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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农村和城市生源比例为1:4.65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25日10:49  新华网

  农村生源比例逐年减少

  据广东省社科院社会学与人口学研究所分析,目前我国城市和农村人口比例基本上对半分,理论上在校农村大学生和城市大学生比例也应该达到1:1。然而现实却是1:4.65。联想20世纪80年代的这个比例还处在1:2的位置,说明在连年“扩招”的背景下,农村学生在大学中的比例大幅下滑了。

  由于大学生的社会阶层背景与高中生的基本相近,因而农村学生进入大学的机会也成为高中教育机会状况的直接延续。农村在校生比例下滑的第二层含义,体现在农村生源不足大学在校生总数1/5的分布状况。国家教育科学“十五”规划课题“我国高等教育公平问题的研究”调查表明,包括“211工程”序列在内的国家重点大学,20世纪90年代以来招收的新生中,农村学生的比例呈下降趋势:清华大学的农村在校生比例从1990年的21.7%降至2000年的17.6%,北京大学的农村在校生比例从1991年的18.8%降至1999年的16.3%,北京师范大学的农村在校生比例从1990年的28%降至2002年的22.3%……此外,一些重点大学学生处每年统计的贫困助学人数的升降曲线,也可以证实农村生源比例在逐年减少。

  大学连年“扩招”中新增的农村生源主要分布在哪里?课题组的另一项统计提供了答案:仅在2001年至2003年,若干非重点的地方院校中农村在校生比例就从55.4%上升到了63.3%。这些调查共同证实:进入重点大学与进入重点高中的竞争一样,农村学生都少有胜出的机会。有学者提出,现实中存在的大学入学机会的差距,在相当程度上就是高中阶段机会不均等的一种累积。“农村在校大学生比例逐年降低”已经引起从温家宝总理到普通民众的广泛关注,相关职能部门应该拿出一些有效措施逐渐扭转这种不公平的局面。

  广东的一位社科学者说,导致这一连串机会不均等的合理归因,与其说是城乡收入差距的加大,不如说是农村教育水平的落后。他认为,教育资源配置向城市倾斜、向社会优势阶层倾斜的现实,表明教育政策需要作出调整。优质教育资源在为哪些人服务,这个问题提出的积极意义,还在于提示有关部门眼下可以推出一些补救性措施,比如通过加强农民工职业培训、剩余劳动力培训等,来补偿优质教育资源曾对他们的疏离。

  重点校成为一大障碍

  如果说当今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大势所趋,那么重点校及其择校收费制度就是一个大障碍,因为它明确地把权学交易、钱学交易制度化,即可以用公权、金钱来交换教育机会。这种交易在20世纪90年代初还是偷偷摸摸进行,到后来一个“愿打愿挨”的所谓市场规则主宰了政策,并首先从允许重点高中收取择校费的“三限”开始。

  21世纪教育研究院杨东平院长指出,义务教育阶段理论上是禁止择校的,但现实是名校都在收高额的择校费,其中北京的知名小学比重点高中的收费还要高。由于教育行政部门长期听之任之,不加规范,使名校收费日益肆无忌惮。继2008年8月《法制日报》率先揭露北京中关村三小收取择校费过亿元校长受拘押后,2009年3月又有新华社报道广西大学附中收取择校费1600万元,领导班子所有成员被起诉并受到法律惩处。

  有学者认为,重点校制度便于让社会优势阶层优先获得优质资源的导向,必然会加剧社会阶层间的矛盾冲突,积聚潜在的社会风险。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均衡发展问题的所有途径,都不能背离让所有的社会成员在社会发展中获益。从科学发展观出发,教育通过提供政策服务的客观效果,要与民众的主观感受保持一致。

  今春全国两会期间,会场内外呼吁强化政府责任,限期治理“择校热”的声音此伏彼起。具体涉及制度层面的改革建议,包括取消变相的重点学校制度、取消择校费制度、改革“小升初”录取及中考制度、建立政府依法治教的问责制度等几大方面。与重点学校做大做强相关的是诸多部门利益的纠葛(比如权势部门与其“共建”),治理“择校热”必然触及既得利益方,可严峻的形势已不允许教育行政部门有任何的回避与掩饰。

  朱清时委员在今春两会期间提出,所谓取消重点学校,并不是要解散它,而是指不要再把各种优质资源都往重点学校集中,其中最主要的优质资源是好的老师,新的制度设计要让好的教师流动到薄弱校、流动到农村去工作。教师不流动,教育公平是做不到的。

  怎样让老师流动起来?他说,欧洲和日本的一个办法就是把教师变为公务员。既然是公务员,享受国家的相关待遇,就必须承担义务,服从调动,即在城市与农村学校间5年一轮岗。当然也不是一下子把所有教师都转为公务员,而是分期分批逐渐增加中小学教师公务员的数量。比如先把一部分优秀教师和新上岗的青年教师转为公务员,让他们流动起来,就会促进城市和农村薄弱校教学质量的逐步提高。

  好政策须落实好

  即使是与时俱进的好政策,在操作环节上没有拿捏好分寸,也会事倍功半。一项简称“撤点并校”的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改革,迄今推行8年逐步实现着其扩大学校规模、优化资源配置的初衷,同时,农村学生因上学难而辍学增多、学校大班额难以保证教学质量、寄宿制学校后勤配套建设滞后、政府对农村空壳校处置不善等问题也相继产生。今春两会期间,广东农民出身的全国人大代表杨月娥披露:“学校撤并,孩子们不得不去镇上上学,一些孩子离家二三十里,车费、住宿费、伙食费,一年保守就要1000元,实际上反而加重了农民的经济负担。”

  2007年,就这个被舆论解读为“强行撤并”政策导致的一系列问题,教育部在回复中要求今后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要按照实事求是、稳步推进、方便就学的原则实施,农村小学和教学点的调整,要在保证学生就近入学的前提下进行,在交通不便的地区仍须保留必要的小学和教学点,防止因过度调整造成学生上学难和辍学。

  应该说,无论是“一刀切”式的调整过度还是配套措施不到位而导致的问题,都是看得见、摸得着的,特别容易引起农村家长的怨言。然而适度调整所带来的两大好处也显而易见:一是有助于优化师资力量,逐步消除农村中小学教育的“先天性贫血”,促进城乡教育机会的起点公平;二是对大量因学生跟父母进城而造成“空壳化”农村学校的撤并,也有助于促进农村教育资源的优化组合。伴随未来中国城镇化的发展,有效配置农村教育资源的必要性是不言而喻的。

  且不要埋怨这项政策制订之中考虑欠周全,也不要埋怨一些地方在操作时“跑了偏”,当务之急在于现实的问题如何解决。北京师范大学一位教育管理方面的学者认为,既然农村学校布局调整的初衷不容置疑,那么这项由教育部门主导的改革所产生的问题,就需要由当地公共财政的投入向优化组合后的学校再倾斜一步,比如配备校车,每周一次免费接送偏远地区学生往返;比如把废弃学校改造成乡村公共文化场所,实在难以利用需拆除的,应以立碑形式对当初捐资者作出交代;还比如对被整合到寄宿学校的家庭困难学生发放生活补助等。

  “行百里者半九十”,以上建议的财政补救措施对以最低成本解决撤并所导致的实际问题至关重要。否则,迟迟得不到解决的问题不断“发酵”足以使调整后的农村学校“进退两难”,这项好端端的政策势必成了积重难返的“半拉子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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