败皆服”,我自己感觉这句话对我的压力很大,我们法官同事感觉这句话压力也特别大。有一次有人问我,怎么才能做到“辨法析理、胜败皆服”,当时我不加思索,脱口而出,我说当事人服的是公正。因为我觉得“辨法析理、胜败皆服”,最终要建立在庭审肯定是有一种规则和标准。所以,“辨法析理、胜败皆服”看起来是很简单的。比如案件来了以后,我们首先是对一些常规问题进行研究,搜索一切资料,包括国内和国外的资料,而且不断的请教老师,把法律研究透了,然后要阅卷,看案件问题当中的细节,然后架设庭审的模型。当时有一个案件是主张源代码已经交付没有?但是合同已约定是否交付源代码,当时没有主张进行勘验,所以,我当时就问了,有没有提这样一些问题来做一些准备。他说没提。我们又在等待当中让他准备这些问题,后来我说中国的举证制度刚刚开始,当事人的诉讼能力要提高。当时我就给原被告打电话,他们都说自己有理,我说你们有理这个问题为什么都没有提。在这种情况下,法官的自由裁量权非常大。所以后来双方都同意了让第三方出庭。那么庭审当中有一些案件还是特别难的,在这种情况下,比如说有一个计算机的网络案件,后来我们就找了一个计算机的专家来参加陪审。在这个过程当中,还要依赖当事人对技术的诉辩过程。我和原被告说,双方都成为技术人员。合议庭也有我们技术人员的支持,所以这个庭审开的很通畅。不仅仅是技术,我们的音乐作品也是这样。所以,庭审的时候说怎么来调动当事人的积极性。庭审之后有一个合议裁判的过程。在合议的过程中,如果你是审判长,你要搜集各方的观点。合议庭的几个人都是有实力的专家,都要拿出自己的观点。所以这个合议的过程是一个比较透彻的,独立思考的过程。最后是写文书,我觉得有两个角度比较重要。第一个是语言,因为法律是一个逻辑思维的方式。要有一个当事人接受的法律语言,有一个度。这就是群众语言和法律语言怎么样更好的结合。还有一个角度,我发现年轻人写文书的时候都写的非常好,洋洋洒洒的判决书还不满意怎么办?我觉得要站在一个法官的角度上贯穿法律的思想,还有对法律的解释。还有一个角度就是站在当事人思维的角度,因为他对这个问题理解了,但是他可能理解的不一样。既然你要说服当事人,就一定要站在当事人的角度写文书,这是一个探索的过程。我觉得审判是一门艺术,就像我们听交响乐一样,有前期的部分,有高潮的部分,有结尾的部分。这个就是社会在弹奏法律的交响乐,法院把社会最不和谐的音符变成最和谐的音符。

  [主持人赵立兴]谢谢宋代表。下面我们请中国网网友提问。

  [中国网网友向心力]李其宏代表,您作为先进典型被人熟悉,您的工作历程和情怀也感动了大家。有很多人找您断案和办讲座说明了什么?您准备怎样回去向大家传达本次两会精神?

  [李其宏]我向大家先做一个说明,我原来是在河南省驻马店市从事审判工作的,在08年的11月份,我到了现在中院。刚才的问题是两个问题,我分解一下回答。第一个方面就是这块工作的问题,我是1988年到法院工作的,可以说至今已经21年了,一直从事少年审判工作。在这一块工作当中,通过审理案件,依据事实和证据对案件进行判决。同时在审理案件当中,通过自己的探索和总结,和大家共同努力。特别是在少年案件审判当中,立足教育感化,最终的目的是要进行挽救。最终使办的案件取得一良好的社会效果。我感觉一个人的能量是有限的,能取得今天的成绩也是大家共同努力的结果。可以说很多人把成绩和荣誉给了我,他们在背后默默的奉献。大家对我的认可,是对法院的认可,是对法官群体的认可,这是第一个问题。

  对这次会议精神的传达,说实在话,我这次来开会是带着期望来的。因为在面对金融危机这个特殊的背景下来参加大会,这次大会是被世界关注的,我们也很期待。温总理做的报告当中明确的提出了,面对危机我们要充满信心。当时温总理说的话让我很感动,就是信心比黄金更重要。所以这个会议让我充满了信心。另外一个就是这次会议的精神,在这个报告当中,明确的提出来09年要面对挑战。为了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制定了一揽子计划。在这样的情况下,把信心和精神带回去,让大家也充满信心。当然如何传达的问题,可以通过会议,也可以通过书面的交流。同时我们在平时闲谈的时候,在吃饭的时候,都可以传达这样的精神,可以不拘泥于形式。

  [主持人赵立兴]下面我们听中国广播网网友的问题。

  [中国广播网网友小泥鳅]陈代表您好,我是来广东投资的港商,在投资过程中遇到了经济纠纷,但是内地的法律和香港的法律有一些不同,发生纠纷之后不知道去什么样的机构了解具体情况,您能够介绍一下?要知道这种由于经济纠纷给我们带来的打击会大大挫伤我们商人的投资积极性的。

  [陈舒]对于刚才他讲到的这次来投资发生了一些纠纷,打击了他的积极性,我觉得千万不要有这样的想法。实际上解决问题的渠道还是很多的,首先如果说现在是已经发生纠纷了,我建议他首先可以找律师,找法律服务工作者先咨询一下,看看这个纠纷的情况怎么样。如果说能够大家协商解决的话最好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了也可以去法院提起诉讼。我给他一个建议,他和他的朋友今后来内地投资的时候,能够在投资之前先向法律服务工作者,比如说向律师先咨询一下,了解一下他来投资地方的一些具体的、相关的一些政策规定和我们的法律规定。而且对于他自己的合作方的资信情况、诚信情况以及履行合同的能力情况进行调查。再一个在签订合同进行谈判的时候最好请律师参加,请律师帮助他把关,能够使合同制定的更加完善,发生纠纷的时候,大家在解决的时候也有一定基础。所以我可以在这里负责任的讲,如果我回到广东以后,如果他还有问题,可以来找我,我相信我会给他解决问题的。

  [主持人赵立兴]下面请新华网的网友提问。

  [新华网网友一生的远行]张文显代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劳动仲裁案件是不是增多了?现在法院在劳动者权益保护方面做得怎么样?

  [张文显]劳动仲裁属于行政行为,所以我没有对劳动仲裁案件做过统计。但是我从王胜俊院长的最高法院的工作报告和许多地方法院的工作报告里面了解到,2008年《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有关劳动合同、劳动纠纷,劳动者权益保护的诉讼案件是大幅度的上升,这一方面说明劳动者维权意识在提高,而且劳动者对于法院能够保护劳动者的权益的信赖程度也提高了。另一方面说明在我们的社会当中,忽视劳动者的权益,甚至侵犯劳动者权益的现象还大量存在。那么,对于劳动者权益保护,各级人民法院是高度重视,绝大多数法院都把劳动者权益保护的案件作为民生案件,采取了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和跟踪服务。那么对于一些特别复杂的涉及到劳动者权益保护的新型案件,最高法院也出台了一些司法解释,也做了积极的探索,这对于各级法院处理这类案件,提供了及时有效的指导。我相信,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随着广大人民群众对劳动者权益的了解,和我们更多的企业家对劳动者的尊重,在这方面有很多案件依靠社会的力量,加上人民法院的诉讼审判,是可以得到更好解决的。

  [主持人赵立兴]下面请国际在线的网友提问。

  [国际在线网友小菲]请问秦希燕代表,听说您带了15件议案来,是你们湖南代表团提交议案最多的代表。这些都是一些有关于法律法规的修改制定方面的建议吧?那从议案被采纳再到执行,要经历多久呢?我比较关注这个效率问题。

  [秦希燕]这次我带来了一些议案,都是涉及到法律修改的。我举一个例子,很多法律都是在办案过程中需要修改的。我们湖南就发生了一个案件,一个姓张的女人变成了一个植物人,她要去银行取钱,但是她的银行卡和密码是多少呢?她又记不起,她的权利如何行使呢?就我们法律来讲,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没有能力行为人或者是精神病人,按照《民法通则》第19条要法院宣告。如果让法院宣告,法律依据是什么?所以我提出修改《民法通则》第16、17、19条,确立植物人的宣告制度,确立植物人监护人的权利。因为植物人发生在任何一个家庭都是不幸的,治疗费用几十万、上百万,时间一年、十年也许都醒不过来,所以一个家庭无法承担。据我了解,我国有100多万植物人,这样一个群体需要科学的帮助。

  另外,我提出了修改《邮政法》第133条,我们寄邮件丢了以后赔偿多少钱呢?到底是适用哪个法律?我这方面的感受是要适用《邮政法》,而不适用《民法通则》。适用《邮政法,按照《邮政法》的规定,133条没有采用暴利邮件丢失了,只对邮资的量赔,可能是20万块钱的东西,结果只赔几块钱。这个法律是什么时候制定的呢?是86年制定的。我们用《民法通则》,对于邮政来讲,根本就不适应。

  还有比如我提出修改民诉法第39条,上级人民法院有权把案子交给下级人民法院审理,他们也有权把下级人民法院的案件提上来审理。但是这个没有规范性的条款,在操作过程中往往出现人情案件,出现地方保护主义,甚至产生腐败,这样自己破坏了自己的法律。所以,应该归你管辖的案件不管辖,比如说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一审就交给区级的法院,这实际上把高级法院二审的案件拿走了。所以我建议修改,他必须要报批,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同时要告诉当事人,为什么要把这个应该由你管辖的案件交辖区,同时要允许当事人提出异议。原来都没有这个。所以管辖问题是一个焦点问题。我通过走访调查,特别是到基层法院、中级法院、高级法院进行调研。他们都认为这个是法律方面要修改的。那么,议案从被采纳到执行有一个过程,像去年我提了九个议案,涉及到刑法的修改,涉及到保险法的修改,有一些内容被采纳了。一般来讲,立案有一个审理的过程,那么立案可以要求案由、案据,还有引用法律条文,最后人大还要审查,符合这个条件进行立案。立了以后再把立案进行分类交到专业委员会,然后专业委员会审查以后需要提交全国人大进行调研和征求意见,在人大审理的过程中也还要征求意见,这是有一个过程的。我当然和小菲一样,希望采纳率高,通过率快。

  [主持人赵立兴]下面我们请中新网的网友提问。

  [中新网网友依法治国]请问秦代表,您对修订后的律师法有什么看法?您觉得在中国怎么定义律师这个职业?还有就是,您觉得作为劳动者要维护自己的权益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秦希燕]谢谢这位网友,我对《律师法》的修改非常高兴,因为律师法通过十多年来完善,这部《律师法》是2007年通过的。这个法律的通过,对我们律师的制度、律师的作用、律师的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所以这部法律对我们律师来讲很高兴。由原来的53条修改以后为60条,增加和修改的部分涉及到律师的地位、律师的定义、律师的权利、义务等等。比如说律师在法庭上发表言论,律师和犯罪嫌疑人的会见,个人也可以开律师事务所等等规定。

  对律师职业的理解,《律师法》的认定就是取得职业资格,接受当事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提供法律服务的职业人。这里一个提了资格,第二是接受委托,第三是指定,第四是职业人。这个职业应该是具有坚实的法律理论的,敢于坚持正义的。律师应该坚持事实和法律,要维护法律的尊严。

  那么作为劳动者要维护自己的权益,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现在的劳动纠纷比较多,我们办案比较多,我感觉要注意几点。第一个劳动者要懂法,现在对劳动者保护的有《劳动合同法》、《劳动法》、《劳动仲裁》等等,劳动者要知道自己有那些权益。第二要敢于应用法律,你的权益被侵犯,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权益。第三个要注意证据的保护或者是搜集。第四个就是要注重时效性。对于工伤的认定,你受伤了,有一定的时间。你受伤要到医院认定,然后到劳动部门确定是工伤。

  [主持人赵立兴]下面我们听央视网网友的问题。

  [央视网网友正友良师]在去年两会上您提出要提高法官待遇,除了防止法官在判案时受贿,保持司法的独立性,还有助于法官队伍的稳定。您说因收入不高,有部分法官转行当了律师。请问您有没有想过去当律师吗?现在您还在当法官,待遇上去了吗?

  [李其宏]针对法官的待遇问题,我在去年的人代会上确实提过,提高法官的待遇,原因是多方面的。在现实当中,确实存在法官工资待遇比较低的问题。去年开会的时候,我在县里工作,工资还不到1600块钱。后来在网上说了以后,引起了一些网民的置疑。他们觉得作为一个人大代表你怎么不敢说实话呢?实际上我说的就是实话。甚至有一些年龄比较大的法官还没有我工资高。因为我当时已经是正科了,而且是副院长。所以这个是实实在在存在的问题。有一些网友说一千多块钱怎么样生活呢?事实就是这样。法官的待遇问题,与法官这个特殊的职业有一定的关系。作为法官,按法律规定要年满23周岁,要参加国家的司法考试,还要通过人大的任命等等一系列的程序才能当法官。另外,我感到在实际当中,法官这个职业面临的压力非常大:一方面是工作量过大的问题。我做过一定的调研和统计,一个法官一年要办几百起案件,甚至上千起案件都是正常的。一年365天,每天要办3个案件,甚至是4个案件。365天我们的假期可以不过,但是人的精力是有限的。现在的法官上有老,下有小,要做的工作非常多,工作量十分繁重。另外法官办案还有一个审限问题,如果不在法定的期限内处理完案件,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此外,随着新型案件的出现,新的法律的修改,办案的难度越来越大,人民群众的要求越来越高,法官的压力也越来越大。我举一个例子,我们院通过体检,当时100多人,98%以上的法官都不同程度的有疾病。

  另外还有一点,从我参加工作到现在,我们当地去世的老法官,年龄没有超过70岁的。我用这个数字告诉大家,作为法官,平时面临的压力相当大。

  在当前法官待遇不高的情况下,有一部分人转为了律师。我觉得这是个别现象,并不代表法官整体。我可以告诉大家,我不想当律师。为什么这样讲呢?当法官是我在上高中的时候一个很好的愿望。从事法官职业21年来,使我对法官这个职业有了更深的理解和体会。当法官虽然苦、累,但是我自己喜爱这个职业,融入其中,尽管苦一点、累一点,但是很有意义。

  法官的待遇问题不是我一个人在提,也不是说我当了法官代表就为法官说话。在今年的“两会”上和去年的“两会”上,很多的代表和委员也在提、也在说、也在呼吁这个问题。尽管一时解决不了这个问题,但我想我们是充满期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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