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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现有的年假制度,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可享受带薪休年假。但是,“连续工作满12个月”,到底 是指在现在的用人单位要干满1年,还是可以与原来单位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各地都有不同的解释。最近,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部对此也作出了明确规定。
人保部的最新解释明确,“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既包括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 情形,也包括职工在不同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职工的累计工作时间可以根据档案记载、单位缴纳社保费 记录、劳动合同或者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确定。也就是说如果某员工在原单位连续工作了6个月,进入新单位后又连 续工作了6个月,则该员工符合了“连续工作满12个月”的要求,可享受带薪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