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撰稿·童大焕
《中国会计报》消息说,2008年上市公司年报大戏已拉下帷幕,据相关数据统计,在沪深两市所有发布年报的上 市公司中,有732家、占总数将近一半的上市公司未提出利润分配或转增股本预案。公司如果因亏损不分红尚可理解,但统 计数据显示,732家公司中,有480家公司在2008年实现了盈利。更有甚者,记者查阅一些公司往年年报发现,有些 “铁公鸡”对投资者无比吝啬,对高管却很大方,高管薪酬一路看涨。
此前,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在上海“2009陆家嘴论坛”上讲话表示,要进一步鼓励和规范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但内地上市公司长期只知道享受向投资者索取现金投资的权利,却鲜有和鲜少向投资者分红,早已经成为严重影响中国股市健 康发展的一个顽症,这种状况如果持续下去,内地股票市场就只能成为投机甚至赌博的一个场所,而不具有任何长远投资价值 。但很显然,上市公司不分红已经是个行业潜规则,单靠鼓励分红是不可能扭转这个局面的,于是,很多人呼吁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要有刚性制度。
然而,这样一来,新的问题又会出现,就是强制分红制度有可能干涉企业经营自主权,未必有利于企业和股东利益的 最大化。理论上,如果上市公司资金运用的效率比较低,无法给股东创造足够的收益,那就应该将现金用于分红;反之,如果 公司用这些资金给股东提供的回报能够超过股东自身的平均资金回报率,那么,由公司来运作这些资金就能符合股东价值最大 化的原则。但是这一切,都是基于股东与企业经营者即职业经理人之间成熟、稳定、诚实守信的信托责任基础上的。中国的股 份公司制度模式是从西方市场经济国家照搬过来的。按照这一制度,上市公司的利润分配可以由公司自行决定。这种制度良好 运行的前提,就在于市场经济建立了成熟的信托关系,这种法律契约关系成为支撑其社会运行的一个基本原则,公司经营者向 股东分红是一种自觉的行动。中国早期的股份公司,也是恪守这一原则的,那时只在熟人关系中融资的股东制度,也使经理人 必须坚持诚实守信原则。
但是,中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这种诚实守信的信托关系并未建立,无论是计划经济的国有制时代, 还是市场经济的股份制时代,企业经营者都没有对股东负责的传统和强有力的法治约束,结果是经营者监守自盗的情形屡屡发 生,穷庙富方丈过去如此,于今尤烈。于是乎,股票市场在西方信托关系成熟的国家和地区,是民众分享社会财富的重要方式 ;而在中国内地,则是上市企业向民众无尽索取的源源不断的提款机!
更有甚者,是那些既在海外上市又在内地上市、同时又是垄断企业的具有多重身份的上市公司,它们在海外低价上市 高额分红,在内地高价上市低额分红甚至不分红。这样的分红制度让人格外看不透。2008年140家“央企”利润全球一 枝独秀,差一点点就赶上美国500强利润总和,但向国家上缴利润却不到10%。从1993年到现在,我们的垄断企业积 累的未上缴利润达几万亿元。中石油在美国上市融资不过29亿美元,上市四年海外分红累计高达119亿美元。“海外投资 者”每年的分红所得都超过投资总额。中国石油上市时,承诺每年以净利润的45%分红,但是诚如叶檀博士所言:鉴于在境 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存在天然的价格缺陷,境外投资者获得先期红利,而境内投资者依靠红利还本得100年左右的时间。2 007年,中石油回归A股路演,财务总监周明春受董事长蒋洁敏的委托代表中国石油全体员工发言时说:“从2000年海 外上市至今,公司坚持每年两次分红,累计分红达3055亿元人民币,为投资者创造了丰厚的回报,受到国际资本市场的高 度认可。”海外募资不到210亿人民币,六七年却分红3000多亿,平均每年近500亿人民币,的确是亚洲(金融危机 下现在是全球)最赚钱公司的大手笔。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四个公司四年海外分红就超过1000亿美 元。2007年,中石油就向纽约等股民散掉600多亿人民币的真金白银。我们的A股股民,每天只看见肥猪跑,猪毛也捞 不着一根,反而折掉了60%的老本。中国全部上市公司,在18年里给全体股民的分红总额刚刚超过2000亿元人民币! 海外投资者的好事,为什么轮不到内地股民呢?说穿了一些公司是在中国内地上市圈钱给美国股民分红!内地股市成为上市公 司的提款机,上市公司尤其是垄断企业又成为“海外投资者”的提款机。
有这些巨无霸垄断“央企”、垄断“国企”带头,谁会把向内地股民现金分红当回事?为什么同样一家上市公司,海 外和内地股民的待遇冰火两重天?海外投资者尤其是大的投资者,又是什么身份?上市公司、国有股控股股东、股市监管机构 乃至于其他国家管理部门,是否有责任有义务给A股股民一个交代?否则,不仅内地股市是一团浆糊,而且是全国国民都为海 外投资者打工、全国国内投资者都在拱手向海外投资者送钱。(作者系北京资深评论员,知名杂文家)-