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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建设厅:不法开发商参与重建必受严惩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12日11:59  新京报

  难 施工半途忽叫停业主意见 朝令夕改

  尤立群说,业主的想法往往白天和晚上都不一样。

  宏泰公寓的7个业主代表对这句话深有体会。

  劝说加固花了几个月,就在开工的十几天,有业主要求停工。

  设计图纸已经通过了,但是业主认为需要再增加两个柱头,这两个柱头不能安在他的家里。要安在隔壁的业主家。

  业主代表李晓华说这个要求无理到不敢相信。

  施工首先不能脱离图纸,其次为什么要在别人家安东西。两方僵持起来。施工队不得不停工,要求停工的业主跑到建设局去讨说法。他说业主代表有问题,施工图纸也有问题。

  他去了的第二天,几个业主代表也跑到了建设局。他们带来了业主的签名,向建设局表明他们才代表大多数业主的利益。

  建设局的工作人员建议他们做业主的工作。李晓华说,从劝加固到选公司,他们做的最多的事情就是讲道理。

  尤立群说,开工之后停工的在绵竹并不少见,原因有很多。有的是觉得加固之后,墙体变厚,影响了房屋面积。

  有的是墙体必须被凿洞,家里的装修被破坏,觉得个人利益受到了损害。

  有一次,几个业主到监督站来,说别的施工方,钢筋用得多,自己选的施工队钢筋用得少,要求停工。尤立群很无奈。他说并不是所有的加固都需要一样的钢筋。

  在剑南镇主管房屋重建的副镇长周太春的办公室,一个业主代表像讲笑话一样在讲自己的故事。

  他说楼里住的都是知识分子。有几个颇有身份的业主施工后开始阻挡加固,他们要求加固必须绕开他们的房子。

  赖达鸿认为这样的争吵有时候是没有意义的。

  他觉得很多事情需要法律的介入。阻止施工可以被告上法庭,而不仅仅是说服和教育。

  政府也在试图用包干的方式来解决一些问题。

  绵竹建设局局长王锐说,绵竹准备推行包干的方式,所有的事业机关要做到包小区、包楼道,来协助解决矛盾。

  纪检部门也出了文件,要求党员干部发挥带头作用。如果一个楼里的反对者是党员或者干部的话,一般都会被叫去谈话。

  “谈话之后,一般都会同意加固。”

  难 宁要加固不要重建业主资金太有限

  当重建和加固之间出现模糊的界线时,更多的矛盾就会产生。

  有的房屋介于可拆和加固之间。而最终重建还是加固,需要业主来决定。

  绵竹在第一次鉴定后,有108栋房屋需要重建,大部分是上世纪80年代的老房子。有部分楼房的业主申请了二次鉴定。二次鉴定后,有十几栋楼可以加固。

  剩下的是必须要拆除的。但是也有业主不同意拆除的。因为重建所需费用远远大于加固。

  庞会兰的房屋是原针织厂的宿舍,1989年的老房子。她不想拆,想要加固。

  她算了一笔账。重建一栋楼成本是1100元/平米。而加固最多也只要100多元/平米。

  但是和她住一栋楼的一些业主,认为这是一次机会。

  宿舍是在市中心。如果拆了重建,要比在市中心买一套房子省很多钱。绵竹市中心的房价是2500元/平米左右。加固,就失去了赚钱的机会。

  庞会兰无奈地笑。她说她会算这笔账。但是她没有钱。丈夫没有收入,她也早已经下岗买断工龄,还在熬着,等到退休的年龄才会有1000元的收入。

  她更多的希望寄托于政府的廉租房和安置房。她希望房子即使重建,她也是拿到出让土地的钱,到郊区住安置房。“太穷了,住不起市中心。”

  按照规定,房屋需要重建的国家补助2.5万,可以原址重建的由居民决定是否重建。如果重建,居民自己找开发商。如果不愿意重建,政府提供安置房和廉租房。原址的土地进入市场流通。

  绵竹规划局局长许彬说为了避免更多的社会矛盾,尽量做到可以原址重建。一般如果消防通道达标,都会让业主原址重建。

  有的业主表现出对政府的不信任。房屋需要重建的叶良云认为土地出售有可能会出现问题,业主不会得到恰当的补偿。“谁来保证我们的利益。”而单独面对开发商,庞会兰认为,“我们什么都不懂。”

  四川省建设厅:不法开发商参与重建必受严惩

  对话

  新京报:现在灾区城市房屋维修加固和拆除方面,政府遇到的主要困难在哪里?

  建设厅:主要是资金筹措压力大。目前城镇住房重建资金主要由地方财政和受灾居民承担。而灾区政府财政紧张,受灾居民则经济困难。

  还有就是城镇住房情况复杂,部分受灾居民重建意愿难以统一,需做大量的组织协调工作。

  新京报:有城镇居民表示不愿意加固,政府会怎么处理这类情况?

  建设厅:受灾居民不愿意加固受损住房,原因很多,但主要还是受经济条件的限制。对此,政府要想办法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如给予一定的补助,协调金融机构加大贷款支持力度等。

  另外在技术上提供相应的支持和帮助。其实,每个居民都是希望住在安全的房屋中,只要有针对性地帮助受灾居民解决实际困难,他们会积极主动投入恢复重建工作的。

  新京报:灾区有些危房需要拆除,如果有业主不愿意拆除,政府会强拆吗?

  建设厅:灾后重建的一条基本原则就是尊重受灾居民意愿,保障其合法权益。

  新京报:如果不强拆,政府会如何处理?

  建设厅:对于受损住房,我们会根据房屋安全鉴定的结论,向受灾居民提出处置建议,并尊重多数受灾居民意见决定下一步要采取的措施。

  新京报:有些房屋必须要拆除,政府在拆除时如何避免矛盾激化?

  建设厅:对于危害公共安全或实施重建规划必须拆除的,首先要保障其合法权益,如依法予以土地价值等方面的补偿,并帮助解决其安置等问题。

  新京报:房屋拆除后,有居民表示无力在原地重建住房,我们的廉租房和城市经济适用房是否可以满足这部分居民的需求?

  建设厅:首先需要说明的是,灾区主要建设的不是经济适用住房,而是安居住房。安居住房享受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优惠政策,但在居民户籍、收入水平及建筑面积控制标准上与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有所区别。安居住房不仅可以出售,而且可以向无力购买的困难群众出租,租金标准比市场租金低,更符合受灾群众需求。

  新京报:国家将会建设多少廉租房和安居住房?

  建设厅:4万余套廉租住房,近20万套安居住房。它们完全能满足无力重建住房的困难群众的需要。

  新京报:对于不在原址重建,原有土地出售的问题,会采用怎样的出售方式?政府起什么作用?怎样保护业主的权利?

  建设厅:省政府专门出台了相关“指导意见”,强调要保护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对于政府收回土地的,应对土地权利人给予合理的补偿。

  新京报:在原址重建房建设中,居民将直接面对开发商进行重建,相对来说,居民较为弱势,政府会采取哪些措施保护居民利益?

  建设厅:主要是加强对建设行为的监管,从项目立项、设计、发包到施工、竣工验收等环节严格把关;及时查处开发企业的不法行为,从严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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