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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争鸣:如何运用财税政策帮中国外贸走出困境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31日16:09  中国新闻周刊

  观点争鸣

  争鸣之一:是否该为了保持发展,遏制包括劳力、行政、融资等方面的成本?

  刘彦:下面我们进入第一个环节,指导思想之争,桑教授、梅教授、李向阳和隆国强之间可能还有一些争议。

  隆国强:我们四个人我认为是高度一致,只不过是说有人说大象腿短,有人说大象的后背,角度不一样。

  刘彦:我想问一下梅先生,您刚才听了桑教授的发言,特别是他对中国的直接投资向内地转移,他认为应该遏制一下劳动力的成本以及金融和行政的成本,你有哪些看法?

  梅新育:我觉得没有相互冲突的地方,像我刚才讲的产业升级的情况,他讲的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向中部转移,好像我们强调的不一样,但是这两个完全是可以同时进行的,因为中国是一个大国,它的产业可以同时发展。

  虽然强调产业升级,但是不等于说我们要全部放弃一些低增值的低利润率的社会劳动密集型产业,这有几点原因:

  第一,不管是在金融危机时期,还是在繁荣时期,我们占有全世界1/5人口的国家,如果把自己的生产能力仅仅局限于产业升级,我想这无论如何都做不到。产业升级,第一条,是生产更高级的产品,这是大家常说的产业升级。另外一条,切入增值率较高的环境,可以适用于新产品,也可以适用于传统的低技术的劳动密集型的产品。

  另外,我们目前在整个国际生产链条上,我们占据的仅仅是非常低端的制造这个环节,比较高的环境、品牌我们都不占有,切入这些环节能够给我们开辟更大的空间。另外所有的世界知名品牌的服装,都在中国大陆生产,但是最终零售价常常是中国的工厂交货价的30倍到130倍,这是在我去过的工厂了解的。在这种情况下,切入之后,我们还是为更广大的消费者服务,但是我们自己可以从这种服务中得到更高的收益。

  刘彦:我想问一下桑教授刚才您讲控制劳动力的成本,我知道去年新劳动法的制定当中,也有很多的争议。有一些争议认为,中国以牺牲劳动力的代价片面的保持劳动力的比较优势来发展自己的经济是值得商榷的,因此在新劳动法的制定当中有很多这方面的意见呈现,但是随着经济向不好的趋势进一步发展,我们看到有的暂停实施新劳动合同法,有些这样的回归,您怎么看?

  桑百川:我个人的看法是,实施新劳动合同法是我们未来必须努力推进的事情。但是,它出台的一个很重要的背景,是大家觉得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劳动力的收益所占的比重太低,拉大了个人收入的差距,造成了社会不公平。我们要提高低收入者的劳动水平,加强劳动保护等等,在这种情况下出台了新劳动合同法。调整收入的分配,实现社会公平是中国追求的目标,但是在短期之内实现这个目标不现实,而我们想一步到位按照一个理想的目标做,不具有可行性。我们可以举个例子,比如说你实现劳动合同法以后,使工资成本短期内提高20%到30%,很多企业在多重的压力下,收益率已经很低了就要关张,这个时候劳动力就业的机会就会减少。不用说低收入,连收入都没了,你不要低收入,但可能找不到就业机会呢?所有在协调资本和劳动者利益关系的时候,是需要找到一个平衡点。

  刘彦:平衡点是什么?

  桑百川:在这种情况下,完善社会保障制度,需要适当的提高社会保障的水平,但是不要简单的去提高最低工资的标准。

  刘彦:我想问一下桑教授,政府应该在劳方和资方之间扮演什么角色?根据经济形势的变化来调和政策或者规则的标准呢?还是应该做中立客观呢?

  桑百川:这个问题,一般的看法是资方和劳方是对立的,大多数的情况下,资方和劳方有着利益共同性,本来就是一个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本的和约,你强调一方的利益就会损害另一方的利益,一定要在二者之间的权衡。

  梅新育:百川兄的意思就是说,按照现在的劳动合同法,给劳动力更大的权益保障是未来的事情,不是现在的,我想他做出这样一个评判,隐含的前提是目前劳动群众,承受力还有较大的空间。但是,我想提出的疑问恰恰是这样一个隐含的判断,就是说劳动者对现状,他是真的含有很高的容忍的空间吗?如果是已经快到无法容忍的地步,就会到社会动乱的边缘,再谈这个,是不是有一点晚呢。我们总不能等到社会动乱已经发生之后亡羊补牢,那时候是补不起来的,我想一年6万起群体事件的任何一个,中南海的任何一位领袖都不可能等闲视之。

  刘彦:我印象当中,凤凰卫视播出一个片子,当时有一个镜头,他说中国劳工的断指接起来可以绕地球3圈。

  桑百川:保护劳动者权益是应该的,但是必须协调劳资双方的利益关系,我们到珠三角看到的情况是什么呢?中国真的没有劳动力供给吗?不是,很多企业反映,工人不愿意在企业里面就业,是因为没有加班。我出来打工就是要赚钱的,你不允许我加班我来干什么?出现这样的事情,我们只有到实地调研才能知道,如果我们坐在这里面谈,保护他的利益,你又想像不到他会有怎样的要求。

  赖伦辉:他们从老家过来就是要赚钱。

  刘彦:李所长你有什么意见?对于他们二位不同的说法。

  李向阳:关于中国新劳动合同法争议非常大,我个人认为这是一个必然的趋势。刚才桑教授已经谈到了,一个很重要的就是国民收入分配不合理,资本收益和劳动收益,劳动收益在国民收入当中的比例太低,收入差别到了一个不可忍受的地步,如果是这样的,我觉得现在群体事件可能还不至于是因为没有劳动法的问题。但是我想强调另外一个问题,为什么新劳动法必要?就是说我们现在的内需不足最根本的是到了收入分配的不合理。而内需跟外需之间的关系,在金融危机的条件下,外需极度匮乏,消费需求上不去已经是了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了,并且在这一轮金融危机之后,有可能我们的外需恢复不到危机以前的水平,这可能5到10年都是一个常态。如果我们认定这么一个前提的话,迫于眉睫的是扩大内需,扩大内需最终是消费需求,而消费需求最根本的是我们的初次收入分配不合理,而初次收入分配的不合理是工资收益太低。以我感觉从这个意义上,它的压力更大,至于能不能单靠国民收入的再分配,也就是说把财政收入更多的投向社会保障,这有作用但是可能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所以必须要改变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当中,就是资本收益跟劳动收益之间的问题。新劳动法是眼前的一个迫于眉睫的,必须要实施的措施。

  刘彦:我想两位教授还按捺不住的想发言,各自给予一分钟,桑教授和梅教授。

  梅新育:几年前社科院一个做农村方面研究的人讲了一个事情,给我留下了无法磨灭的印象。他说一个农村的父亲给他在部队服役的儿子写了一封信,说现在的人都欺负我们,到那儿,儿子,以后如果他们要你向我们开枪,你千万不要向我们开枪。据说这个信让总政主任看了以后,当天晚上一夜无眠,然后他派了秘书向学者问,所有学者给他的答复是,这是你的问题,不是我的问题。我想从这样一件事情我们判断一下,社会上的一些矛盾,权利分析的一些问题,他离承受的极限还差多远?我就是想提这个。

  桑百川:我也说一个例子。我们看到在金融危机的条件下,欧美一些身陷金融危机的跨国公司的老板们也在降薪,国内的很多企业老板也主动提出来,我不要奖金了我要降薪了,而这个时候我们的劳工,根据新劳动合同法要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我们要提高收入水平和保障水平,你就知道矛盾会不会出现了?从长期来看使用劳动合同法没有问题,但是我们在公共政策的选择上必须考虑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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